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6年12月9日訊】最近華商報報導,陝西榆林子洲縣公安交警大隊的子洲交警官博因轉發不當言論,微博管理員苗樂以玩忽職守罪獲刑一年。
這,其實已經是9個月前的舊聞了。
子洲縣法院的一審判決早在去年11月19日就已作出,榆林中院二審維持原判的裁定也是今年3月16日就下來了,而事情本身發生在去年6月30日。
這個事情前後經過我記得很清楚,這條肇罪微博的截屏我也至今保存著,含標點符號在內,全文僅134個字。末尾還at了榆林交警和子洲公安。
子洲交警發布的微博
子洲交警官博發出這條有關土改的微博僅6小時就發現大事不妙,趕緊主動刪除了,但已經來不及了。
縣紀委的人第二天就到了。第三天,子洲方面的四條處理意見就已火速作出,其中之一就是將微博管理員苗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條微博,判刑1名,處理幹部4名,縣局兩名主官做檢討,處理得不可謂不重。
這種事情,其實可大可小。
如果上綱上線,高舉高打,吊起來講政治,馬上就會風波大作。
這也是我最擔心的地方。
對子洲交警微博事件的處理
按照判決書認定的事實,苗樂自承是從新浪微博裡搜索到的土改內容直接複製黏貼過來的,錯就錯在粗枝大葉,既未仔細審閱內容,也未經審批就一點滑鼠發出去了。
我覺得這哥們的自辯基本符合情理。
發博當天正好是土改法公布施行65週年,對謹小慎微的警務官博來說,發這類歷史上的今天,是既安全保險,又能稍跟時事沾點邊的靠譜做法。
苗樂2008年畢業於陝西警官職業學院司法信息安全專業系,受聘於子洲交警隊不到1年,負責官博管理僅僅15天。
如這位臨時工真是抱持意識形態反骨潛入警隊內部的境內敵對勢力,怎麼還會在這條肇禍微博裡故意去at兩位直接上級單位的官博呢?
但一審和二審法院還是以玩忽職守為由給了苗樂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半)的嚴厲判決,理由是這條微博「給黨和人民政府的聲譽、形象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等同於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我特別關心和持續跟蹤這個案子,是因為官博發言,特別是警務微博的發言,一直是我所跟蹤觀察的對象。
2010年左右,我曾策劃過一組報導,以上海寧波兩地的警隊微博為例,報導全國警隊紛紛開通各種官博和警察個人微博這種風起雲湧的傳播現象。
在我和一些警隊朋友看來,這是很好的勢頭,警務微博將極大便利政務公開和警民溝通,所以我給這組報導取名為《放下槍,上微博》,其主旨可見。
子洲交警官博,遲至2013年4月18日才開通,其實已經算是後知後覺者了。沒趕上東方風來滿眼春,倒趕上了全國到處打大V。
到現在,三年多時間裏,也不過發了3328條微博,收穫了區區1038個粉絲,可算是一個運營得很不成功的小V型官博了,估計連瀋陽和祝華新的法眼都沒能入得了。
然而就是這個完全名不見經傳的小V,開創了官博管理員因一條微博入刑的第一例。
就單位承載數而言,苗樂因這條微博,需為每個字入獄2點72天。
如果不算緩刑的話,至少形式上比我師兄的7條微博案要重。
所以,在我視野所及,這條微博是史上最倒霉的一條微博,苗樂也成為史上最倒霉的微博管理員。
這件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微博風波已經過去一年半了,但給子洲、榆林乃至陝西,給警務微博乃至各種政務微博帶來的影響,遠未消停。
子洲交警自此再未更新,到現在時間線還停留在案發時的2015年6月30日,也就是事發當日那兩條誠惶誠懇的致歉微博上。
死氣沉沉的殭屍官博背後,是膽戰心驚的杯蛇弓鳥。
各種官博特別是警務微博,現在連歷史上的今天都很少發了,發今天天氣哈哈哈和各種交通事故視頻是最保險的做法,再不行就比賽賣萌耍寶。
絕對保證安全,順帶還能吸粉。
華商報官網上,現在也已經看不到苗樂獲刑的報導了。
苗樂出生於1986年9月,今年正好三十歲。
在這個而立之年,命運給他開了個殘酷的玩笑,因為一條134個字的微博迎來一張入刑1年的判決書。
這位警校畢業生突然發現,生活給他上了一堂和在警校曾經背誦過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容完全不同的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