港警因為未能搜出相關片段,竟懷疑是市民阿強(化名)故意銷毀,把他送到新屋嶺拘留中心,拘留10小時。期間他遭到拳打腳踢,又被逼吃白麵包和飲廁所水。(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看中國2020年1月12日訊】CCTV和車cam(行車紀錄器)等影片證據,近半年經常成為港民和港警搶奪的目標。不過,市民阿強(化名)向港媒投訴,港警早前為取得其車cam片段,致電預約要拘捕他,而翌日他到警署候查時,港警因為未能搜出相關片段,竟懷疑是他故意銷毀,把他送到新屋嶺拘留中心。他沒被告知以何罪名被捕之下,被拘留10小時,期間遭港警拳打腳踢,又要他吃白麵包和飲廁所水。
港警索行車紀錄 卻狂毆車主、逼喝廁所水
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阿強於去年8月底某天晚上駕車誤入示威區,「一班防暴block咗我架車,我就喺同一條路調頭走,調頭之後我架車嘅車頭已經係示威者,車尾係警察,兩邊喺度對峙。」
之後防暴驅散人群,他就駕車離開。不料隔日有港警致電他作預約拘捕,稱要取其行車紀錄「睇邊啲示威者掟嘢」。預約拘捕當天,阿強向港警解釋,因為車cam的記憶體有限,沒儲存的影片會被覆寫漢刪除,所以沒有相關示威片段。
在警署兩小時後,阿強被安排跟其他被捕人士一起上旅遊巴赴新屋嶺。港警最初拒絕讓他致電律師,之後要他用自己手機打。阿強不虞有詐,遂用Face ID解鎖,港警卻一手搶了他的手機。
阿強質問:「你哋而家咁都得呀?」(譯:你們如今這樣都可以呀?)該港警反諷:「呢度冇CCTV,我做乜都得。」(譯:這裡沒有CCTV,我做什麼都可以。)
他稱港警在其WhatsApp向聯絡人發出了百多個相同信息,引他們交出和阿強去非法集會的證據。「好彩係佢send出去個語氣太斯文,我朋友覺得唔似係我,問多兩問覺得唔對路,有啲朋友知道我俾人拉咗。」「佢(警員)問我WhatsApp入面係咩人嗰時有拳打腳踢,我話:『我唔需要同你交代呢啲嘢。』」
阿強在新屋嶺提出想吃東西,港警給他麵包和廁所水,他因為太餓吃掉了,最後被扣留10小時後無條件釋放。阿強很不滿,指自己不是參與示威,也非在現場被捕,沒料到會得到如此對待,「呢半年佢哋離譜到乜地步大家有眼睇,你話告非法集結、瘋狂駕駛,你講啫,你告唔告得入?」
律師痛批港警恐嚇勒索
從事刑事案件多年,跟港警素有交手的律師陳惠源(Benson)說:「差人話自己有合理懷疑,其實佢哋講呢句就係毫無合理疑點,如果佢哋有,就應該由法庭頒下,合規合法的搜查令取得影片。」
陳又指港警不能假設物主知道影片内容之後刪除影片,背後帶有evil thinking(邪惡念頭),「我嘅財產,我夠時間要銷毀我啲紀錄;唔好畀任何人,尤其是特區差人去描繪你腦筋入面諗緊乜,咁樣好危險。」
陳批評,港警沒有作正式拘捕,而是以恐嚇勒索方法去拿取物主的影片,不順從便送入新屋嶺受虐,「如果有任何人將拘捕變成一種令人屈服順從嘅武器,呢個仲係咪拘捕呢?呢個拘捕變成一種有可能嘅非法禁錮。」他提醒影片物主,除非有法庭搜查令,否則誰也沒責任配合港警調查。
港警執法不公不義,半年來不少被捕人士被捕之後四出求片證清白,陳惠源說:「我們過往崇尚的司法制度,係基於警方真誠咁執法,由控方去搜證,但而家變咗辯方要做呢個工作,我哋要四出搵片,呢個係自2014年雨革開始見到個制度崩壞。」
陳指法官是被動一方,只能根據手上資料作出判決,但目前檢控受限於港警的搜證和調查。「我唔同意法治已死,但法治係生緊癌症,俾港共政權同特區差人搞到有一個腫瘤,有膿仲好臭㖭。」
該報就此案件向警察公共關係科查詢,但是至截稿前未有回覆。該影片請點此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