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的結局通向何方?多行不義必自斃!(圖片來源:Adobe Stock)
俗話說「人在做,天在看」,可一點不假!中國古代也有貪官,古時候的貪官下場如何?逆天而行,人做的壞事多了,會沒有「報應」嗎?
明朝的宦官以專權而著名,最貪婪專權的是號稱「立皇帝」的劉瑾,他當權共五年,排斥異己,陷害忠良,最終落得個凌遲處死、千刀萬剮的下場,從一個極端走到了另一個極端。這正應了那句話「多行不義必自斃」!
專權跋扈 為非作歹
劉瑾原來姓談,後來他靠一個姓劉的宦官引見得以入宮,此後便用劉姓了。劉瑾在明孝宗在位時侍奉太子朱厚照,他對這個難得的機會很知道珍惜,因為他知道太子將來登基即位後他這個日夜服侍的太監就是功臣了,權勢與富貴垂手可得。於是,劉瑾便千方百計地討好太子,侍奉當時只有十多歲的太子。
在西元前1505年,即弘治十八年,明孝宗因病去世,太子順利即位,這就是明武宗。劉瑾和馬永成、高鳳等七名太監得到了新皇帝的寵愛,被稱為「八虎」,劉瑾則是「八虎」之王。在劉瑾的領導下,這些宦官想方設法地鼓動武宗遊玩享樂,他們則專權跋扈,隱瞞著皇帝為非作歹。劉瑾最受武宗的信任,在內宮監任職,而且掌管著京城的精銳守衛部隊。
第二年,為國憂慮的大臣們見武宗被宦官們搞得不理朝政,便紛紛勸諫。剛開始武宗聽不進去,直到被告知天象有變,是上天在警示他,武宗這才有所表示。武宗打算將劉瑾先貶到南京。
但大臣們則堅決要求殺掉這個禍根。為了讓皇帝下決心除掉劉瑾,大臣們聯合了當時的京城主要官員,準備第二天一起勸諫武宗殺掉劉瑾。但吏部尚書焦芳卻在當天晚上向劉瑾透漏了消息,劉瑾一聽,大驚失色,趕忙召集其他七人連夜到武宗面前哭訴求情。武宗念及劉瑾以前的忠心照顧,竟赦免了他們,而且在他們的慫恿下將司禮監、東廠、西廠也讓他們分別掌管。同時,將另一個忠直的太監送南京充軍,後又在半途追殺。
司禮監在當時是很重要的內宮官署,有掌印太監一名,秉筆太監八、九名。在明朝,百官向皇帝上書,要先送內閣,由內閣輔臣做出初步的處理意見,叫做「票擬」,再交給皇帝批閱。皇帝用硃筆(即紅筆)在奏章上批示,叫做「批紅」。有的皇帝如果不勤於政事,便讓司禮監寵信的太監代筆,這就給太監的胡作非為提供了可能性。
另外,司禮監的太監還有一個其他部門無法比擬的特權:傳達皇帝旨意。有時由秉筆太監記錄下皇帝的話,然後讓內閣起草,或者由太監口頭傳達給有關大臣。這種制度直接給宦官造成了篡改聖旨的機會。劉瑾就是司禮監的主管,這是他專橫跋扈的重要資本。
打擊報復 迫害大臣
對於曾經使他身陷絕境的大臣們,劉瑾恨之入骨。在自己掌握大權之後,便向這些不聽話、與自己作對的大臣們開刀了。他用的方法很多,一是處罰,即罰米供應邊境。因為罰的數目很大,有的竟達到幾千石之多,致使很多大臣被罰得破產。其次是身體處罰,最狠毒的是去衣廷杖。在明朝原來的廷杖僅僅是對大臣的一種人格侮辱,並不是身體處罰,所以允許大臣用氈、毯以及棉衣墊在身上。但劉瑾卻要大臣脫衣受刑。行刑期間又授意執行的錦衣衛加力責打,結果大臣們常被當場打死。還有,劉瑾造了一種大枷,有一百五十斤重,被他迫害的大臣戴上這種枷後,沒幾天便被拖累致死。劉瑾的陰險毒辣由此可見一斑。
劉瑾知道負責勸諫的言官們對他的威脅很大,在掌權後,對言官也不放過。除了藉故進行罷免、廷杖以及誣陷定罪外,在平時還制裁威脅這些言官:命令他們在早晨寅時(三點到五點)入朝,一直到下午的酉時(五點到七點)才讓走。一天上班時間竟達十四個小時左右,劉瑾的目的就是讓他們不得休息,讓他們沒精力彈劾自己。
劉瑾打擊異己時隨心所欲,對於在平時只對他作揖而沒有磕頭行大禮的翰林院的官員,他也不放過。找了個藉口一次就把二十人趕到南京去任職,有的削職為民。
大權在握 特務監督
在將異己的大臣們都清除後,劉瑾便隨心所欲地專權了,他很會控制皇帝為他所用。先用打球跑馬、帶鷹抓兔等纏住愛玩的武宗,然後,專門在武宗玩得高興的時候向他請示政事,武宗總是心煩地說:「怎麼什麼事都來找我,你們都是吃閑飯的嗎?」劉瑾裝得灰溜溜的樣子退下,心中美滋滋地專權誤國去了。通過這一手,劉瑾很容易地將內閣的大權也握在手中了。
