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布達拉宮夜景(JOHANNES EISELE/AFP/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10月28日訊】因為藏漢兩個民族在生活目標和價值體繫上的差異,把他們放在同一個市場經濟體系中競爭,藏民族往往處於劣勢,因此應該給他們保留不同的空間。我曾提出建立西藏「文化保護區」的設想,主要措施之一是限制外來人口到藏區工作,實行由藏區政府發放工作許可證的制度,除了本地需要的特殊人才,一般不對外來人口發放。凡是沒有工作許可證的外來者,在藏區居住和旅行是自由的,但不允許工作。這樣可以保證藏人在本地、尤其是在傳統行業中就業的主體地位,避免本地民族在外來競爭下邊緣化。我認為,保證藏民族在本地就業的主體地位,是保護民族傳統文化的關鍵。如果一個民族在生產方面不能成為主體,民族地位就會失去立足基礎,民族文化也必然衰落。
對這個設想引的爭論,有一種反對意見說,如果藏族建立文化保護區,其他民族是不是也該建立?中國五十六個民族都搞文化保護區,是不是一種封閉孤立?我認為,如果中國各民族都能有自己的文化保護區,那是功德無量的好事。人類擁有的財富不僅僅是物質,更重要的是豐富的多元文化。物質財富可以隨時生產,文化卻是失去就難恢復。不同的文化正是基於不同民族產生和延續,要保留多元文化,便不能過於強調融合,反而應有意保持民族的相互間隔。
適當間隔不一定是壞事,歷史上的所謂民族融和,實質是弱肉強食的征服和同化,總是把弱勢民族的文化當作「落後」加以消滅。近代國際秩序遵循的主權原則相對帝國主義是進步,正在於給了不同族群間隔的權利,使得不同文化有自己的生存空間。沒有這種間隔,也許各民族文化已經變成了單調的大一統。
在同一國家內,民族區域自治也能起到保護民族文化的作用。關鍵在於一定是真實的自治,而非口頭上的宣傳和標榜。如果民族區域自治真正落實,「文化保護區」的作用就已具備,因為只要擁有真正的自治權,各民族一定會把保存民族傳統文化當作最重要的目標。
也有反對意見說,保護民族文化的主張是一種貌似為他人考慮的假仁假義,實質是為了給自己保留一個放鬆身心的後花園和獲取藝術靈感的蠻荒地。自己享受一切現代化便利時,卻要讓少數民族停留在原始狀態,充當觀賞和獵奇的博物館。而人性是共同的,藏族人民也要進步,誰也不能剝奪他們享受現代化的權利!
提高生活質量不等同物質主義和對消費的無止境追求,也不意味把貪婪當作權利。超過人體需要的物慾膨脹已經不是帶來幸福的源泉,更多地帶來煩惱和問題。傳統文化是一個民族千年智慧的結晶,是民族祖先留給後人的遺產,除了歷史和精神意義方面的價值,同時也是現世的經濟資源。西藏成為世界旅遊者嚮往之地不是因為有了現代化鐵路、高樓、星級賓館和夜總會。那些現代化不必到西藏找,吸引旅遊者的恰是西藏的傳統文化。如果西藏的傳統文化消失了,再多的現代化又會引起人們多大興趣?既然旅遊業被當做西藏主要的經濟支柱,對傳統文化的保護就應該被視為藏民族的安身立命資本,更需精心呵護,而不是用現代化和世俗化將其毀壞,否則將來悔之莫及。
對一個民族,丟掉本來擁有的,去追求本來不需要的,是一種愚蠢的自我毀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