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中國政協獻金遭判刑 台退將判決書驚見馬英九(圖)


陸軍退役中將羅文山收受並且挪用中共全國政協委員許智明之政治獻金,遭台北地院判刑。判決書內容中竟然有前總統馬英九的名字!
陸軍退役中將羅文山收受並且挪用中共全國政協委員許智明之政治獻金,遭台北地院判刑。判決書內容中竟然有前總統馬英九、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的名字!(圖片來源:CNA)

【看中國2019年12月6日訊】陸軍退役中將羅文山收受並且挪用香港居民、中國全國政協委員許智明之政治獻金,遭台北地院依違反政治獻金法與業務侵占罪判刑。對此,律師黃帝穎曝光了判決書內容,顯示羅自承被許要求在報紙刊登支持前總統馬英九的廣告,並要支付許率團來台見馬、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以及宴請各方人士之食宿、禮品等的相關花費。

依據台北地院判決書的訊息,台北地院認定羅文山擔任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會長的時候,透過「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羅文山」的帳戶收受許智明政治獻金並挪用,依違反政治獻金法與業務侵占罪判刑。當中,判決書內也載明,許不只是香港學者,還是多家公司董事長,更為中共全國政協委員。

對此,黃帝穎在臉書上引述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5年度訴字第585號的內容,「據被告(羅文山)自承:許智明業已指定其上開匯款,須以黃埔四海同心會名義在報紙刊登支持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之廣告,及支付許智明率團來臺至總統府晉見馬英九總統、拜訪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宴請各方人士之食宿、禮品等相關花費」。

對此,黃帝穎表示,黃埔四海同心會如果不是登記為政治性團體,則收取北京資金幫親中候選人助選,幾乎難以被查到。「國內有多少團體或公司收受中資,滲透政治與媒體?」黃認為,「所以,反滲透法有立法的迫切需要」。他也希望台灣人能看清楚,「杯葛反滲透法的政客與媒體是誰」。



責任編輯:許天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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