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運動2年後,港府起訴佔中三子、學聯前領袖和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等9人。(攝影:李瑾瑜)
【看中國2017年6月16日訊】(看中國記者李瑾瑜採訪報導)雨傘運動2年後,港府起訴佔中三子、學聯前領袖和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等9人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多宗罪,案件轉往區域法院處理,今日再提堂。法官質疑港府控罪過於重疊,要求控方考慮簡化,案件押後至9月19日答辯。佔中三子陳健民表示,現時未決定會否認罪。
案件今日下午開庭,不少民眾手持黃傘到灣仔區域法院外聲援。代表港府律政司的控方在庭上表示,已準備好答辯。不過,代表辯方的律師投訴,控方在短短一個月內提供256份證人供詞和47小時的錄影片段、超過千頁的文件,昨日下午,還給了辯方730多頁證供譯本和其他文件。辯方律師表示,大量的文件,辯方根本不可能有足夠時間消化資料,及提供法律意見給被告,批評律政司用2年時間搜證和準備檢控,卻在一個月內把文件全部遞交給他們,對辯方來說完全不可能消化。
另外,9人提堂後到庭外見傳媒及支持者,佔中三子之一的戴耀廷表示,法官對於檢控一方的控罪提出疑問,希望控方能夠提供充分理由,解釋為什麼要重疊控罪,是否會考慮簡化。又提到法官質疑控方,佔中已持續一段長時間,警方在佔領運動中拘捕近千人,除了本案中9名被告外,控方會否再控告相關人士,控方稱被拘捕人士不單涉及佔中,仍有佔領旺角、佔銅鑼灣等人士,並解釋:「Truly criminal(真正有刑責)已經告了。」
戴耀廷表示,對於對方的回答,他感覺好笑,是不是他們被起訴不涉及刑事。他說:「我們這些是否刑事,法庭很莊嚴,我要摀住自己嘴,不能笑出來,我都有少少疑問。希望控方好慎重考慮清楚,就佔中事件涉及的各方面,應不應該檢控,用什麼控罪檢控,在未來幾個月,應該想清楚。」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表示,用廣東話形容控方,就是「鬼拍後尾枕」,她指出,對方是想用大包圍的方式起訴,就是3宗罪,希望總有一個罪能夠檢控成功,結果,結果就被法官質疑。
陳健民:現時未決定會否認罪
佔中三子陳健民表示,現時未決定會否認罪,要視乎控罪是否合適、他們認罪會否影響港人的言論或集會自由等。他表示,2年前警方以非法集結拘捕他們,若控告他們非法集結罪,他們就會認罪。但現在控方提告與事實不符合,相信當局是有預謀的指控,他指在2015年初被捕時,已被警誡的罪名涉及到參與組織、煽動未經批准的集結,完全違反雨傘運動的命運自主的精神,因此,不會承認煽動或串謀罪。
陳健民說:「煽動罪我們一定不會接受,因為這不是一個合理的控罪,他們對佔中三子起訴的所謂串謀罪,用的是公開發言等內容來控告,如果這樣被入罪,香港的言論自由會受到好大影響。」陳表示,預計會有漫長的司法抗爭。
另外,控方表示,會與團隊商量,檢視第一條串謀公眾妨擾罪是否足以涵括「佔中三子」的刑責,並承認三罪在犯案日子上有重疊,但實際的犯罪行為並非完全一樣。控方透露,將傳召91名證人,大部分為警員。案件押後9月19日答辯
9名被告包括佔中三子戴耀廷(52歲)、陳健民(58歲)和朱耀明(73歲);3人被控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3人與立法會議員陳淑莊(45歲)、邵家臻(47歲)、學聯前常委張秀賢(22歲)和鐘耀華(24歲)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
社民連外務副主席黃浩銘(28歲)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民主黨成員李永達(61歲)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