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敬龍被執行死刑後 骨灰逾期未領。(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12月15日訊】(看中國記者宋悅採訪報導)2016年11月15日,河北村民賈敬龍因槍殺強拆其婚房的村官被中共當局執行死刑。兩日後,石家莊中級法院通知賈家人於12月14日前領取骨灰。今日,知情人向《看中國》透露,當局至今未給賈家拆遷賠償款,並一直就出殯問題向賈家人施壓,因此賈敬龍骨灰尚未被拿回。
11月17日,一份《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領取骨灰通知書》顯示,「罪犯賈敬龍因犯故意殺人罪,經依法判處死刑,已於執行死刑,屍體已經火化。家屬可持本通知書於2016年12月14日以前到石家莊市火葬場領取骨灰。逾期不領,骨灰由火葬場給予處理。」
今日,知情人王女士向《看中國》表示,賈敬龍的骨灰還未拿回,他的家人日前向火葬場申請了延長保存骨灰。她說:「他家人這兩天去火葬場填延長保存骨灰的單子去了,賈敬龍他爸爸要去簽字。」
王女士透露,賈敬龍的家人之所以沒有拿回骨灰,是因為當局對強拆賈家房屋未做出任何補償。賈家人是想拿到拆遷賠償款後再領取骨灰。
「骨灰沒拿回來呢不能出殯,他家這兩個問題還沒解決呢。拆遷賠償款還沒給,還有一套房子也沒有給,凡是拆遷應該有這方面的補償。有一個詳細的介紹,有一篇規章介紹得很詳細。」王女士解釋說。
「再一個是政府給他家施加壓力,意思是出殯的時候,擔心很多人會去。政府一直在這塊施壓力,說不讓他家‘擾民’。我們在這方面也擔心他家會偷偷地出殯。」
王女士認為當局並不想對強拆賈家房屋做出補償,她說:「總的來說他們(賈家人)沒有看透這個政府是邪惡的。如果政府想給他,這一個月內早把問題解決了。就是不想給他解決,很難。他這個事情,這一個月內沒有進展,我覺得以後很難了。」
公開資料顯示,拆遷補償是指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的補償。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