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Pixabay)
【看中國2018年7月16日訊】我想,這或許不是我一個人乃至我所在的一個學校存在的問題,一定會有其他高校老師和我一樣或多或少遇到這樣的無奈。我寫此文,只求更多人能知道現在辦理因公出國過程的辛苦,最終能夠得以改觀。
筆者是一名在京高校「青椒」。快暑假了,我想我可以稍微有點時間,來回顧下這次因參加國際會議而辦理因公出國的奇葩經歷了。
事情的緣起要從去年說起。
去年夏天,一位同我們有著科研項目合作的國外教授來訪。他帶來了兩個好消息,第一是合作的課題被國外甲方認可結題了,兩萬美元尾款會很快到賬;第二是邀請我和同事今年去歐洲參加一個業內的國際會議,他作為分會主席,希望我們能去講講這個合作項目最新的研究成果。
於是,我愉快地接受了邀請,並向大會組委會投稿。經過審稿和修改,論文被錄用。
接下來,就是漫長的辦理因公出國審批的流程。這是我入職後第一次辦理因公出國,並第一次和國際處打交道。這其中煩冗的流程和不可理喻的規定讓我很是震撼和無奈。於是,我記錄下了這其中的每一個流程和環節,如果讀者有耐心,不妨可以看看。
由於事先已經從其他老師處瞭解到了辦理出國的流程非常複雜,於是我事先從學校相關網站上下載了出國所需的所有表格,並仔細研究了表格填寫說明以及辦理流程。
為了便於敘述,我把國際處要求提交的材料和表格都編個號:
【0】因公出國審批表
【1】因公出國信息公示表
【2】因公臨時出國人員備案表
【3】因公臨時出國任務和預算審批意見表
【4】必要性說明
【5】使用非教學科研經費附黨政聯席會議紀要
【6】邀請信
【7】日程安排
【8】出訪須知
【9】身份證複印件
【10】通用個人情況表
【11】出訪人信息電子錄入登記表
【12】材料附件清單
【13】擔保委託書
以上這些材料,表【0、1、2、3、7、8、10、12】可以在網上下載到,而表【11】是網上沒有,在出國審批的流程中也沒有提到的。換句話說,是當時規定中沒有的表,但在我辦理過程中國際處老師讓必須增加的。因我是科研項目資助出國,表【5】是不涉及的。而表【13】是因為這次同行的老師中有人因在學校財務有借款而需要補做,由財務處提供的。
看完流程後,我一開始覺得並不複雜,雖然材料多,但就像準備出國簽證材料一樣,只要挨個準備還是挺容易。於是,我花了大概三天時間,填寫、列印、準備了所有的材料,向學院N老師提交。(這裡需要說明的是,國際處並不接待老師提交材料,所有材料需要交到學院的外事秘書N老師處)
下面開始我的流水賬:
第1天,材料上交,N老師說需要審核,明天通知。
第2天,N老師打電話,說材料不合格,根據北京市外辦的規定,需要對方提供「邀請信原件」和「對方邀請單位的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我頓時感到震驚了。因為對方邀請方是學術會議的組委會,不是企業,哪有營業執照複印件可提供。我提出這個疑問,N老師說,這是規定,得按規定辦。我覺得前者還可以爭取下,後者幾乎是不可能有的。於是,我給學校國際處打電話,接電話的老師說,這是規定,你先給對方發郵件要,如果真要不到,把郵件截圖作為附件提交。
於是,我厚著臉皮給大會組委會發了一封索要上述兩個材料得郵件……我還專門提到,由於中國這邊辦理簽證需要這些材料,所以如果能郵寄來,可以選擇郵費到付。
第5天,國外的辦事效率,三個工作日回覆已經讓我喜出望外了。果然如我所料,大會組委會說,之前發給我的電子版邀請信和論文錄用通知是組委會寄給每一位參會者標準的格式和有效的文件,用此辦理簽證不會有任何問題,並強調,他們不會郵寄紙質版的邀請信原件。至於我提出索要的「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對方在郵件中都沒理這個茬,估計也無法明白為什麼我要索要一個他們根本沒有而且在他們看來似乎和簽證沒有任何關係的文件。
第8天,又是新的一週,我把往來郵件列印了提交到學院。到了下午,N老師給我電話,說往來郵件可以作為附件證明,也可以暫時不用提交之前說的兩個材料,但往來郵件要同時提交翻譯件。
往來郵件翻譯?翻譯給誰看呢?給學院、學校、還是北京市外辦負責人看?可是這些負責審核出國材料得老師們如果連的英語都看不懂,都需要提供翻譯件,那還勝任這些崗位嗎?
