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牆軟體(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4月3日訊】四月伊始,萬物復甦,大地從隆冬中醒來,已離清明節不遠。按中華民族的傳統習俗,有人踏青旅遊,有人掃墓祭祖;但也有人藉機搗亂,祭出惡鬼來嚇唬老百姓,以售其姦。
這不,日前從我的故鄉重慶市就傳來壞消息:當地公安正式發文,嚴禁百姓翻牆瀏覽外網。這通告好生奇怪,先打一通晦澀難懂的官腔,落腳點竟把翻牆視為「犯罪」,說什麼警方可斷網、罰款、沒收設備;似乎常規處罰還不夠狠毒,恫嚇道「翻牆可追究刑事責任」。通篇上綱上線,滿紙殺氣騰騰,恰似文革思維回潮,只差臺頭引用最高指示,末尾蓋上革委會大印了。
記得文革時期,有個「收聽敵臺「的彌天大罪駭人聽聞,大凡長了耳朵的人,隨時可能禍從天降,而世界上不要臉的人有,不要耳朵的人幾乎沒有。我在四川峨邊沙坪茶場勞教時,就有好幾個難友「收聽敵臺」蒙冤。
古雲百足之蟲,死而不僵,萬沒想到幽靈會從墳墓中爬出來,打著昔日「收聽敵臺」翻板的引魂幡——嚴懲翻牆!招搖過市。清明前夕遇見鬼,文革借屍還魂,是可忍,孰不可忍?!
根據第四部憲法第二章有關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大陸公民享有言論、集會、結社、出版、遊行示威等自由;享有教育權和財產權……而聚高科技於一體的網際網路,正是世界上最美好最方便的學習交流工具。故而,在全球200多個國家中,只有中國和金三胖,將網際網路視為洪水猛獸,又不能取締,只好實行嚴格的封閉管理,防火牆應運而生。其他任何國家,包括戰亂中的敘利亞,都對網際網路愛不釋手、趨之若鶩。
根據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分析,設防火牆有罪在先,它剝奪了中國公民的言論自由和接受教育的自由,就算扣繳設備也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何況隨便抓人乎?其實,從法理看翻牆行為,是網民糾防火牆之原罪,能讓違憲嫌疑人犯罪中止。非但無罪,反而有功。再進一步說,每一個守法的中國公民,根據憲法規定,有權起訴防火牆始作俑者。
那麼,何故迄今無一人控告呢?一則是忌憚黨天下,心有餘悸;二則公檢法木偶化,諸事有政法委罩著,最高法周強就反對司法獨立。大陸沒有包青天,告了白告,哪家法庭敢立案?
另一重要原因,還望家鄉警察鎮靜,在封鎖與反封鎖的技術領域,想跟西方高手過招,必敗無疑!想勝幾億網民,白日夢島!偶爾打不開動態和無界,還有谷歌、推特、臉書、乃至風靡大陸的QQ、微信群……決心翻牆,總能成功,有時候比吃碗重慶小面還要簡單。正因此,網民犯不著控告誰,與庸才法庭磨牙,自己也成了傻瓜。你搞你的,我玩我的;心照不宣,各得其所。
越來越多的網站被中共封鎖(網路圖片)
清明時節,「紅衛兵」詐屍,文革思維附身腦殘粉,倒打一耙要對網民動手!作為遊子,只能對老古董出土深感震驚和憤怒!然而,歷史的經驗值得注意,曾在山城唱紅打黑的薄熙來,正在秦城監獄服刑;警局老上司王立軍,亦身陷囹圄。前車之覆,後車之鑒,望列位好自為之。
與此相反,你們難道沒聽到習核心與國際接軌的號召,一路一帶,發展經濟,離不開網際網路;李克強更明白,常將網際網路掛在嘴邊。須知:沒有網際網路,大中華變成小局域,何來阿里巴巴暴發?沒有網際網路,何來每年幾萬億的外貿額和巨大順差,如何輸出過剩產能搞好供給側改革?警官們,請聽經歷過文革的耄耋老人一句逆耳忠言吧,千萬別開歷史倒車啊!
說句老實話,我和難友經常翻牆,全國翻牆者之眾,猶如過江之鯽。若非外面的世界更精彩,何苦多此一舉?而今又要被家鄉專政機關視為「犯罪」了,真有穿越時空回到從前的錯覺,請問:在一部智能手機就是一座電視臺的信息時代,你們管得過來嗎?你們抓得過來嗎?就算翻牆「階級敵人」一個不漏,你們有地兒關嗎?
偉大的網際網路,日月經天、江河行地,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什麼通告不通告,快打住!你們為了你們的鐵飯碗,可以危言聳聽造聲勢,我們為了我們的權利,樂此不疲忙翻牆。清明節到了,少講些鬼話,多幹點實事,與君互勉,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