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像(攝影:Linda/看中國)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唐朝時的一位縣令,一生幹了許多壞事。可閻王不但沒懲罰他,還為他延壽三十年!這是怎麼回事呢?
護佛抵罪得善報
這個故事出自於《太平廣記》。在唐朝開元十五年(727年),皇帝下令讓天下所有村坊的佛堂,小的一律拆除,大的佛堂則全部關閉。許多不信佛的人都聞風而動,一些大的佛寺和佛像也被毀壞了。
豫州新息縣的縣令李虛,為人剛愎自用,脾氣暴躁且好殺人,行事常常違背道義,又喜歡喝酒。這天他正喝得爛醉,州府的官文就送到了,要求他在三日內拆毀本縣境內的寺廟。李虛見此大怒,就下令讓手下的官員:「在我的界內,如果有人膽敢拆毀佛堂的一律處死!」因此,新息縣境內的佛堂得以保全。
其實李虛當時並不是珍惜寺廟,是因為期限太短而感到憤怒,就偏要保全佛堂。事後,他也沒把這件事情放在心上。
過了一年後,李虛病逝。家人將他裝入棺材,準備第二天下葬。晚上,他的家人圍著棺木哭泣,到深夜時就聽到棺木裡有敲打聲,家人打開一看,原來是李虛活過來了!之後,李虛就向家人講述他在地府所經歷的事情。
李虛到了閻王殿,閻王命差吏拿來李虛的善惡簿,一看惡簿記錄,罪行累累,就要對他動刑。李虛很害怕,連忙說:「去年皇帝降旨,要求各地拆毀佛堂、搗毀佛像,只有我管轄的地區沒有毀壞佛堂。不知這功德可否抵消罪業?」閻王大驚,命獄吏趕快拿福簿來查看。
獄吏拿來了福簿,上面記載善事極少,只有一張紙,念道:「去年有聖旨下令拆毀佛堂,唯獨新息縣的佛堂得到保全。應折其一生的罪過,並延長壽命三十年,然後再投生人道。」差吏話音剛落,那厚厚的罪簿頓時燒得一乾二淨。閻王就把李虛放了回去,於是他就活了過來。
李虛保護佛堂的善舉,不僅抵銷了以前所做的壞事,還得以延壽三十年。那麼如果有人毀佛滅法,他的結局又是這樣呢?
毀法滅佛 罪業償還不盡
崔浩是北魏位高權重的大臣,官至司徒,他博學多才,才略出眾,魏太武帝對他言聽計從。一天,崔浩隨從太武帝到長安,進入一佛寺後,發現寺裡面有弓箭刀盾等武器,太武帝不由分說便下令將寺中的僧人全部殺了。崔浩藉機說:「應該將所有的僧人全部殺光,把佛像佛經全都焚燬。」太武帝於是便採納了他的建議,還命全國都要這樣做。
四年後的太平真君十一年,崔浩因為一點小事得罪了太武帝,結果就被判死罪並被誅滅九族,滿門滅盡。在臨刑前,崔浩被關入囚車中,獄吏讓十個人到車上向他口中灌尿,這樣一直走了數里,崔浩在裡面困苦不堪,不斷哀叫。崔浩先後受了鞭笞、杖刑、徒步、流放及處死等五種刑罰,這是古來被判死刑者從未受過的羞辱。
隋史記載,南北朝時代的宇文邕(公元543-578)做了北周武帝之後,禁止佛教的傳播和信仰。他死後即被判官抓入地獄,受種種苦刑。公元598年,有個叫趙文昌的人,忽然暴死,但心頭微溫,家人停屍不敢入殮。趙文昌到了地獄,見到北周武帝宇文邕,身上帶著三重鉗鎖,非常沉痛慘苦的問他:「你還認識我嗎?」趙文昌回答:「我當年是您的侍衛官,日夜侍衛著您。」武帝說:「你既然是我的舊臣,你是暫時到此,不久即可回去。你回去後,替我對隋文帝說:我原先的各種罪過都快要償還清了,只有鋤滅佛法這條罪惡,實在深重,償還不盡,至今未可赦免。希望隋文帝為我做一些功德,我藉此福佑,方可得離地獄。」
俗話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李虛本性凶狠頑劣,不知善惡報應,只因在喝的爛醉之下,保全了佛寺。這雖不是他的的本意,但做此善事不僅抵消了他在世間所犯下的種種惡行,還「延年三十,下世仍投生人道」。得到這樣的福報,不正是因为他保全佛寺所得到的吗?
相反,如果像北周武帝宇文邕、崔浩一樣毀法滅佛,就是罪大惡極,報應可是非常慘烈的啊!
責任編輯:唐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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