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8年1月19日訊】自幼隨父母從巴拉圭移民加拿大的女子Anneliese Demos,不僅有政府頒發的加拿大公民證書,結婚19年的她目前育有四個孩子,還做著兩份工作並且按時納稅。不過,最近她突然收到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的來信,信中告之她不再是加拿大公民了,公民身份已被取消。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據溫哥華港灣綜合報導,Anneliese Demos今年39歲,居住在加拿大溫尼伯。1980年,她隨父母從巴拉圭移民加拿大,目前結婚已經19年,婚後育有四個孩子的她,幾十年來一直生活在加拿大,她有政府頒發的加拿大公民證書,還做著兩份工作並且按時納稅。
但是,2017年12月22日,她收到一封來自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的信,信中告訴她:「我們經過核實,你實際上不是加拿大公民,你已經沒有資格持有加拿大公民證書了。」並且要求Demos將其公民證書歸還渥太華公民和護照部門。
這封信猶如「晴天霹靂」,Anneliese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這個事實。她表示:「這是我的家,我是加拿大人,我一生都居住在這裡。」
37歲男子被驅逐出境
而事實上,像Anneliese這樣的人還有很多,據悉,加拿大曼尼托巴省南部小社區的一位居民也發生了同樣的事。
據當地媒體報導,現年37歲的吉斯佈雷希特出生在墨西哥,大約8歲的時候,他來到加拿大。之後吉斯佈雷希特在加國成長、找工、納稅、娶妻生子,現在是三個孩子的父親。他不會講西班牙語。在加拿大籍妻子的擔保下,他拿到了加國工作許可證,現在還在等移民紙。
不過,最近他突然被叫到警察局,被告知他將被驅逐出境,除非他能夠在30天內自動離開加國。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加拿大身份失去者」(Lost Canadian)
對此,有相關人士稱這群人稱為「加拿大身份失去者」(Lost Canadian),看似莫名其妙失去身份,其實是因為他們都沒有注意到一項早已被廢除的加拿大罕見的移民法規。雖說哈珀政府在2009年廢除了這項法律,但目前還有很多人受影響,成為了無國籍人士。
根據加拿大聯邦政府在1977年推出的一則法律,1977年2月15日-1981年4月16日在海外出生的第二代加拿大人,需要在28歲之前重新申請公民身份。如果沒有在28歲以前申請保留加國國籍,就會自動失去公民身份。
如Anneliese,因為她沒有在28歲以前申請保留加國國籍,故此她自動失去公民身份。
相關人士發言
對此,門諾會中央委員會渥太華辦公室的退休主任Bill Janzen表示,他聽說過太多的公民官員不知道這一罕見法規,多年來,他已經處理了200多起「加拿大人失去國籍案」。
而對於這類案件的主要解決方法是,通過尋找並補足事主本人在加拿大學習、工作和生活的記錄,向加拿大移民部重新申請入籍。但是想要尋找這類資料對於一些類似門諾會這樣的宗教團體來說又十分困難,這一過程不僅耗時而且耗力。
「我甚至不敢試圖離開這個國家」
而Anneliese現在則很擔心可能會被驅逐回巴拉圭,她表示她從2歲起就已經不在那裡生活,「這是我的家,我是加拿大人,我一生都居住在這裡。」她的丈夫John Demos也很擔心:「我無法想像Anneliese被驅逐出境會是一種什麼局面。」
Anneliese還說她6個兄弟姐妹中,另外2個也面臨同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