為了徹底掌握內閣,他還將原來向自己告密立功的焦芳安排在內閣任職,焦芳則事事仰劉瑾的鼻息行事,這就開了內閣輔臣聽從太監指揮的惡例。
除了內閣,政權機關就是六部了,劉瑾又將自己的手下同黨安排到了六部,劉瑾專橫的程度讓人無法想像,有時,他僅在張紙上寫誰做什麼官,六部便要照他的意思安排。那些地位很好的公侯們見了劉瑾也是跪拜,不敢直視。
劉瑾的水準有限,為了批閱奏章,他就將大臣的奏章拿回家裡,讓在禮部做官的妹夫替他寫,再拿到內閣讓焦芳修改。所以,當時的人們都在暗地裡叫他「立皇帝」。
為了增加自己的權勢,劉瑾還建立了另外的特務組織「內行廠」,權利在錦衣衛和東廠、西廠之上。通過特務來監督官吏和百姓,製造恐怖氣氛,維持自己的專權。
收受納賄 製造冤獄
有了權勢之後,劉瑾和很多貪官一樣也開始斂財。他的手法也沒有什麼創新,索賄、受賄、貪污,都是一般的手法。只不過他的膽子比一般的貪官大了很多,因為他的上邊僅是一個皇帝。
作為一個太監,劉瑾的性格和一般的貪官還不一樣,如果他向你伸手要錢,你就必須給他,否則太監那種狹窄的心胸,報復起來比一般的貪官更心狠手毒。有一個人剛升遷,劉瑾便向他要「賀印錢」,其實就是索要賄賂,言外之意是:沒有我同意,你根本就做不上這個官。那個人不肯給,劉瑾馬上就下令讓他退休回老家。
劉瑾受起賄來也是來者不拒,有的為了得到高官向他行賄,例如劉宇,剛上任巡撫時,用萬金向劉瑾行賄,使劉瑾喜不自勝。後來劉宇又先後給了劉瑾幾萬兩銀子,結果一直升遷到兵部尚書的位子上。其他的官員多數是害怕劉瑾對自己打擊報復,於是各地官員進京朝拜述職時總是要向劉瑾行賄,叫做「拜見禮」。少的要上千兩,多的則五千兩,有一年,考察地方官時,竟有賄賂二萬兩銀子的。如果升了官要立即使用重金「謝」劉瑾,叫做「謝禮」。送少了還不行,否則要馬上撤職,但如果你趕緊追加銀子,官職又能馬上恢復。官位基本上成了劉瑾手中賣錢的商品。
接受別人賄賂之後,劉瑾還枉法行事,直至製造冤獄。御史葛浩原來因為觸犯了劉瑾,被杖責後貶為平民,劉瑾卻收下了葛浩仇人的賄賂,找藉口又將葛浩押進京城,處杖三十。有一段時間,劉瑾這個大貪官竟然拒賄了,而且還把行賄的人治罪,他這是聽從了親信的話才這麼做的。親信的話很有道理,大意是說那些給他行賄的人的錢不是盜取的官銀,便是剝削百姓所得,假借劉瑾的名義損公肥私,但給劉瑾的錢僅是十分之一,而今後百姓的怨氣卻都要集中到劉瑾身上。劉瑾聽了覺得很有道理,於是開始拒絕賄賂,像個清官一樣懲罰行賄者。但他不可能從根本上改掉貪婪的性格。後來一有機會還是照貪不誤。
謀反重罪 千刀萬剮
劉瑾的專權使朝政混亂,他的索賄受賄也直接導致了地方矛盾的激化。官員們向他行賄後,必然要加重剝削百姓,逼得百姓走投無路,只好反抗。在劉瑾被處死後僅僅幾個月,京城地區便發生了劉六、劉七起義。
劉瑾在權勢的路上越走越遠,最後竟動了篡位之心,他私自刻了印璽,暗造弓箭,企圖尋機奪位。但是,螳螂捕蟬,黃雀在後,劉瑾只顧自己作威作福,沒想到其他的七虎正注視著他的一言一行。因為原來他們向劉瑾要權辦事時,劉瑾總是不肯照顧,時間一長,矛盾逐漸激化。
西元1510年的四月,武宗派都御史楊一清和七虎之一太監張永去平定安化王的叛亂。叛亂平定之後,在向武宗報告戰況時,揭發了劉瑾的十七條大罪。武宗不禁大吃一驚,命令將劉瑾抓捕審問。第二天,武宗親自出馬,去抄劉瑾的家。結果發現了印璽、玉帶等禁止百姓和官員私自擁有的禁物。在劉瑾經常拿著的扇子中也發現了兩把匕首,武宗見了大怒,終於相信了劉瑾謀反的事實。
當年的八月,劉瑾被處以凌遲刑,即千刀萬剮,共行刑三天。在封建社會,除非謀反、殺父母親等屬於「十惡」的大罪,一般的死刑犯要等到秋天的霜降以後,在冬至以前才能處死。這是順應天時(季節變化),而春天萬物生長的時候禁止行刑,也禁止捕殺幼小的鳥禽和走獸。但劉瑾屬於謀反的第一重罪,所以不等到秋天的霜降到來就行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