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小果案再審開庭審理。(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9年10月15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雲南昆明黑社會頭目孫小果於21年前犯下多罪,但因「官警二代」身份逃過死刑。近日孫小果案再審案開庭,其繼父、母親等19名涉案公職人員和關係人被起訴。
據陸媒報導,2019年10月14日,雲南省高級法院對孫小果強姦、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一案再審案開庭。因孫小果案被查的20名涉案公職人員和重要關係人中,有19人涉嫌職務犯罪被移送審查起訴。
報導顯示,其中13人分別以涉嫌徇私枉法罪、濫用職權罪、徇私舞弊減刑罪、行賄罪、受賄罪等罪名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他們分別是:雲南省司法廳原巡視員羅正雲,雲南省高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梁子安、田波,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原副巡視員劉思源、原副局長朱旭,公安廳刑事偵查總隊原副總隊長楊勁松,昆明市官渡區政府原副區長、公安分局原局長李進,官渡區公安分局菊花派出所原所長鄭雲晉,昆明市中級法院刑二庭原副庭長陳超,以及孫小果繼父李橋忠、母親孫鶴予,四川王氏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德彬,昆明玉相隨珠寶有限公司總經理孫馮雲等。
另外6人以涉嫌徇私舞弊減刑罪審查起訴。分別是: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安全環保處原處長王開貴,第一監獄原督查專員貝虎躍、指揮中心原監控民警周忠平,第二監獄十九監區原監區長文智深、監獄醫院原管教幹部瀋鯤,官渡監獄原副政委楊松等。
據悉,昆明市中級法院1998年判處孫小果死刑,後經雲南省高級法院二審改判死緩、再審改判有期徒刑20年。孫小果實際服刑12年零5個月後出獄。2019年7月18日,雲南省高級法院決定對案件啟動再審。
資料顯示,孫小果1994年10月因強姦案被捕後,因其家人四處活動,孫僅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但隨後孫小果又被保外就醫。
孫小果於1997年12月再次因強姦、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多罪並罰,被判死刑,但在孫小果家人的上下活動,中共各級公、檢、法、司、監獄人員受賄的情況下,孫小果1999年被改判死緩,2007年被改判20年有期徒刑。出獄後更明目張膽在當地經營夜店。
據悉,孫小果早在2010年,就已經以「李林宸」的名義在獄外活動,並註冊多家公司,成為昆明夜場上人盡皆知的「大李總」。
去年7月21日晚,孫小果等人毆打王某濤等人,致王某濤重傷二級,其他人不同程度受傷。孫小果被抓後,外界發現他原來是一個死囚犯。
有媒體報導,自1994年到2019年的25年間,因孫小果案已導致雲南政法系統至少21名官員落馬,圍繞孫小果案都存在大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