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過年看不到春聯了嗎? (SAM YEH/AFP/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2月4日訊】官方回應主幹道禁貼春聯:為防止節後破損影響市容。內蒙古呼和浩特,有網友反映城管部門發布通知:主幹道兩側禁止張貼春聯。部分市民不解,認為「不貼春聯沒有年味」,商家表示自己想貼但不敢貼。@呼和浩特城管對此回應:為避免往年出現的節後春聯破損影響市容市貌問題。
過年貼春聯,是流傳已久的風俗,不僅能增添過年紅紅火火的氛圍、寄託人們對來年的期盼和祝福,春聯的內容和書法也是文化和藝術,能帶給人美的享受。不讓貼春聯,年味肯定會淡很多。
作為過年的兩大主要習俗,貼春聯與放鞭炮完全不同。放鞭炮污染環境、驚擾他人,同時也是非常大的浪費,貼春聯則沒有上述弊端。也正因此,近年來人們移風易俗,放鞭炮的人越來越少了,而貼春聯則保留了下來。沒想到,城管卻要對此橫加干涉、予以禁止了,也難怪有人會調侃:城管最有權,上管天、下管地、中間管空氣,現在還要加上管春聯。
為防止節後破損影響市容,聽起來很高大上的理由。類似理由,倒也並非呼和浩特城管獨創,據媒體報導,2017年大年初三,濟寧市城市管理執法支隊六大隊對轄區道路車站東路、南文昌閣街開展了春聯「福」字專項整治活動,共清理春聯、門貼、福字等450餘處。上述報導發布的新聞圖片顯示,幾名身著制服的工作人員,將店舖門前的「福」字撕掉,許多店舖卷帘門緊閉,尚未開業。城管為何上街撕春聯、撕福字?上述報導稱,春聯「福」字在帶來喜慶的同時,也帶來了很大的安全隱患和視覺污染,「節日過後,破舊凌亂的春聯福字不但失去了營造節日氣氛的作用,還嚴重影響了城市的市容市貌。
濟寧城管很辛苦,赤膊上陣撕春聯;呼和浩特城管則聰明多了,「從源頭抓起」,乾脆直接禁止,無疑省事多了,當然也粗暴多了。或許,春聯年後經過風吹雨打,確實會破損,看起來不太雅觀。但城管是否就要對此一撕了之,甚至一禁了之呢?就不能採取更溫和的方式,兼顧百姓感受和城市市容嗎?比如,可以要求商戶維護好自家門前的衛生,春聯一旦破損必須立即進行清理和打掃。
並且,城管撕春聯、禁止商戶貼春聯,有什麼法律依據呢?哪個法律條款不允許百姓貼春聯了?對此粗暴干預,是否有違依法行政呢?拋開習俗和感情不說,春聯和福字貼在商戶門上,雖說是門店,卻也屬於私有財產,私人財產不容任何人侵犯。春聯和福字並非隨意佔道擺放的物品,亦非違規張貼的小廣告和宣傳品,城管對此一撕了之,既是濫權擾民,也涉嫌違法、侵犯公民的合法財產和合法權益。
過年不許貼春聯,城管咋管這麼寬?引發爭議也在所難免了,甚至可以說是咎由自取。不過,撕春聯、禁春聯的不正常行為背後,還可能存在深層次問題。據說,之所以要這樣做是為了維護「城市的市容市貌」。那麼,其中是否有搞政績工程、面子工程之嫌,甚至也是「創文」、「創衛」的需要?現如今,很多地方政府都對「創文」(創建文明城市)和「創衛」(創建衛生城市)投入了極大的熱情,將其列為「中心工作」不遺餘力予以推進。由此也引發了一些問題:有的因創建而影響了市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比如封路、讓各單位的工作人員停止工作突擊上街搞衛生等等;有的弄虛作假大搞表面文章,例如河南焦作在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中存在通過改換小餐飲店店牌方式弄虛作假的行為,被媒體曝光後受到全國愛衛會的通報批評……用不文明的手段來創建文明城市,顯然背離了「創文」的初衷。
一些地方熱衷於「創文」和「創衛」,看重的或許並非「文明」和「衛生」,也並不僅是可以增加幹部職工的工資福利。坊間流行一種說法:越無能的官員越喜歡抓衛生、搞文明。這話聽起來似乎很刺耳,細思卻不無道理。抓衛生、搞「創建」,非常簡單,既沒有多少技術含量,又能折騰人、顯示領導的權威,順帶著還能撈取「政績」和升遷的資本,何樂而不為呢。莫非這就是某些地方領導為何對「雙創」和整治「城市的市容市貌」情有獨鍾,不惜勞民傷財、不惜弄虛作假也要轟轟烈烈大鳴大放的根本原因?亂象背後無疑是畸形的政績觀和本末倒置的幹部評價體繫在作祟。惟有將官員的利益同老百姓的利益連在一起,惟有將對官員的評價權和決定權真正交到公民的手裡,某些官員中流行的好大喜功、熱衷形式主義的歪風方能得到遏制。
另外,敢公然跑到街上撕老百姓的春聯、禁止商戶貼春聯,城管自己有這個膽量嗎?正如山東地區一名基層城管隊員所言,過年期間上街撕福字確實難以理解,但基層城管隊員只能執行上級命令,「希望上級領導能科學決策,別讓基層城管隊員受苦受累,還受委屈。」奇葩政策的始作俑者,很可能是某些官員,而基層城管只不過是執行者,被人「當槍使」了。
公正地說,城管在維護城市環境和秩序方面,還是起了很大的作用的。如果沒有城管,城市的秩序很難得到保障。相對於其他那些坐辦公室的群體,城管是真正在一線干實活的。正是由於經常跟普通人和社會底層打交道,城管才更容易曝出負面新聞。城管負面新聞多,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一些地方城管自身管理不到位、隊伍素質參差不齊之外,還有一些「客觀因素」,甚至還有幾分萬不得已。城管制度的設定,決定了他們必須「衝鋒」在城市管理的第一線,直面各種矛盾。特別是在某些地方,每逢上級檢查或「文明城市」驗收一類的「重大活動」,都會給城管下達「死任務」。說難聽點,某些地方和領導實際上是把城管「當槍使」的,城管成了政績工程和面子工程的犧牲品。
過年不許貼春聯,城管咋管這麼寬?是城管自己的主動行為,還是有更高級別的授意?這背後,是否還隱藏著其他方面的利益考量?如果有,就不能讓城管把所有黑鍋都自己背,不妨讓城管身後的「推手」站出來亮亮相。同時,各級政府也應以此為鑒,積極轉變執政理念、樹立正確的政績觀,不再拿城管當槍使、不再拿人民的合法權益當浮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