事實證明,沒有所謂的營業執照複印件、邀請信也只是電子版列印,都不影響審批和簽證,於是我很弄不明白,為什麼要苛求提交這些對最後簽證並沒影響但卻要讓老師們費盡周折搞也搞不到的材料。
第9天,我把翻譯件補充提交了上去,N老師讓我等審核結果。
第10天,電話通知我領材料回去,說提交的材料不合格。原因有如下幾點:
(1)表【0】中,「教學科研工作安排」一欄,我填寫的是「出國期間無教學任務,科研任務已安排好」,國際處說這不符合要求,必須填寫「教學科研工作已妥善安排」這幾個字,一字不能差。
(2)表【1】中,「XXX等X人XX小組」,人數我填的小寫的「四」,讓改成大寫的「肆」
(3)表【1】中,「出訪任務及安排」,我是按照日期填寫的,但讓我改成按照第幾天第幾天填寫。
(4)表【2】中,職務一欄,因我沒有職務,填寫的「教師」,讓改成「講師」。
(5)表【2】中,工作單位和職務之間我用的標點符號是頓號「、」,讓改成逗號「,」
(6)表【3】中,團長我填寫了姓名,團員人數寫的3人,但要求我將團長也算作團員,得填4人。
(7)表【4】中,我寫了5頁必要性說明,說寫多了要求寫少點。要知道這個我專門問了去年出國的老師,去年的政策是不能少於3頁,今年隨意又更改了。
(8)表【7】中,我在大會作學術發言的題目,讓必須加下劃線
(9)身份證複印件【9】中,規定註明出生地,我寫到市一級,讓寫到省一級
面對上述的要求,我覺得細緻得有些苛刻,有必要要求到一個標點符號和大小寫的寫法嗎?當然,有可能這就是學校或北京市外辦的標準格式,但在整個出國申請的填寫指南中,上述這些要求都是沒有提到的。
第11天,我把修改完的材料,重新又交到了學院。下午,N老師又給我打電話,說表【7】中我在大會發言的報告題目,不僅要加下劃線,還要用粗體字。就在前一天退回的時候,也只說了要加下劃線,沒有說要加粗,如今又對格式更改,彷彿對方是有意刁難,像擠牙膏一樣讓你一點點返工。我把這兩天的意見給同行的T教授說了一遍,T教授破口大罵:這不是耍猴嗎?我趕緊安撫他,說沒事,我再改,我來跑。
於是,我又重新列印,加粗字體,上交。
第15天,N老師幫我跑完了學院所有領導簽字和蓋章的流程,把所有材料返給我,讓我去人事處和財務處繼續蓋章。下午,我去了人事處,負責的老師把我們出國四人的信息都查了一遍,說同行的T教授在財務有借款未還,他在審核材料上寫了句「財務備案人員」,蓋章,處長簽字。然而,然我去財務處繼續走流程。
第16天,我來到財務處,財務處說蓋不了章,因為T教授有借款未還,萬一出國跑了不回來了那麻煩就大了。按規矩,得有人為其擔保。於是,給了我一張表【13】。
第17天,我找了系裡另一位教授替T教授出國擔保,簽好表【13】,又到財務處。財務處負責的老師簽了字,繼續找財務處處長簽字,然後憑處長簽字蓋了財務處公章。終於,這算把學校人事、財務兩個部分的程序跑完了,我又屁顛屁顛地把一大摞材料交到學院N老師處。N老師說了句:明天我把你材料送國際處,繼續等通知吧。
這裡需要說明一下,雖然這裡寫出來就幾行字,但人事、計財兩處簽字蓋章並不是一兩分鐘能完成的。有時候負責的處長或審核蓋章的老師可能開會、上廁所,那就得等著,或者過幾個小時再跑一趟。
