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5)漯刑初字第27號刑事判決書顯示,李長根賣官名單多達31人,幾乎涵蓋了信陽所有警界高層。(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9年12月19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文隆綜合報導)今年5月,中共河南省信陽市前公安局局長、市政法委書記李長根賣官價目被曝光,涉及至少有31名信陽市公安系統的人向李長根。日前部分行賄者被公開。
綜合媒體報導,李長根,原信陽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2014年11月在河南省高級法院紀檢組長任上被查。2016年4月14日,李長根因受賄罪被河南省漯河市中級法院判刑,同年10月20日死於獄中。根據(2015)漯刑初字第27號刑事判決書顯示,李長根賣官名單多達31人,幾乎涵蓋了信陽所有警界高層。
知情人趙豫楚近日發文稱,中國大陸前記者何光偉已經向信陽市浉河區法院起訴了拒絕公開買官名單的信陽市公安局,並於11月9日開庭,但法院尚未下達判決。據指,根據信陽警界某些正義人士透露,名單已經在內部流傳,名錄經過逐一核實,已掌握部分已經查實的名單。
漯河市中級法院當年對李長根受賄案的刑事判決書在網上流傳。該判決書羅列了李長根31項受賄索賄行為,其賣官是明碼標價,價格不一:
如2008年至2013年期間,李長根多次收受李某1總計20萬元人民幣、12萬美元、5萬歐元,將時任信陽市公安局上天梯分局副局長李某3提拔為新縣公安局政委,將時任信陽市公安局南灣分局治安大隊大隊長李某4提拔為信陽市公安局平橋分局副局長。
2007年至2012年期間,李長根多次索取或者收受楊某1共計33萬元人民幣、價值20萬元人民幣的丹尼斯購物卡、價值20萬元人民幣的蟲草、價值8萬元人民幣的的古畫等財物,將楊某1從固始縣公安局局長提拔為信陽市公安局副局長兼市交警支隊支隊長。
2008年至2013年期間,李長根多次收受張某2總計31萬元人民幣、2萬美元,將張某2從信陽市羅山縣公安局政委提拔為信陽市潢川縣公安局局長。
2009年至2013年期間,李長根兩次收受信陽運輸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阮某的25萬元人民幣,將阮某的外甥王某2提拔為信陽市公安局浉河分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並為阮某要回信陽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墊付的500萬元事故處理押金提供幫助。
2008年4、5月份,李長根接受時任信陽市公安局浉河分局政委李某8的請託,在辦公室收受李某8共10萬元人民幣,2008年7月將其提拔為信陽市公安局平橋分局局長,2013年11月經李長根推薦任信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兼平橋分局局長。
2014年,李長根在辦公室收受信陽市公安局浉河分局政委楊某4共10萬元人民幣。
2008年,李長根接受時任信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王某3的請託,收受王某3共10萬元人民幣,將其提拔為息縣公安局政委。
知情人趙豫楚文章稱,根據信陽警界某些正義人士透露,經過逐一核實的部分行賄者名單公布如下:
李某1,系商人;
李某3:李長文,現任新縣公安局政委;
李某4:李志剛,現任洋河分局副局長;
楊某1:楊久隆,目前已經退休;
張某2:張中亮 ,從潢川縣公安局轉任固始縣公安局局長,2017年3月被免職,現在無業;
王某2:王如波,已經病故;
呂某(前文未列出):呂紅星,現任信陽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未完待續)
據報,李長根在受審期間交代了他的「賣官流程」:一、由他直接確定推薦名單;二、將這些人員的名字、擬任職務告知信陽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三、為了保密,其親自將名單交給市委組織部;四、市委組織部將該名單上報市委常委會進行研究,通過後,再進行任命。
每逢節日、生日或當李長根家屬來到信陽時,這些行賄者便頻繁造訪李長根的辦公室,李長根長年居住的信陽賓館701室更是成為他們錢權交易的隱秘場所。
而李長根的下屬也複製了李長根的賣官模式:「買官花了錢,勢必還要往下賣官把錢撈回來,這可能導致整個公安系統的連鎖反應。」
據悉,李長根入獄後,31名行賄人中至少有12人仍在信陽市公安系統任職。而信陽市公安局目前12名黨委成員中,有3人都在李長根的賣官名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