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孫鵬(右)、狄鶯(右2)之子孫安佐(左)被控在美國非法持有彈藥,並於28日在聯邦法院出庭時認罪。
(圖片來源:(左圖)取自北達比警方推特twitter.com/UDPolice;(右圖)取自狄鶯臉書facebook.com/imdeeeinn)
台灣藝人孫鵬、狄鶯之18歲獨子孫安佐,今年3月因涉嫌威脅掃射在賓州就讀的高中,遭美國警方逮捕,並被搜出手槍、十字弓和超過1600發子彈,在美國被控非法持有彈藥及涉嫌恐攻威脅,已被關押長達157天,他今天在聯邦法院出庭時認罪。
孫安佐被檢方指控「非美國公民持武罪」,今在聯邦法院出庭,據《世界日報》報導,孫安佐在經過70分鐘開庭程序後,火速認罪。聯邦檢察官麥史文(William M.McSwain)在司法部發出的聲明裡指出,雙親與監護人是孩子取得軍火這類情況的第一道防線,「若無雙親與監護人同意,孩子都不應儲放或取得軍火及其他危險武器,這應該是很清楚的道理」。
聯邦檢察官麥史文在司法部發出的聲明指出:雙親與監護人是孩子取得軍火這類情況的第一道防線,直指孫安佐的父母責無旁貸。
(圖片來源:狄鶯臉書擷圖facebook.com/imdeeeinn)
聯邦檢察官麥史文(William M.McSwain)在發文中也提及:每個父母都需參與並主動意識到孩子生活裡發生的事,這是他們的職責與義務,不光是對孩子,也是對整個社會。直指孫安佐的父母與監護人責無旁貸。
No child should be stockpiling an arsenal, or have access to firearms or weapons, without their guardians’ knowledge. Every parent needs to be actively aware of what is going on in their child’s life. It is their duty, not only to the child, but also to the community at large. https://t.co/RAXyz3qVQM
— US Attorney William M. McSwain (@USAttyMcSwain) 2018年8月28日
據悉,孫安佐的父母親,孫鵬與狄鶯為了營救獨子,早已經雙雙赴美相伴,但今日聯邦法院開庭兩人皆未現身,就是基於保護兒子的考量,但他們都了解孫安佐認罪內容。
報導指稱,法官在庭上詢問孫安佐,是否知悉認罪後果,包括不得入境美國?孫安佐毫不遲疑,秒答「Yes.」目前仍要等12月11日召開審判庭,才能有最終的審判結果,對此,孫安佐的律師凱勒在開庭時表達不滿,他認為「如果孫安佐判決時間無法提前,就得再坐將近3個半月的牢,希望能將判決日期提早30天至60天」,甚至不惜在庭上槓上檢方,火大抗辯「檢察官在此案中矯枉過正、太苛刻了」。
孫安佐的律師凱勒在開庭時為其抗辯:「如果孫安佐判決時間無法提前,就得再坐將近3個半月的牢,希望能將判決日期提早30天至60天」(圖片來源:中央社)
據《蘋果日報》報導,孫安佐的律師凱勒也提及孫安佐在獄中的生活情況,他表示:孫安佐在牢裡沒有被虐待,平常都忙著畫畫和健身,生活起居受到良好對待,還有室友相伴,也是一個外國人,狄鶯與孫鵬每週都會探視他,他也會透過律師把畫拿給父母看,並指他努力忍耐,很想回家。
雖然法庭上公布的具體量刑是在12月11日定案,但孫安佐的律師凱勒提出提前2個月召開審判庭的提案,已獲法官同意;凱勒庭後接受採訪時也轉述,孫鵬、狄鶯已幫孫安佐買好返台機票,希望能向法官爭取盡快把兒子帶回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