第19天,學院N老師又給我打電話,說我材料還有問題。需要做如下修改:
(1)表【3】第一行原來格式中有一個「XX(國家或地區)」,讓把括弧內字刪了
(2)表【3】中,「團長(級別)」一欄,T教授作為團長沒有行政級別,但也不能空著,要寫「(普通)」。
(3)表【2】中,家庭成員和關係,不能寫「丈夫」或「妻子」,要寫「配偶」,「兒子」或「女兒」不能簡寫「子」「女」
聽到這裡,我真覺得T教授罵得一點不錯,這的的確確是在耍猴。
要知道,這裡所有的表格已經經過學院N老師和國際處審核過兩遍了,學院也蓋了章,人事、財務處也都蓋章簽字了,仍然讓進行的修改!姑且不論這種修改的理由是否有依據,即使有依據,前兩次材料審核沒有審查出來,那屬於誰的失職呢?但卻要出國的教師自行承擔再跑一次蓋章簽字流程的結果。
第22天,又是新的一週,重新修改列印材料(列印廢了好多張紙),我按照15-17天的流程,在人事處和財務處又跑了一圈。就連這兩個部門的老師和領導也覺得這屬於無謂地折騰。好在今天蓋章簽字的人都齊,而且有了第一次也輕車熟路。一天時間,全部搞定。趕在下班前,我把重新簽字蓋章的材料送到了學院N老師處。
第23天,N老師又給我打電話,說國際處又把材料退回來了。這次涉及的是行程安排。
在這裡我說明下,由於會議地點是在歐洲一個非首都的城市,需要首先從首都入境,轉一次火車達到。但到該國首都的航班不是每天有,而是隔一天一趟。所以,要麼我在會議開幕當天達到,要麼提前2天達到。為了不錯過第一天上午的開幕式和主題報告,我選擇了提前2天達到。
這一次材料不合格的問題就出在了這裡。按照規定,這是不允許的。N老師解釋說,邀請信上有明確的會議時間,最多允許提前一天入境,不允許提前兩天。我解釋說,直飛航班不是每天有,如果不允許提前兩天到,就只能會議當天下午才能到,這樣上午的開幕式就趕不上了。N老師說,國際處已經幫我們查好了一趟時間正好提前一天到的航班,不過要到伊斯坦布爾轉機一次。我查了下,轉機由於不是同一航空公司的航班,這樣整個費用會貴5000元/人。
雖說這次出國用的經費是國外的項目經費,算不上國內納稅人的錢,但這樣浪費我確實很心疼。不過,對於出現這樣行程的問題,我覺得還是能理解的。畢竟如果所有因公出國都比會議日程提前2天達到,確實會給人感覺像因公旅遊。但這樣一刀切的條款,卻沒有顧忌這種航班不是每天有的情況。
由於這次修改,材料【0-8】涉及日程的地方,全部要改。也就是前面所有蓋章簽字好的材料,都作廢了,得重新列印、出國團長簽字、經費負責人簽字、主管院長簽字、學院公章、財務處審核、財務處處長簽字、財務公章。都得重來一遍!這一圈蓋章整整跑了三遍。
第26天,我把全部重新列印、重新蓋章、重新簽字的材料交給了N老師。
第30天,N老師給我打電話,我有些沒有底氣的問:還要改嗎?N老師彷彿也很疲倦地回道:是的,還要改。
我來到N老師辦公室取回材料,這會涉及的是日程,好在日程不需要學校跑圈蓋章:
(1)由於之前要求日程安排中大會報告內容是要詳細填寫的,但學校設計的中文日程表格根本填不下這麼多內容,又沒法改動。我就加了一句「詳細報告題目見英文日程」。然而,這次讓把這句刪了。要知道之前國際處已經檢查過很多很多次,都沒有提到這裡。
