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學校長當選人管中閔被爆出曾赴中國多所大學兼職任教。(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看中國2018年4月2日訊】(看中國記者明思綜合報導)臺灣大學財金系教授管中閔因涉及多項敏感議題,至今仍未獲教育部核准上任台大校長職位,有臺媒爆料他曾赴中國多所大學長期違法兼職一事,引發外界關注。
據中央社報導稱,臺灣大學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原定於2月1日走馬上任,但教育部至今仍未核定。4月1日,管中閔發表聲明稱,「教育部推諉懈怠,違法而不作為,不依法核示新校長聘任,教育部及相關人員應承擔法律責任。」
然而他日前才被爆出自2005年起,便親赴中國廈門大學等多所學校長期違法兼職外,今天再被臺媒爆料,管中閔曾赴中國武漢地質大學教經濟學,還獲頒客座教授證書。
「Hi-On鯨魚網站」更挖出管中閔往年提供給泰國清邁大學的履歷上,註明自己曾在中國多所大學任教的經歷,但在台大中研院或台大網頁卻無跡可尋。
由該網站貼出的多張管中閔個人英文履歷顯示,2005年起管中閔在廈門大學、2006年在華中科技大學、2007年在西安交通大學等多所大學兼課任職,特別是2006年中,管中閔給華中科技大學的一份「中文履歷」中明確記載2005年4月至今,其在中國廈門大學兼職教授。
而且也有民眾爆料稱,中國地質大學MBA教育中心的資料上也有記錄管中閔被該校列為「外聘教師」。
據《蘋果日報》消息稱,針對管中閔赴中兼職一事,臺灣大學沒有回應,但在3月底的台大在校務會議上指出,管中閔赴中國未違反相關法規。
對於外界爭議頗多,管中閔並未回應,不過他會引用一些名人作品金句替自己洗白,今次他為了拚上任,更發聲明駁斥教育部推諉懈怠,使台大校務決策與年度財務窒礙難行,應承擔法律責任,他並強調自己會堅持到底。
對此,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回應稱,這根本是「愚人節笑話」,她說,「管中閔明天就可以到法院提告,但記得要找公法程度好的律師,而且台大校方不能作偽證,因為偽證是犯法行為。」
而針對此事,教育部人事處長陳焜元認為其批評教部懈怠的說法不合理、也不公平,更不符合事實。他指出,這件案子涉及的法律或實務問題都很複雜,加上行政單位也有一定的作業程序,需給教育部合理的時間去檢視。
陳焜元強調,主管機關知道自己的法律責任,執法者不能踩紅線,但該做的監督還是會盡責,教育部一直以來的立場都是對事不對人,是否會盡速處理,但也需要一些時間來分析手上的事證。
不過,陳焜元也表示,教育部會盡快在近日內處理,如果沒有法律上的問題,就必須要聘任,如果有法律上的瑕疵,是否足以做不聘任的處理,都將要按照教育部掌握的事證資料去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