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8年12月4日訊】(看中國記者蘇菲翻譯綜合報導)上個月16日,美國密歇根一位28歲的媽媽Brittany因為6歲的女兒無故曠課26天,被送入監獄5天,外加500多美元的罰款。有華人媽媽有感而發,最近發文探討美國教育問題。
女兒曠課 美國媽媽被送入監獄
綜合PEOPLE 、NEWSER等外媒日前的報導,11月16日,美國密歇根一位28歲的媽媽Brittany Ann Horton,因為6歲的女兒無故曠課26天,被送入獄5天,並被罰款525美元。
據PEOPLE《人物雜誌》11月29日報導,據法庭文件稱,2017年10月,學校管理人員首次聯繫Brittany,希望能商量解決她女兒無故曠課的問題。不過,Brittany卻沒有理會學校,也沒出席相關會面會議。在試圖解決問題失敗後,學校管理員將案件交給了檢察官。
據文件稱,Brittany對2月份給她的信件沒有回應,也沒出席相關會議,於是到了3月,她受到指控。Brittany5月份認罪。
另據NEWSER11月30日的報導稱,Brittany在5月份時雖然認罪,不過法庭當時並沒有馬上處罰她,而是給機會她去解決問題。沒想到期間,她的女兒又無故缺課12天,曠課總數累計達到26日。Brittany最後被投入監獄5天。2018年11月16日,法庭判她9個月緩刑,並罰款525美元。
美國媽媽因6歲女兒逃學,被送入監獄。(示意圖/圖片來源:Pixabay)
其實,因為孩子逃學而送進監獄的美國父母時有報導。有感於此,長期關注教育和情感話題的華人媽媽、文學博士Edel發文,感嘆在美國當父母真是如履薄冰。
文章稱,美國各州的法律雖有不同,但大致的規定類似,比如在俄克拉荷馬州,如果孩子逃學,家長或監護人可能面臨最高500美元和六個月的刑期。
作者認為,父母對孩子逃學負有責任,但是否應該因此將父母送進監獄,卻存在很多爭議。
她舉例,有一個媽媽因青春期的女兒不斷逃學而被判刑60天,她25歲的大女兒不得不去照顧弟弟妹妹。這個25歲的大姐姐非常不滿,認為「一定有別的辦法懲罰逃學的熊孩子們,而不是把他們的媽媽關起來」。
作者感嘆:「不管如何爭議,從這個事件,可以看出美國法律對父母的要求有多嚴。我經常感到後怕,總覺得分分鐘會被熊孩子送進監獄。」
一、在美國打孩子會不會被送入監獄?
作者想起自己的一個親身經歷:有一次,她們一家人去看櫥櫃,她兒子把牆上排著一排木頭的按倒了,作者一急起來,一巴掌就拍在他肩上……這時一個高大的黑人售貨員逕直向她走來,嚇得她呼吸都快要停止了,心想:「天哪,我打孩子了,他可千萬別報警!」
雖然最後有驚無險,售貨員只是問她需要什麼幫助。不過,作者表示,熊孩子卻變得有恃無恐,有時還故意挑釁作者:「你來打我啊,你來打我啊!」讓作者有時甚是無奈。
相信很多人都聽說過,在美國不能打孩子,很多新移民因為不懂美國法律,對孩子來一套「中國式的教育」,往往一不小心就把自己送入監獄。
在美國,為了教育孩子,適度打孩子是允許的。(相關英文報導截圖)
不過,你也許不知道,其實,在美國也可以適度打孩子的。據2016年4月發表在ParentMap 的一篇文章稱,在美國的50個州,你都可以spank,也就是打屁股。但是前提是,你必須有充足的理由,是為了孩子好,並且不能造成嚴重的身體損傷或精神傷害。
看完這條,你是否心中竊喜?但還是不能放鬆警惕,因為規定非常細緻,而且各州不同。如怎樣才算「適度」?
在特拉華州,州法律禁止父母用拳頭打孩子。在奧克拉荷馬,就沒有這樣的規定,可以用鞭子打孩子,但不能太用力(Only use「ordinary force.」)。
美國至少有19個州的法律規定,學校也可以spank孩子,但不能超過5下,不能造成傷害。不過,這條法律的爭議也蠻多,很多人仍然這樣做也是在虐待孩子。
Edel在文章就表示:「打孩子真的是個技術活。不能太重,如果旅行到其它州還得先查一下該州的法律,否則麻煩就大了。」
她還認為:「其實,在任何文化中,適當地管教孩子都很必要。但一定是要‘適當’,像國內媒體經常報導的,有的父母把孩子打到重傷住院,卻只是教育了事,甚至不會受到任何懲罰,這就很可怕了。」
二、孩子沒繫好安全帶 父母會不會被送入監獄?
Edel在文章講述了自己經歷的另一件事:
一次開車出去玩,兒子躺在後面座椅上,沒系安全帶。嚇得父親馬上說:「趕緊繫上,孩子要是不系安全帶,我倆都會被罰款,而且可能進監獄的。」
佛羅里達州法律規定,5歲以下的孩子必須坐在經過碰撞測試的、聯邦政府批准的兒童約束裝置中;0到3歲的孩子必須使用獨立承運人的兒童約束裝置或車輛製造商的兒童座椅裡;4到5歲的孩子必須使用獨立的兒童座椅或坐墊;「5歲至12歲的孩子不可以坐前排,12歲至18歲的孩子無論坐哪個位置都必須系安全帶,大人如果不系安全帶,會被罰30美元。如果孩子違反了上述規定,則會被罰60美元,扣3分。
如果沒有按照上面的規定出了事故,父母所面臨的懲罰會更嚴重。今年五月曾有報導稱,一位20歲的媽媽,因為未給1歲的孩子調整好安全座椅,導致孩子在車禍中喪生,她被控過失殺人罪。
很多華人、特別是新移民,很多時候覺得美國的法律有些奇怪,自己的孩子沒了,父母已經夠傷心的了,為何還要把這些父母送入監獄?
對此,Edel認為:「對父母的嚴格要求,正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孩子的權益。當我們意識到,做任何選擇都可能帶來某些後果,需要為之負責的時候,可能就會在事前想得更週到一些,而不是等事故發生了再後悔。」
她舉例,經常聽到國內新聞——幾個月的孩子從高樓墜落;孩子被火鍋燙傷;父母打麻將,孩子溺亡……這些父母都是不小心,他們無疑也是很悲痛的。但是,沒有人會想到去懲罰他們。
而在美國的法律中,有一條「忽視兒童罪」(neglect of child),定義是「照料者沒有給孩子提供照顧、監管或者保持孩子身心健康的必要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食物和營養、衣服、住所;監管;孩子健康必需的藥物和醫療服務……
所有的「忽視兒童罪」都屬於重罪。無論忽視或虐待是否導致孩子嚴重的身體傷害,都可能被認定為三級重罪。忽略罪還可能影響父母的監護權,甚至完全失去監護權。
搜索一下「孩子意外死亡」,看到這樣的一個讓人心疼的數據:每年全球90萬孩子意外死亡,中國佔了60%。
作者在文章中表示,在美國當父母真是如履薄冰,但是一個文明法制的國家,需要完備的兒童保護的法律,這是毋庸置疑的。只希望天下孩子都能有一個安全、有愛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