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12月1日訊】(看中國記者董林杉綜合報導)中共廣東省委前常委、珠海市委書記李嘉受賄案於11月30日在福建漳州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他被指控受賄2,058萬餘人民幣,法庭宣布擇期宣判。李嘉被指同令計畫關係密切,甚至進入令計畫未來十年的重用名單。
李嘉被指控在2001年至2016年任梅州市委副書記、梅州副市長、市長、梅州市委書記、珠海市委書記、廣東省委常委等職時,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選址、土地出讓、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侄子李林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2,058萬餘元。
在庭審中,李嘉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該案將擇期宣判。
李嘉自2016年3月23日開始,因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24日,他被免去珠海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今年3月8日,中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稱,李嘉陽奉陰違、結黨營私、拉幫結派,進行非組織活動;用公款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及安排家屬及他人旅遊等等。
據陸媒披露,在梅州、珠海任市委任職時期,李嘉利用職權批出或下令給親屬、官場親屬承包工程82項,資金總額433億7,000多萬元。
資料顯示,現年53歲的李嘉雖是湖南人,但長期在廣東任職,曾任共青團廣東省委副書記、梅州市委副書記兼組織部長、梅州市長、市委書記職務,2012年晉升廣東省委常委,躋身副省部級。
李嘉是自中共十八大以來廣東省第四位落馬的省部級官員,此前分別有前廣東省委常委、前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前廣東省委副書記朱明國、前廣東省副省長劉志庚落馬。
《香港01》報導稱,李嘉落馬因廣州原市委書記萬慶良舉報。另據《大紀元》報導,李嘉同令計畫關係密切,甚至進入令計畫未來十年的重用名單,被調查只是遲早之事。
據報,李嘉通過令計畫的妻子谷麗萍搭上令計畫,進入仕途快車道,官升副省級。梅州市宣傳系統一退休官員稱,2011年年底,李嘉曾為谷麗萍的基金會項目投入超過千萬元。
陸媒《梅州日報》2011年11月30日也曾報導,在中共全國人大會議召開期間,時任市委書記李嘉在北京考察了YBC的運作,決定籌備梅州青年創業促進會。梅州市委、市政府資助1,000萬元作為創業基金。在梅州青年創業促進會成立大會上,大百彙集團捐資300萬元,寶麗華集團、超華集團分別捐資100萬元作為創業基金。
據悉,2003年11月,中國青年創業國際計畫(YBC)在北京成立,谷麗萍是YBC創始人和首任總幹事。2010年11月,谷麗萍還發起成立了瀛公益基金會,基金會的核心公益項目就是Y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