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考試院組織法的部分條文,考試委員名額從19人改為7人到9人。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19年12月10日訊】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考試院組織法的部分條文,考試委員名額從19人改為7人到9人。另外,立法院會也三讀通過修正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的部分條文,未來技術型高中教師不須符合每一任教滿6年應到業界研習或研究半年的規定,相關專業研習採計更具彈性。
立院三讀 考試委員從19人降為7至9人
據《中央社》報導,除了考試委員名額的變動,考試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的任期也從6年改為4年。此外,三讀條文也規定了,考試委員不得赴中國大陸地區兼職,若違反規定者,即喪失考試委員資格。
立院三讀 高職師免每6年到業界研習半年
現行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6條規範,「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專業及技術人員或專業及技術教師,每任教滿六年應至與技職校院合作機構或與任教領域有關之產業,進行至少半年以上與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或研究。」
教育部說明,現行規定的立法目的在於教師們須在教學上能快速回應產業需求的技能,所以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需具備業界實務經驗,且應持續與時俱進,對於提升技職學生務實致用能力,縮短學用落差是有其必要性的。
不過,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等人接獲了教師陳情反映,指出現行規定自2015年1月16日生效後,對技術型高中教師的影響很大,立法目的用意良善,但卻窒礙難行。
張廖萬堅表示,高中職與技專校院的生態不同,因此不宜適用同一規定。高中職教師授課時數比技專校院教師多,而且有許多授課以外的業務,比如擔任導師輔導學生,以及訓練和帶領學生參加競賽、檢定、指導社團等,甚至還要參與選務工作等與教學無關的事務,經常無暇到外部實習。
張廖萬堅認為,高中職與技專校院的生態大不相同,因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教師或者技術教師所教的科目為相當專門的領域,與業界發展自有持續之密切關係;而且技專校院教師的任教時數以及教學以外的事務都較少,可以運用於研究的時間較多。
張廖萬堅等人主張要修法,限縮規定範圍,改成技專校院教師需要研習,技高教師不限,讓技專、技職分流,使技職校院教師相關專業研習採計更具彈性。
據《自由時報》報導,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表示,技職型的高中職老師不像大專院校教師每7年便有1年休假年,可以趁那年在外研修,把大學端的做法拿來高中職用顯然不太恰當,因此要修法。
而教育部次長劉孟奇表示,教育部也贊同修法,主要是高中職有課綱,而且師資培育的過程中本來就有專業專門科目的養成,並不像大專院校是只要有博士資格就可以任教,因此才需有產業界的實際工作經歷當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