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5日】(本臺記者田溪採訪報導)中共官媒近日高調宣稱江天勇承認策劃「謝陽在獄中受酷刑」消息,3月3日,江天勇原籍河南省信陽市、縣、鄉3個警察到江天勇父母家所謂探訪,公開謊稱江天勇關押期間未受到酷刑。並威脅家屬要配合官方,否則江天勇不能獲釋。
江天勇的妻子金變玲表示,當時她打電話給江的父母,並通過父母與警察通話,詢問江天勇目前被關在哪裡?警察謊稱不知,卻說江天勇「轉化了」。
「他們上級領導有可能安排他父母和江天勇見面或者通話。(江天勇)父母很生氣,不相信。(警察說)不相信可以和江天勇見面,問江天勇,看受到沒受到酷刑。」
金變玲質問警察,2011年,茉莉花事件時,江天勇被失蹤兩個月遭受到酷刑,這一次難道沒有遭受酷刑嗎?
「這一次已經失蹤3個多月了,你說沒受到酷刑?我一說這個,他不說了。我又問他,江天勇具體關押在哪裡?他說:湖南長沙市。我說:具體地址?他說:不清楚。然後我又說:記者怎麼能見到江天勇的?他說:不清楚。然後我又說:你見到江天勇有沒有受到酷刑?他說:他沒有見到,他只是傳話。我說:既然你沒有見到,你怎麼說他沒有受到酷刑?他說:他受上級領導委託來江天勇父母家。」
警察還問,家屬有什麼要求?
金變玲提出「第一:你要告知家屬,已經3個多月了,到現在我們不知道他關押在哪裡?你要告訴我們他具體的關押地點,不要只說湖南長沙,我要具體關押地點。第二,允許律師會見;第三:既然記者能夠採訪到江天勇,需要公示:記者通過什麼途徑能見到江天勇?第四,給我們監控錄像,叫我們看,他受到沒受到酷刑。他說他會轉達上級領導。」
「江天勇的媽媽說:我不相信我兒子沒有受到酷刑,你把我兒子送到家門口叫我看。」
最後,警察威脅家屬要配合,否則不會釋放江天勇。
律師多次聲明,酷刑下的表態沒有法律效應。3月3日,大陸一位律師曾向本臺表示,究竟有沒有酷刑,只能通過一個沒有關係的第三者調查以後,在自由的環境下,自主、自願的表達自己的意見,才有可能澄清。他們兩個都在被關押狀態,記者又這樣非法的去採訪的東西,那肯定在客觀真實性上是有問題的。
這位律師還表示,採訪內容也不能證明謝陽沒有受到酷刑。因為人的抵抗能力是有限度的,而在一個封閉的場合,通過各種方法手段,比如誘惑、欺騙、甚至暴力、冷凍、晒皮,都可以叫人屈服。所以這麼得來的結果,只能是個謎。
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臺田溪採訪報導
責任編輯:元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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