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黎平(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3月29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中共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前副主席趙黎平因犯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四宗罪,一審、二審被判死刑立即執行,但趙黎平始終不認罪。趙黎平是中共十八大後少有的「不服判」落馬高官,也是十八大後截至目前唯一一例一審被判死刑立即執行的副省級官員。目前該案已進入最終的死刑覆核程序。
3月29日,大陸《財新網》報導,一審、二審裁判要點及多方信源證實,從案發現場提取的血跡、DNA、物品及證人證言等都指向趙黎平作案,但趙黎平拒絕認罪,其在兩次庭審及死刑覆核階段都沒有認罪。目前此案正在進行最後覆核。
趙黎平於2016年11月一審在太原中院作出宣判:趙黎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犯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存儲爆炸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並罰,決定對趙黎平執行死刑。
一審被判死刑後,趙黎平提出上訴。其擬寫了近萬字上訴狀,不承認判決書內容。2017年2月22日至23日,山西省高級法院對趙黎平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案進行了二審公開審理。2017年2月28日,山西省高級法院二審駁回趙的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並報請最高法院核准。
按照中共法律,二審為終審,死刑判決經最高法院核准後執行。
據報導,趙黎平是中共建政以來首個被判殺人罪成立的省部級官員,也是中共十八大以來首名被判處死刑的高官。
趙黎平槍殺情婦經過
2015年3月22日,官方通報,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涉嫌故意殺人被公安機關羈押。隨後,陸媒披露趙黎平槍殺女子的經過。
據《新京報》報導,3月20日晚,在赤峰市205省道橋北街道,一名身中兩槍的女子乘坐一輛白色轎車,拚命逃亡。趙黎平則駕駛一輛黑色奧迪追趕。途中,該女子報警,稱「趙黎平要殺我」,之後警方設卡追捕。
當晚9時30分左右,上述兩輛車先後駛入赤峰市百合新城南區。白色轎車停下後,趙黎平衝出奧迪,舉槍射中女子頭部,並將屍體拖入後備箱。隨後他將女子焚屍並掩埋在一處建築垃圾填埋場。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在案發約10小時前,趙黎平曾前往後來的拋屍地點踩點,而其第一次開槍射擊被害人的地點人車稀少。上述跡象顯示,趙黎平有可能並非「激情殺人」,而是有預謀地對被害人下手。
報導稱,被害者李某某28歲,家住赤峰市松山區,從事服裝生意。有知情人士稱,李某某與趙黎平相識多年,關係親密,有消息稱兩人為情人關係。
一名接近內蒙古警方的人士表示,趙黎平殺人疑因李某某要揭露他,雙方沒談妥,趙遂起殺意。
趙黎平多次陪同周永康
現年66歲的趙黎平在內蒙古公安系統浸淫33年,自2005年起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廳長,至2012年7月改任自治區政協副主席,案發前已退休。
《財新網》曾報導,2010年5月28日,趙黎平升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同時繼續兼任內蒙古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十天後,時任中共政法委書記的周永康到內蒙古視察,在退休前最後關頭升任副省部級的趙黎平全程陪同。周永康視察結束後,趙黎平還主持召開自治區政法部門會議,聲稱要學習周永康講話精神。
報導亦提及,趙黎平有多次陪同周永康的經歷,比如2005年、2009年曾陪同其考察伊利集團。2011年,趙黎平亦陪同周永康前往蒙古國訪問。
觀察人士認為,大陸媒體在報導趙黎平時,將其陪同周永康的這些往事挖出來,似在暗示周永康是其後臺,其升遷與周永康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