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鬥地主的場景。
一、地主的土地和財富三種來源
1、祖傳家業。有些人家,祖上好幾代以前就擁有這些土地和財富。一般有錢人家總是送子弟讀書,書香世家,幾代沒出「花孫子」,守住了家業,代代相傳,傳到了土改時代這個兒孫手裡。這位繼承者因擁有祖傳的土地和財富遭了殃,全家掃地出門,土地和財產被沒收,有些連生命也沒有保住,被槍斃了。
土改中有不少貧富顛倒、是非混淆的現象。許多財主家,不幸出了個好吃懶做、嫖賭逍遙的「花孫子」,把萬貫家財賣得干乾淨淨,變為沿街乞討的叫花子。哪知風水輪流轉,叫花子反而因禍得福,被劃為貧農,分得了土地、房屋和「浮財」。
2、在外地做官、經商發了財,回鄉興家置業,購買大量土地。中國幾千年,一直是重農輕商的小農經濟社會。那時沒有銀行,銀錢放在家裡,怕偷怕搶,存在私人票號風險很大,不放心。那時工商業也不發達,人們壓根兒瞧不起商人,不願投資興辦實業。「要想家業穩,作田是根本。」有錢之後第一個念頭便是買田。田是不動產,偷不走搶不去,年年增值,死後傳給子孫,家人就不會餓死。
3、勤勞儉樸,聰明好學,善於經營,在本地被稱為「田秀才」,一輩子省吃儉用,有點積蓄便買田,土地漸漸增多,慢慢上升為中農、富農、地主。
二、地主階層在農村中的作用
地主們青少年時期大都受過嚴格的教育,是農村中文化素質較高的群體。他們讀的是四書五經、孔孟之道,儒家思想,深入骨髓。95%以上的地主憐貧恤老、救濟鰥寡孤獨、助教興學、救災賑災、修橋補路、興修水利、調解糾紛、倡導文化活動(舞龍燈、賽龍舟、唱大戲等),舉凡農村中一切需要錢物的公益事業、慈善事業,都是由他們帶頭髮起,熱情贊助並充當捐資、獻物、出力的主角。
經過十年寒窗進入上層社會(官場)的,大多數是地主家的子弟。因此,當年的地主階層,集政治精英、經濟精英和文化精英於一體,理所當然地成為社會的主流。
許多科場失利、無意於仕途的讀書人,回到鄉梓後,因其品德高尚、學問豐富、主持正義、辦事公平,往往被推舉為地方領袖,掌握著村、鄉、區地方事務的管理權。當年的政府非常弱小,既沒有社會救濟概念,又沒有過問地方事務的經濟實力。大量地方事務便責無旁貸地落在本鄉本土有聲望的富紳(地主)肩上。
興辦公益事業和慈善事業需要大量資金,光憑空口叫叫喊喊,是沒人信服你的,關鍵時刻要帶頭拿出白花花的銀子來。有聲望的富紳帶頭捐了巨資,人人跟進,形成「眾人拾柴火焰高」的局面,才能募集到大量資金,辦好地方事業。那時差不多所有的鄉村,都有德高望重、公益事業心強的地主,帶頭捐資。
當年地主將土地出租,解決了貧苦農民的就業問題,與資本家辦工廠給城市貧民提供就業機會,與當今外資進入中國解決城鄉富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是一碼事。地主收租是土地投資的回報,工商企業利潤提成是資本的回報,同樣是一碼事。
地主階層當年在農村佔有的土地和財富較多,是多種社會力量長期碰撞取得的均勢與平衡,是兩千多年來皇權專制社會優勝劣汰、自然選擇的結果,是一種符合當時社會需求、合理合法的重要的政治經濟結構要素。
兩千多年前,孟子說有恆產者才有恆心。意思是只有財產較多的人,做事才有責任心,因為他要對自己的財產負責,對自己的家庭負責,對自己的聲譽負責。當年,地主階層以其財富、道德、學識和聲望,責無旁貸地擔負了政府職能缺失部分的職責,在農村中起著穩定社會的中流砥柱作用。
土改鬥地主。
三、發動土改的目的
1950年6月,中共中央決定在新「解放」區(1947年之後「解放」的地區)開展土改。一聲令下,整個農村立馬籠罩在紅色恐怖、血雨腥風之中,200多萬地主的人頭紛紛落地。
