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決定註冊制推遲二年引爭議。(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2月28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正鑫綜合報導)按照此前中國官方的規定,將在3月1日開始進行上市公司股票發行註冊制的改革,但是日前人大常委會決定註冊制推遲二年。人大常委會委員吳曉靈對此表示非常遺憾。同樣該消息也在業界引發了巨大的爭議。
之前在2015年12月27日中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有關規定的決定》,將於2018年2月28日到期。這意味著,在3月1日開始,將進行股票發行註冊制的改革。
但是,日前中國證監會主席劉士余向人大常委會作說明,表示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在中國缺少經驗,建議股票發行註冊制授權期限延長二年至2020年2月29日。隨後,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同意了劉士余提出的建議。
這在業界引發了巨大爭議,對此決定贊成的人認為,在現有的情況下推註冊制改革,無疑對股市是個巨大的利空,而如今把時間延後了那就是利好。一旦註冊制放開,受衝擊最大的就是中小創。現在這個警報解除,而且解除的很突然,大家終於可以鬆一口氣了。
不過,對此決定持反對態度的人士居多。
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國央行原副行長吳曉靈在2月25日召開的「中國經濟50人論壇2018年年會」上表示,對註冊制延期感到非常遺憾,「我當時也在會上發言表示根本不需要。」
她認為,籌資人需要公開透明披露信息,保薦機構要對信息的完整負責,投資人要對自己的錢負責,而不是由政府負責,「政府就是看誰違規了沒有」。
吳曉靈認為,在資本市場上融資,其實就是買賣雙方的事情,市場的價格賣什麼東西,買賣雙方自主決定,註冊制就是來做買賣的人到政府這兒來報個到,政府就制定規則,它監督買賣雙方是否執行了制度。哪一個領域價格改革的徹底,那個領域就發展得好。現在股票發行的價格還是受管制的,建立一個好的市場是不可能的。
2月27日,英國《FT中文網》發表財經分析人士蘇培科的評論文章。在蘇培科看來,中國實際上是沒有做好註冊制改革的準備,外因只是藉口,推行註冊制需要司法追溯、賠償機制、集體訴訟制度和退市機制等制度配合,不然註冊制也會不倫不類,市場機制難以發揮有效性。如果判斷外部市場存在重大風險,那反而應該加快推進中國市場改革優化的步伐,更不能因此而懈怠和放緩。中國證監會之所以如此高調申請,並著重表述過去兩年證監會的成績,寥寥幾句帶過延遲原因,無非是想表明註冊制在過去兩年沒有完成並非證監會不作為。
據《新京報》2月26日報導,北京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認為,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是一種歷史趨勢,是資本市場市場化程度提高的必然結果。中國目前實行的是股票發行核准制,存在很多弊端,容易產生權力尋租。而證券發行上市是一般權利,除非可能損害公眾利益,否則政府就不應加以限制。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認為,推行註冊制的目的是要減少行政干預,一級市場去行政化,提高IPO的市場化水平,引入市場的力量來為IPO定價、供求做平衡。
股票註冊制
也稱證券發行註冊制、IPO註冊制,是一種股票發行公司的財務公開制度。它與核准制相對應,在很多國家採用。在首次公開募股中,註冊制其要求發行證券的公司提供關於證券發行本身以及同證券發行有關的一切信息,以招股說明書為核心,送交主管機構審查,主管機構只負責審查發行申請人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的一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