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9-12-03 01:37:31作者:
華為員工李洪元 (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9年12月3日訊】華為前員工李洪元獲30萬離職補償後,被華為控敲詐勒索,被羈押251天後無罪釋放。
據《早報》報導,李洪元於2005年10月入職華為,在華為工作了13年,2018年1月31日被勸退離職。2018年3月8日,部門主管通過部門秘書的個人銀行賬戶向李洪元轉款約30萬元,交易摘要為「離職經濟補償」。離職後因離職補償金額與華為部門主管不統一問題,被華為起訴敲詐勒索,
2018年12月16日,李洪元被拘留,隨後羈押251天。罪名是「涉嫌職務侵佔」和「涉嫌敲詐勒索」。報案人是其前僱主,深圳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證據是那筆從部門秘書個人賬戶匯出的30萬元轉賬記錄。
2019年8月22日,深圳市龍崗區檢察院認為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決定對李洪元不起訴。
據李洪元講述,不起訴的直接證據是,家屬出具離職談判現場錄音證據,證明李洪元敲詐勒索犯罪事實不清。他與華為人力資源部門協商離職賠償,其中未談及任何以「舉報業務造假」來要挾獲取賠償。
據深圳市龍崗區檢察院《刑事賠償決定書》,李洪元獲得了包括人身自由損害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約10萬元的國家賠償;同時會向李洪元原工作單位及其父親所在的工作單位發函,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李洪元表示,最大的訴求是希望華為跟自己道歉。從被釋放到現在,自始至終華為都沒有任何消息。他說道,「(華為)能不能坐下來當面和我好好溝通,見我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