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茅藥酒事件引爆輿論。圖為示意圖。(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2018年4月19日訊】(看中國記者晏清流綜合報導)廣州醫生譚秦東,因去年12月發表一篇題為「中國神酒‘鴻茅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的帖子,遭內蒙古涼城縣警方跨省抓捕。案件經媒體披露後,引發人們對背後政商關係的諸多質疑。有報導卻翻出一隻「死老虎」。
4月17日,陸媒《搜狐網》刊文稱,烏蘭察布市副市長王心宇曾指,作為納稅大戶的鴻茅藥業位列2017年當地儲備上市的18家企業中,且有望兩年內在深交所掛牌。
文章稱,鴻茅藥酒藉助地方保護,憑藉大肆廣告逐步演變為現在的怪模樣,並且正在謀劃上市。而據《財經》雜誌披露,本次風波發生在鴻茅藥酒緊鑼密鼓準備上市事宜之際,輿論自然容易聯想:當地濫用警權等一切操作很可能是為鴻茅藥酒上市「保駕護航」。
同一天,《證券時報》報導稱,《健康時報》記者通過研究近十年的公告文件,鴻茅藥酒廣告曾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暫停銷售數十次。
但是,內蒙古食藥監局卻一路為鴻茅藥酒廣告「開綠燈」,10年共發了1034個廣告批文,讓鴻茅藥酒大行其道,甚至在去年位列投放廣告企業第一。
報導質疑,在各地對鴻茅藥酒實行「封殺」的前提下,內蒙古監管部門如此行為,讓人費解。而為了一篇質疑鴻茅藥酒的文章,當地警方就跨省抓人,權力和法制已經成了企業的附庸,甚至淪為企業的「打手」。鴻茅藥酒背後有著怎樣的「保護傘」,值得追問。
另外,綜合媒體4月18日報導,繼聚焦內蒙古涼城警方濫用警權後,輿論又將槍口對準鴻茅藥酒如何通過官方審批一事。資料顯示,鴻茅藥酒並非是一款普通保健品,而是享有國藥批准文號的非處方藥。
此前,中國國家藥監局4月16日已宣布介入鴻茅藥酒事件,對鴻茅藥酒由非處方藥轉化為處方藥進行論證。
《多維網》17日報導說,鴻茅藥酒「入藥」據稱與已被判死刑的中共原國家藥監局局長鄭筱萸有關。
福建人鄭筱萸,曾歷任杭州民生製藥廠廠長、浙江省總工會主席,1994年出任國家醫藥管理局局長,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後,出任新組建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2003年5月出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2005年6月免職,2006年底落馬。
鄭筱萸在2006年被宣布落馬後,2007年被判死刑。2007年7月10日被執行死刑。
檢方曾稱,鄭筱萸在1997年至2006年間,在審批藥品和醫療器械過程中,受賄649萬元(1元人民幣約合0.158美元)。
鴻茅藥酒企業前身國營涼城縣鴻茅酒廠於1962年成立,直到1992年才首次獲得非處方藥批文。1998年,鴻茅藥酒更換藥品批號為ZZ-4773-內衛藥准字(1998)177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