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醫療設備雖然如此發達,但古人亦有一套檢驗親子關係的方法。(圖片來源:Adobe Stock)
小編在上一篇文章〈周星馳沒有演錯?古人早有「滴血認親」〉中,為各位介紹了「滴血認親」與蕭綜的「滲血認親」,大家應該見識到血液的厲害了。在第二篇文章中,小編要繼續介紹兩則民間傳說,也就是紀曉嵐記載於《閱微草堂筆記》中的「滴血驗親」與「兔鬼報冤」。
「滴血驗親」是延續前一篇「以血認親」的核心概念,「兔鬼報冤」則是類似鄉野間的恐怖故事,主要在說明:物品沾了某一種人的血之後,將會變成精怪。至於是哪一種人的血會如此玄奇,能讓物品轉變成有靈之物呢?就請繼續閱讀下去,靜待小編的解答吧!
滴血驗親
首先要說的是,記載於《閱微草堂筆記・第十一卷・槐西雜志一》中的「滴血驗親」。一開始,紀曉嵐即如此道:
侄孫紀樹森所言:「有位山西人將資產託付給他的弟弟,而他自己則外出經商。他旅居在外並娶了妻子,生下一子。過了十餘年,妻子病逝,這位商人則攜子歸返。他的弟弟害怕哥哥來索討資產,就毀謗說哥哥的兒子是抱養來的,不能夠繼承父業。這個糾紛始終無法解決,終於鬧上了官衙去。
官員是個昏愚之人,並沒有判別那位商人問題的真偽,而是依循古法來滴血驗親。幸好,父子的血液吻合。官員為此而鞭笞商人的弟弟一頓後,將他驅逐出去。商人的弟弟不相信滴血驗親,因為他自己有一子,所以他就再次以血驗親,結果不相符,商人的弟弟遂以此為憑證而上訴。他告訴縣令先前的斷案不足為據。
鄉里都討厭商人的弟弟過於貪婪、善妒、缺乏人性,他們大家都說:「是他的媳婦以前和他人親暱,所以兒子不是他的親生兒,血液當然不相符。」眾人說詞清楚明晰,皆有證據,最後證實了姦情。官府逮捕婦人的相好來審訊,那人亦俯首認罪。商人的弟弟愧疚地無法自處,最後只能休妻逐子,逃離家園,資產則通通歸他哥哥所有。聽到這項消息的人無不稱快。
依照陳業滴血辨認哥哥骸骨的故事,是出自《汝南先賢傳》,那麼自漢朝以來就有滴血認親這一種說法了。然而我聽聞眾多老吏說:「骨肉滴血必定相互融合,這是按照常理來說。在冬季裡,將器皿放置於寒冰上,讓它凍得冰涼,或是在夏季裡,以鹽醋擦拭器皿,使它有酸鹹之味,那麼,所要滴入的血,一入器皿即會凝結,即使是至親亦會出現不相融之狀,故滴血驗親不足成為可信的審判證據。」
然而,這位縣令若不採用刺血驗親之法,商人的弟弟則不會再上訴,商人的弟弟若不上訴,他的媳婦與他人野和所生下的孩子亦無從敗露失利。這大概是好似有誰在推行,不可以全然責怪縣令不知變通地拘泥古法。
存在於人體內的「血液」擁有豐富的傳說典故,令人不可小覷。(圖片來源:Adobe Stock)
兔鬼報冤
接下來,小編繼續介紹一則記載於《閱微草堂筆記・第七卷・如是我聞一》
中的民間傳說「兔鬼報冤」。紀曉嵐一開始即道:
我的舅舅安氏擅長使用鳥嘴銃(舊式的槍械火器),他在郊外的平原上追趕著兔子。他隨手發射,沒有兔子能夠逃脫。舅舅所殺的兔子約有成千上百隻。
有一天,他遇到一隻像人一樣站立的兔子,牠雙手合抱,前臂上舉,光亮眼睛好似發怒般,舅舅舉起槍欲射擊牠,槍枝忽然炸開,傷了舅舅的手指。然而,兔子已失了影蹤。
舅舅心知是兔鬼報冤,遂不再獵捕兔子。有一次舅舅獵捕鳥禽而晚歸,當時天色漸漸昏暗,舅舅看見有一陣小旋風裹著一物,火光熒熒,如輪子般的轉旋,舅舅舉起槍來射擊,發現是一枝禿筆,筆管上則微有血漬。明朝人的小說記載牛天錫向官府自陳事情的字據,他說凡是物品沾染了庚申日人的血,皆能成魅,也許這枝筆就是這樣子吧!
從上述兩個故事,我們可以知曉,古人雖知「滴血認親」卻亦質疑此法的可靠程度;古人雖然明白人體缺少血液即亡,因此血液很珍貴之理,但亦明瞭心懷惡意之人有可能會取血做歹事,畢竟不少傳說都描述了某些因為特定的血所繁衍出來的駭人精怪。古人如此記載民間的奇談異說或自己再創造出更多的鄉野傳說,無非要讓大家知曉的就是心存善念、懂得尊崇孕育萬物的造物主吧!
仔細想一想,存在於人體內的「血液」居然擁有這麼多豐富的傳說典故,這的的確確是令人不可小覷的。
參考資料
惠西成、西子主編《中國民俗大觀(下冊)》(台北:漢欣文化,1993)
約翰走鹿〈別被九品芝麻官騙了!滴血認親 沒什麼科學根據啊!〉(蘭姆酒吐司)
《史記》《春秋左傳》《洗冤錄詳義》《閱微草堂筆記》(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搜奇研究中心《寫給青少年看的盜墓故事》(Google)
〈《閱微草堂筆記・滴血驗親》「從孫樹森言」原文與翻譯〉(華語網)
〈《閱微草堂筆記・兔鬼報冤》「安氏從舅善鳥銃」原文與翻譯〉(華語網)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