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堅決支持越南人民反美愛國鬥爭。(網路圖片)
中國的對外援助,肇始於中共建政之初,蒙古國和越南最早伸手要援助,從此中國對外援助的興頭一發不可收拾。
據外交部的解密檔案記載:1960年,除了運往幾內亞的1萬噸大米,還有15000噸小麥運往阿爾巴尼亞。從1950年∼1964年底,中國對外援助金額達人民幣108億元。這些援助金額中,又以1960年-1964年中國最困難的時候用得最多。
20世紀70年代,毛澤東曾幾次主張大幅增加中國的對外援助。1970年,毛澤東會見巴基斯坦總統葉海亞・汗時,把對巴基斯坦的援助要由原來的2億元增加到5億元。同年6月,外交部就紅十字會向匈牙利遭水災地區居民捐款15萬元人民幣一事請示毛澤東。毛澤東批示:「似太少,可贈50萬元。」到1973年,中國對外援助數額創下了歷史最高記錄,「最高時佔國家財政支出的6%-7%」。即使是在1960年的大飢荒時代,中國人民已經開始用草根、樹皮充飢。這種情況下,中國卻義無反顧地把10萬噸大米借給遇到同樣危機的越南,對內竟宣稱蘇聯逼債勒緊褲腰帶,在此間數年,中國人民餓殍遍野。
中蘇翻臉後,中國更加擴大了對外援助的規模。1961年,援外支出接近償還外債的支出。1962年以後援外更超過了償債。一些受援國從工農業、軍事設施到日用品什麼都要,還有些援助國伸手要外匯還債。
對外聯絡部部長耿飈曾經透露,1964∼1970年代末,我們給了阿爾巴尼亞90億元人民幣的援助。(有學者根據貨幣含金量、購買力測算,它相當於現在的上千億!它還相當於給當時人口規模為200萬的阿國人每人發了4000多元的紅包)從1954年起,中國政府向阿爾巴尼亞提供經濟和軍事援助折合人民幣100多億元。這個數字相當於全國每人掏3850元,而當時中國人的年收入才200多元。
根據2011年首次對外公布的《中國對外援助白皮書》顯示,截至2009年底,中國累計對外提供援助金額達2562.9億元人民幣,其中無償援助1062億元,無息貸款765.4億元,優惠貸款735.5億元。先後6次免除與中國有外交關係的重債窮國和最不發達國家對華到期無息貸款債務。截至2009年底,中國與非洲、亞洲、拉丁美洲、加勒比和大洋洲50個國家簽署免債議定書,免除到期債務380筆,金額達255.8億元人民幣。
其次,中國共幫助發展中國家建成687個各類公共設施項目。斯里蘭卡紀念班達拉奈克國際會議大廈、蘇丹友誼廳、迦納國家劇場、埃及開羅國際會議中心、葛摩廣播電視中心、緬甸國際會議中心、肯尼亞國際體育中心、斐濟多功能體育館、坦尚尼亞國家體育場等公共設施和體育設施,成為當地社會政治文化活動的中心和城市標誌性建築。毛裡塔尼亞首都供水工程、柬埔寨打井項目、坦尚尼亞查林茲供水項目、尼日津德爾供水工程、安哥拉經濟住宅項目、蘇裡南低造價住房項目等社會公共福利設施。
援外的建築物涉及「國家面子」,因此絕無「豆腐渣工程」,以至於前國際奧委會主席薩馬蘭奇感慨道:要看中國最好的體育設施,請到非洲去。
除此之外,近年來,中國還為友邦援建了近100所農村小學校,大幅增加政府獎學金和來華培訓教師名額,派遣更多的教師幫助受援國發展薄弱學科,截至2009年底,中國共幫助發展中國家建成130多所學校。累計資助來自119個發展中國家共計70627名留學生來華進行各類專業學習,其中,2009年向11185名留學生提供了獎學金。共派遣近1萬名援外教師。共為受援國培訓校長和教師1萬餘名。並幫助發展中國家共計建成100多所醫院和醫療服務中心,並提供大量醫療設備和藥品。另有30多所醫院正在建設之中。
讀到這裡或許你已經膛目結舌,但以上數據僅供參考。美國的國會研究所引用紐約大學的報告顯示,僅2002∼2007年間,各種報導中提及的中國對外援助金額加起來就達747.4億美元(約4708.62億人民幣),遠超《中國的對外援助》白皮書顯示的數據。《彭博商業週刊》在《不靠譜的中國經濟統計》一文中指出,政府公布的援助數據是被低估的。英國《金融時報》也指出,2009∼2010年間,中國借給發展中國家的錢比世界銀行的還要多。《外交政策》則指出,中國的援助或貸款「沒有附加條件」,許多條款都是秘密協定,變相地支持了當地的腐敗。
目前,可以查到的各種援助有:
1950年∼1953年。朝鮮戰爭爆發,中國出動100多萬志願軍,開支戰費7萬億元人民幣(舊幣)。1953年11月金日成訪問中國,中朝簽訂經濟文化合作協定,中國不僅將戰時費用一筆勾銷,又無償贈送朝鮮8萬億元人民幣(舊幣)。朝鮮戰爭期間我國對朝鮮的援助:槍6.7萬支,火炮920門,坦克和自行火炮120輛,汽車1233輛,無線電臺200部,有線電臺500部,炮彈61萬發,子彈5929萬發,手榴彈39.6萬個,地雷2萬個。
1950年-1954年,中國政府向越南政府提供1.67萬億人民幣(舊幣)的援助。1953年3月13日,周恩來復電越南勞動黨中央:越南要求中國援助的軍事物資,均可予以解決,即由軍委總後勤部分批發貨。1950∼1954年越南抗法戰爭期間我國對越南的援助:槍11.6萬支,火炮4630門,數量不詳的各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