進行土改為什麼要殺那麼多地主呢?美國記者埃德加・斯諾在《西行漫記》中寫道(大意):我曾追問毛澤東,井岡山時期,蘇區的面積只有那麼大,人口只有200多萬,每年的稅賦有限,你們是怎樣解決幾十萬紅軍軍糧軍餉的?毛澤東王顧左右而言他,迴避了斯諾的提問。毛澤東為什麼不直言相告?顯然有難言之隱。
從1927年秋收暴動入井岡山搞武裝割據開始,毛澤東一直沿襲打土豪的辦法,解決軍糧軍餉。每「解放」一個地方,便把那裡的地主通通殺掉,奪取他們的財富充作軍糧軍餉。紅區(共產黨佔領地區)大大小小的土豪打光,沒油水可撈了,便派出突襲隊,月黑風高夜到白區(國民黨佔領地區)去打土豪,斬盡殺絕,擄掠一空。久而久之,紅區附近的白區土豪也被打光了,老百姓也跑得精光,最後形成一條30多里寬的赤白交界絕無人跡的「陰陽地界」。
1949年後,百廢待舉,到處需要錢,新政權入不敷出,捉襟見肘,財政危機相當嚴重。軍事方面,西邊要進藏,南邊要「解放」海南島,東南準備攻打臺灣,北邊要「抗美援朝」,幾百萬解放軍軍糧軍餉從何而來?於是,歷史上最大一次打土豪,掠奪最富庶的江南農村地主財物的土地改革運動便應運而來了。
1950年6月中共七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八大任務,第一項就是進行土地改革。毛澤東毫不諱言,要把土改列為「取得財政經濟狀況基本好轉的首要條件」。這就是說,土改的第一大真實目的是奪取地主的財富,解救新生紅色政權的財政危機。
土改鬥地主,鬥完就斃。(以上皆為網路圖片)
土改的第二大目的,是用地主的鮮血,鞏固新生的紅色政權。中共建政後,國民黨及其遺留、派遣在大陸的軍政人員,反抗相當強烈。自發的民間土匪也十分猖獗,常常在某夜突然把一個鄉政府給「端掉」了。新生的紅色政權內外交困,隨時有被顛覆的危險。這時,毛澤東認為,必須把反革命的囂張氣焰鎮壓下去。殺誰呢?很不幸,他選擇了地主。
土改時,批准殺人的權力在區一級,二十來歲的區長或區委書記掌握著全區十多萬人的生殺大權。深夜,區、鄉幹部會議結束,大家勞累了一天,睡覺去了。年輕的區委書記或區長坐在煤油燈下,根據各鄉上報的材料,勾畫明日的殺人名單。
如果這位年輕人心地比較善良,他手中的「硃筆」稍稍留情,對於可殺可不殺的人,盡量不劃紅勾,這些人就可能倖存下來。如果這位年輕人「階級鬥爭」觀念比較強,殺紅了眼,「硃筆」一路勾畫下去,則明日刑場上便有多位地主的天靈蓋被打飛。若是這位年輕人打瞌睡,「硃筆」誤點在某個原擬不殺的人的名字上,醒來後又沒有發現這一錯誤,這人明天也就完蛋了!
殺人的權力雖然在區一級,但實際上,某位鄉幹部要殺誰,甚至因私仇某位貧雇農要求殺誰,跟區委書記說一聲,少有不批准的。
鬥爭地主的場面十分野蠻,拳、腳、鞋底、棍棒、皮鞭一齊上,打得皮開肉綻、口吐鮮血、傷筋斷骨,慘叫哀號之聲不絕。對於某些強加的罪名,跪在鬥爭台上的地主想解釋一下,戰戰兢兢剛開口,台下在積極份子帶領下發出的震耳欲聾的口號聲立即淹沒了地主那微弱可憐的聲音;台上的積極份子立即抽耳光,拳打腳踢,打得你根本無法開口。
在這節骨眼上,起作用的是「人性」。這位地主如果性情特別溫和,待人十分寬厚,以前從來沒有得罪過任何人,沒人告他的狀,也許能逃過一劫,留下一條小命。如果幾十年來因某件雞毛蒜皮的小事,或說話不小心,得罪過某位貧雇農。在土改幹部的挑唆下,貧雇農指控他是惡霸地主,就完蛋了。只要有人說你是「惡霸地主」,你就是「惡霸地主」,沒得分辯的餘地。
在貧下中農這一方,如果人性好,富有同情心,看到地主挨打挨斗被殺十分可憐,不記恨往日的小事,寬宏大量,什麼也不說,這位地主的小命也許能保留下來。如果是個生性嫉妒、幸災樂禍的積極份子,見人受罪心裏樂,看到殺人便興奮,告狀時添油加醋,無中生有,一個一個的地主,便死在他手中。也有經不住土改幹部反覆勸說,說錯一句話致使某位地主喪命的,事後這位善良的農民良心發現,一輩子追悔莫及!
