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隊暴力傾向愈加嚴重,再不加以克制,會淪為大陸公安。(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7月24日訊】(看中國記者靈素綜合報導)自九七之後,行政長官已經換屆多次。梁振英特治下的5年,香港坊間「懷念董建華」之說不脛而走。回歸初期被稱為「人權殺手」的時任警務處長李明逵,如今在人權律師和監察團體眼中,已是20年來表現相對較好的警隊一哥。有資深警官更形容,香港警方急需克制,若不緊急剎車,只會淪為政治工具。
《蘋果日報》報導,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自1995年起,常到集會監察警察執法。他說:「97年前的警察好平和,劉慧卿瞓街都只是抬走,會考慮到示威者只是行使示威權利,所以未有檢控。」
執業逾40年的香港律師何俊仁指出,遊行示威在回歸過渡期之後,日漸頻繁,被捕求助待個案也開始增加,但行動普遍比較和平,故鮮有嚴重警暴事件發生。何俊仁說:「雖然會有警察粗暴抓人的事情發生,但就只是拉一下你,沒有說他的特別嚴重的。」
何俊仁觀察發現,1997年起,香港警方對遊行集會陸續施加不合理限制,又逐漸以按穴、扭手等招數對付反釋法示威者。羅沃啟也指出,反釋法示威清場特別具象征意義,那次事件之後,香港警方逐步轉變成一個「維護政權、國家機器的團體,這樣的形象完全暴露於眾,隨著時間推移,釀出今日局面」。
香港獨立媒體報導,2014年香港佔中運動後,警察將示威者抬走,把人搬到添馬公園暗角位,圍踢四分鐘的片段被曝光。香港民眾指責,香港警察的合法性已經蕩然無存。
佔中參與者坦言,在一般正常的環境下,法律與警察在現代社會中均是扮演著頗為崇高的角色。前者是透過民選的立法機關所制定的律則去規管人民,界定社會應該如何正常運作;而警察則是法律的執行者,能使用暴力的他們會確保那些律則被執行,是國家內部安全的保衛者。無論是法律還是警察,相對於政府的行政機關而言,都賦予了他們「中立性」,必須是一種獨立於政治爭拗或判斷的權威。
何俊仁強調,而因北京政府的價值觀與香港核心價值完全不同,所以在北京看來,香港人要求法律與執法者警察獨立於政治之外保持中立,是一種過份「天真」的社會觀,是無視實質上統治者如何管治社會的具體操作的。
有資深警官直言,「回歸」後並無所謂警權擴大,因為港警權利一直都很大,由港英時代到九七後,法例賦予的警權沒有改變,都是這麼大,唯一改變的就是,近年來,香港警方被放權有權用盡所有許可權。
這位警官說:「以前香港警方很克制,面對民眾不會毫無節制的用權,但現在卻為了政治目的而用盡權力」。他解釋道,警隊階級觀念重,凝聚力及服從性很大,執法是否克制在乎當權者,香港警隊暴力傾向愈加嚴重,明顯被中共操縱,再不加以克制,會與大陸公安一樣,視人命如草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