(2)說我日程寫的太簡單,要精確到每半天幹什麼。
對於第(2)點,我真不知道要如何精確。因為此時距離大會還有好幾個月,主辦方連會議日程都沒排出來。我只能寫第2天上午「分會討論」、第2天下午「分會討論」……
N老師說,這不行,日程不能都一樣,而且要具體到聽的什麼報告,誰的演講,演講題目是什麼。我驚愕道:這會議主辦方沒公布啊。
N老師一攤手:要不你就等著公布後再寫,要不你就自己編幾個填上去。
自己編??!!好吧,原來這些規章制度就是逼迫大學老師弄虛作假的。
中午回來,我查到兩年前大會的主題報告和分會報告,把這些報告人姓名和題目都作為今年計畫要聽的,寫進了日程安排。又對上述(1)做了修改,下午,再次把修改和編造後的材料提交給了N老師。
第31天,國際處的老師也不通知N老師了,直接給我打了電話,說我材料還是不行。我問哪裡不行,她說我日程有問題,問去程為什麼要在伊斯坦布爾中轉,明明有直飛對方首都的航班。說我這有等於變相多呆了一個國家。
我不得不說,我當時聽到這句話時,已經完全憤怒了。我回答說,當時我就是選擇的直飛,是你們不允許直飛,讓我中轉的,而且在伊斯坦布爾中轉也是你們替我選定好的,現在憑什麼反問我要轉機。
對方說,上週不是她處理的,她要請示領導。
電話挂了,我感覺是在被故意刁難。不同的人審核,審核結果就不一樣?
不久,又接到電話,說她請示了,不能中轉,也不允許提前兩天直飛首都,如果沒有提前一天的航班,就只能會議當天到。我問如果趕不上開幕式呢?她說,那和她沒關係。
最終,我們只能妥協了,選擇了大會開幕當天達到,日程往返都顯得特別匆忙。整整一個月,我才把學校內的流程跑完,這一個月,我幾乎處於停滯狀態。
到第37天時,國際處通知我準備辦理因公護照。整個護照辦理過程其實很簡單,國際處幫我約了時間,半天時間就搞定了。
我本以為看到了勝利的曙光。但接下裡居然又是20天的等待,什麼消息都沒有。我中途催了N老師幾次,N老師只是說國際處太忙,讓再等等。
眼見著機票票價又開始上漲了,也快到大會註冊費優惠價截止的時間了,此時我一無批件二無簽證,不敢貿然買機票交註冊費。我實在等不及了,就直接闖到國際處負責審核的老師處詢問。她很抱歉地說,確實給我延誤時間長了,主要是最近加急的簽證太多。
我的目光掃過她桌面上,有一疊簽證材料,面上的一張是某學院院領導的。看來,當領導還是有好處,可以插隊到其他老師前面加急。
又過了一週,通知我批件下來了。N老師告訴我說,只要有批件,一般不會辦不了簽證。所以可以買機票交註冊費了。
真不容易啊!等把機票定好、註冊費上交後,算了算,裡外因為時間上的折騰,每個人多冤枉花了兩千多元,四位老師就是小一萬塊。想想每一分科研經費都是自己和學生一起酷暑寒冬長夜的試驗和分析換來的,就這樣因為國際處的來回折騰和耽誤而浪費掉,真心疼!
之後的一切還算順利,飛機順利起飛,順利達到,雖然沒有趕上開幕式,但後幾天的大會報告也很精彩。見到了兩位學生時代崇拜之極的業內大牛,分會的發言也得到同行的認可。
隨著夜幕,返程的飛機盤旋在首都機場上空。
而我的耳畔則一直縈繞著學校的豪言壯志:與國際接軌、進軍世界一流大學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