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時,有一個農民叫張根。一天,他送老婆回娘家。走至僻靜的山凹中,老婆要撒尿。張根把她扶下驢來,跑到路兩頭看了看,見沒有一個人來,就叫她趕緊去。他老婆跑到一棵大樹下撒尿,忽然覺得有好幾個人,抓住她的雙臂,把她的褲子脫光,並拿了去。老婆驚得大叫,張根馬上跑到大樹那邊,只見老婆下身赤條條地蹲在那邊哭呢。
張根大驚,說道:「你把褲子脫光了幹什麼?沒見你們婦人這樣撒尿的!」
他老婆說:「你這個天殺的,誰脫褲子了?剛才我蹲在這裡,有人抓住我,把我的褲子搶去了,但不見一個人!」
張根聽說後,嚇得毛骨聳然,連忙脫下自己的褲子,讓老婆穿上,自己穿著短褲,把她抱上驢背,叫道:「快走!快走!」一邊說,一邊趕著驢,往家急走。老婆止住哭聲,戰戰兢兢地伏在驢背上,盼望快點到家。
到了家裡,張根對老婆說:「脫你褲子的恐怕是樹精。」老婆也暗自害怕。晚餐後,他們早早熄燈睡覺。剛睡下,聽得有人在敲門,聲音甚急,而且還有人在叫他們的名字。張根應了一聲,並問道:「誰呀?」他老婆馬上摀住他的嘴道:「白天那件事已夠奇怪了,現在晚上又有誰來呼喚?切不可出去!」
張根不聽,急忙翻身起床去開門。老婆更加懷疑,也跟著起床,手裡拿著蠟燭尾隨而出。突然,她聽得前邊暗影裡唿啦的一聲,似乎有什麼東西倒在地上。老婆大著膽子,立即趕上去看,原來是丈夫張根倒在地上,一點聲音也沒有。老婆急忙彎下身去看,突然發現張根的頭不見了。她扑地跌倒在地,呼天搶地哭起來,大呼鄰居救命。
一會兒,隔壁的鄰人都紛紛趕來,看到張根頭忽然不見了,無不驚奇。膽大的人就去檢驗傷口,發現頭斷處,一點血也沒有,好像不是刀斧砍掉的,而是石塊磨去一樣。大家議論紛紛,都不知道什麼緣故。
當晚,大家就把張根的屍體放在一塊門板上。由於這件事很蹊蹺,鄰人準備報官。
第二天,鄰人去報與縣令知道。縣令就使人把張根老婆叫來。問她起始原因。老婆就把撒尿失褲一事說了一遍。縣令聽完,說道:「這必定是觸犯了妖物,妖物來懲罰你們!」就叫婦人在前邊帶路,他坐著轎子前往那棵大樹底下。
縣令下轎,沿著大樹周圍察看了一番,沒有發現可疑之物。他就叫人在婦女撒尿的地方,挖洞查驗。婦女回家取來鋤頭,就挖起來,挖到一丈深的地方,發現了一塊大石頭。縣令指著石頭說:「就是這塊石頭作怪。」鄰人又拿繩子來,下去把石頭用繩捆住,吊了上來。只見石頭下面,有婦人的褲子和張根的頭顱。
縣令下令把石頭砸爛,以除後患。每砸一下,石頭就濺出鮮血。腥氣四溢,幾里路之外,都能聞到那種腥氣。
婦人回家,在鄰居們的幫助下,埋葬了丈夫。以後,她再也不敢在野外撒尿了。附近一帶人也引以為戒。
事後,有個秀才說:《易經.系辭》上講:「慢藏誨盜,冶容誨淫。」有錢人,把白花花的銀子拿在手上,當著眾人的面,慢條斯理的把銀子放到櫃子裡,這等於在教唆別人來當小偷。一個女人打扮得容貌妖艷美麗,穿衣服也敞胸露腿,在眾人面前招搖過市,這等於是在教唆淫漢子。這兩種表現,都是有傷風化,是不正確的。那個張根教老婆在外地撒尿,有失體統。他老婆到野外撒尿,也有不妥。古人是很講禮儀規矩的。那棵樹成了精,所以就懲處他們。但是也太過份了!附近一帶人,引以為戒,這是應該的。不要隨地大小便為好!
(事據清代樂均《耳食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