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活混亂的華人男子因「沒有如實披露家庭情況」被取消身份。(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18年4月10日訊】一名58歲的華人男子「J」帶著妻子和女兒從中國投資移民到加拿大,在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後與妻子離婚,欲擔保他在國內的「小三」和私生子來加拿大。結果移民局不但沒有批准他的擔保,甚至還取消了他的移民身份,理由是「在申請移民的時候沒有如實披露還有一個兒子」。
據《加國無憂》報導,加拿大聯邦法庭公布的消息顯示:「J」現年58歲。他在2006年同首任妻子與女兒,通過投資移民的方式獲得身份,並於次年抵達加拿大,住在多倫多。
來到加拿大後僅兩週,「J」就提出了離婚。移民部曾一度懷疑「J」婚姻的真實性,但是終由於缺乏證據而沒有繼續追究。
4個月後也就是2007年7月,「J」正式同原配離婚。離婚後兩個月,「J」同第二任妻子在中國結婚,並於同年11月擔保她及一對兒女來加拿大。
「J」向當局承認,第二任妻子是他在國內時的「小三」,她的兒子就是其私生子,而她的女兒則是和別人生的,同他沒有血緣關係。
移民局一查,「J」的私生子生於2002年7月30日。那個時候,「J」已經遞交了移民申請,卻沒有如實披露自己還有一個兒子。
於是,移民局不但沒有批准「J」的擔保申請,還以「沒有如實披露家庭情況」為由,取消了他的移民身份。
進入了遞解程序的「J」,想盡一切辦法留在加拿大。他先是表示,並非有意隱瞞還有一個兒子,而是「在獲得移民身份之前並不知道已同外遇女子有了小孩」。
在這個理由未被接受,遞解聆訊敗訴後,「J」又在上訴環節猛打「人道」牌。
他主動披露,自己還和另外一名正與丈夫辦離婚手續的華人女子交往,兩人更在2014年有了一個兒子。如果他被遣返,則其情人和孩子將失去經濟支柱。
此外,他和原配生的大女兒已經結婚並有了三個孩子。從這三個孩子的利益考慮,他作為外公和家庭的供養者,也應該留在加拿大。
然而,這些理由並未被法官所接受。
根據聯邦法院的調查發現,這名男子的情史非常豐富,他有三名親生子女,但三子女的母親都不是同一人,大女兒是他與第一任妻子所生,女兒現在也生了三個小孩;二兒子是他與第二任妻子所生,孩子現年僅15歲;三兒子是他在移民加拿大後,與有情人關係的華人女子所生,孩子現年僅3—4歲。
法官表示,「J」同情人的關係不清不楚。他說的同情人所生的兒子,根本沒有出生證明,無法證明兩人的關係。
那情人和其兒子,也並非完全依賴「J」的資助生活。當局調查發現,該女子是一名地產經紀,本身擁有工商管理碩士學位,還有房產,完全可以自己維持生活。
至於「J」聲稱,他供養女兒和三名外孫的說法,法官也覺得不可信。
法官表示,「J」的誠信令人質疑。他就是被遣返,其親人的生活素質也不會受到影響,故裁定其上訴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