殺地主,沒有任何標準。每個村子都要殺,不殺是不行的,上面的政策規定:「戶戶(地主家)冒煙,村村見紅。」假如那個村子裡沒有人夠資格評上地主,就將富農提升為地主;假如連富農都沒有,就矮子裡面拔將軍,把某位倒霉的富裕中農提上去。總之,至少要殺一個。
當年殺地主是用槍頂著後腦杓,從背後斜著向上開槍。一聲槍響,天靈蓋便被打飛了,紅色的鮮血、白色的腦髓撒滿一地。血腥、殘忍、恐怖,目睹者不由自主地渾身顫慄,甚至嚇得好幾個夜晚從惡夢裡尖叫著醒來,掩面而泣。殺多了,嚇怕了,反抗者都縮頭了,新生的紅色政權便鞏固了。
土改的第三大目的是動員廣大農民參軍,上「抗美援朝」前線。
四、土改的惡果及其後遺症
首先,土改人為地製造仇恨,摧毀了中華民族的優良道德傳統,在人民中留下了深深的傷痕。土改將謀財害命、殺人越貨顛倒為備受讚揚的正義事業之後,人心渙散了,傳統道德觀念崩潰了,代之而起的是自私自利,相互爭鬥,爾虞我詐,道德淪喪。請看今日之中國,人慾橫流、物慾橫流,追本溯源,土改難辭其咎。
其次,土改破壞了農村的生產力。
農村中有一批勤勞儉樸、善於經營田秀才,他們上升為富農、地主後,代表著當時農村的先進生產力。他們農具比較齊全,資金比較充足,生產具有一定規模。他們經驗豐富,接受新生事物較快,有能力選擇和改良作物的品種。他們的農、副業產量總是達到當地最高水平。他們先進的耕作方法給貧苦農民起了示範、帶頭作用。如果讓他們繼續富下去,其子女留學美國歸來後辦農場,中國的農業或許會改變面貌,跟上世界前進的步伐。但不幸,土改中把他們打壓下去,殺的殺,關的關,管的管,生產資料瓜分乾淨,中國農業一條極有希望的出路被打斷了。
世界上的人千差萬別,許多貧下中農只能在別人的指揮下從事簡單勞動,缺乏獨立門戶掌握全盤生產的能力。把土地分給這樣的人,他們一缺資金、二缺農具、三缺種子、四缺經驗,明明分給他們是最肥沃的良田,可就是種不出糧食。土改後的第一年,農業生產是倒退的。更有一批懶漢,把分的東西吃光用光,分的田賣給別人(後來被制止,不准買賣土地),依然是個窮光蛋。
土改把善於經營的地主、富農打壓下去,農村中更加缺乏經營型人才。把已經集中了的生產資料,零星分散給不善於經營的單人獨戶,農業生產力遭到嚴重破壞。
第三,土改使農村基層領導徹底惡質化
在科舉時代,沒有功名(未考取秀才、舉人)的人是不允許進入地方領袖層的。因此,地方領袖素質較高,廉潔奉公,能真正為群眾辦事。鄉村地方領袖第一次惡質化,是從晚清1906年廢除科舉制度後開始的。由於大家都沒了功名,誰都可以當地方領袖。三教九流之輩見有機可乘,便憑藉土地、資本、祠堂、武力、公產、宗教和個人關係,紛紛鑽了進來。這些人魚龍混雜,良莠不齊,形成派系小集團,忙於爭權奪利,置貧苦農民於不顧。這些人不受儒家道德公益心的約束,不受政府控制,貪贓枉法,為所欲為。加上人口爆增(清朝初年,全國人口約1億,康乾盛世後增加到4億,抗戰勝利後全國人口號稱四萬萬五千萬),人多田少的矛盾突顯出來,從此,農村社會開始動盪不安。
土改利用流氓無產者(扒手、小偷、地痞、惡棍、無業流民)打衝鋒,鬥垮地主、富農後,這批「苦大仇深」的「土改根子」紛紛入黨做官,趾高氣揚地成為書記、委員、主任、鄉長、村長,使農村基層領導徹底惡質化。這些人大多一字不識,居然洋洋得意上臺做報告,開口第一句便是:「我是個大老粗,只曉得三擔牛屎六簸箕」不但不以沒文化為恥,反以為榮。
這些人自私自利,吹牛拍馬,偽裝積極,拉幫結派,任人唯親,欺下瞞上,惟命是從。他們能力低下,不懂生產,卻指手畫腳瞎指揮,常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農村領導權落在這樣一幫沒有文化、素質低劣、目光短淺的人手裡,農業生產怎麼能搞得好?再加上毛澤東頭腦發昏,土改後不久,一意孤行地加速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大躍進,到1960年前後,農業生產全面崩潰,餓死3500多萬農民。
第四,1953年土改結束,政治、經濟和軍事上全面達到發動土改運動的預期目的,毛澤東滋長了驕傲自滿情緒,絕對權威地位得以確立,為隨後腦袋發熱搞大躍進、人民公社埋下了禍根。
土改以及此後多變的農業政策(首先是單干,後來合作化,到80年代又分田到戶單干),產生了嚴重的後遺症。農業生產停滯不前,長期處於落後狀況,至今無法跳出小農經濟的窠臼,遠遠落後於世界農業發展水平。直至今天,農村依然貧窮落後,農民依舊苦不堪言。今天使政府頭痛的三農問題,追本溯源,土改難逃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