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峰輝行賄的人被認為是郭伯雄。(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9年2月21日訊】(看中國記者晏清流綜合報導)中共軍方「老虎」、原中共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參謀長房峰輝因涉受賄罪、行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無期徒刑。其中行賄罪最受關注,本身已位高權重的房峰輝到底行賄了誰?
備受外界關注的房峰輝一案終於迎來結局。2月20日,陸媒報導,中共軍事法院對中共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原參謀長房峰輝受賄、行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進行了宣判,認定房峰輝犯受賄罪、行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的贓款贓物上繳國庫。
2018年1月8日,房峰輝因涉嫌行賄、受賄犯罪,被移送軍事檢察機關處理。2018年10月16日,中共軍方通報,房峰輝與中共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原主任張陽一同被開除黨籍,並被剝奪上將軍銜。
據中共軍方通報顯示,房張兩人所犯問題基本相同,但細節表述上也有區別。兩人均「涉嫌行賄、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並且「情節極為嚴重,影響極其惡劣」。但房峰輝比張陽多了「數額特別巨大」一語,顯示單從經濟問題來說,似乎房峰輝更為嚴重。
軍方的通報和此次中國軍事法庭的判詞均指房峰輝仍涉及「行賄」一罪。
BBC中文網去年1月援引一名不願意透露名字的知情人士的話說,30多年前,房曾擔任地方部隊一個師的參謀長,為給所在部隊爭取更多糧食配給,行賄過地方糧食局的局長。房給該局長送了一件軍大衣,走後該局長發現大衣兜裡有500元。在當時,500元是該糧食局長半年的工資。
2009年,該糧食局長在電視裡看到時任北京軍區司令、中共建政60週年閱兵總指揮房峰輝時,還不住感嘆:「這小子,當年還給我行過賄!」
大陸微信公號「長安街知事」去年1月10日稱,房峰輝2003年已經是副大軍區級的高級將領了,其行賄的對象令人震驚。不過,報導中沒有提及他行賄的細節及對象。
外界認為,對於本就身處軍方高位的房峰輝而言,其「行賄」對象應是比自己職務更高之人。
陸媒起底報導顯示,房峰輝是郭伯雄的老鄉兼舊部,他在任蘭州軍區下轄的第21集團軍副軍長、軍長時,是時任蘭州軍區司令員郭伯雄的下屬。
房峰輝從新疆轉戰廣州再北上京城,十多年一路升到將軍,正值郭伯雄和徐才厚當政時期,因而外界有分析認為,其行賄對象只能是掌握軍隊人事大權的郭徐兩人。
港媒曾披露,中共軍中升職過往都要通過兩個軍委副主席簽字,而郭、徐二人已達成默契,你升一個,我升一個。
中共官媒曾報導,郭伯雄之子、原浙江省委軍區司令員郭正鋼曾揚言,軍隊半數高級將領為其父提拔。
據說,房峰輝在郭伯雄被查消息初起之時,曾在私下表示,「誰要敢動老首長(郭伯雄),我一槍斃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