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中國大陸夫婦,急於申請美國EB-5投資移民辦綠卡,遭華府的中國人設局詐騙逾百萬美元。(網路圖片)
對有意移民到美國的中國人來說,投資移民(EB-5)是最簡便的途徑,不過有關EB-5欺詐案時有所聞,上個月又傳出一件,這次是中國人詐騙自家人,金額達132萬美元。根據移民研究中心(CIS)網站報導,來自北京南方約300英哩淄博市的商人夫婦張振剛(Zhengang Zhang,音譯)和車莉(Li Che,音譯)夫婦,完全不懂英文,2012年為了小孩來美讀書,急於透過EB-5投資移民計畫移民美國,不料被華府一對中國夫婦詐騙。
根據張氏夫婦向美國法院控訴文件,張振剛於2012年與其他投資人到美國找尋EB-5投資機會,在旅程中經過同鄉介紹,認識了住在華府郊區豪宅的張曉蘭(Xiaolan Zhang,音譯)和顏培德(Peide Yan,音譯)夫婦。
車莉表示,張曉蘭自稱是成功的商人,顏則是她的丈夫,但案發後才知道兩人根本沒有夫妻關係,張女士也不是事業有成的商人,而是已被定罪的信用卡龐氏騙局主謀,詐取錢財支持她在華府的奢華生活。
張曉蘭利用別人的信用卡來買貴重商品,然後以20%折扣轉售牟取不法利益。顏培德則因破產詐欺緩刑中,而且還被控涉及其它盜竊和詐欺罪,已在馬里蘭州法院認罪。
在兩家庭認識後,張氏夫婦曾受邀住在「張顏」夫婦華府豪宅數週,根據張氏夫婦的「觀察」,他們相信「張顏」確實事業有成,因此與這對夫婦商議在馬里蘭州開設高檔禮品店,張曉蘭向張氏夫婦介紹常山姆(Sam Chang)律師,由其負責兩人的EB-5投資移民申請。
商定後,張氏夫婦於2013年4月將102萬美元匯入一個賬戶,作為開店及申請EB-5投資移民的資金。一直到2015年一名調查官員透過常律師和張氏夫婦聯繫,他們才知道2013年匯款入賬的隔天,張曉蘭就將全部金額轉到自己的賬戶。此外,張曉蘭也領走她要求張氏夫婦額外匯入的資金。張曉蘭前後總計詐領132萬美元。
張氏夫婦2016年7月控告常律師及其WMC事務所業務疏失及瀆職,違反信託業務及違約,未告知張曉蘭的惡行,也未依約辦理EB-5移民投資,讓他們遭受巨大損失。
張氏夫婦在控告書中表示,除了被領走的金額,加上訴訟費20萬美元,他們損失近150萬美元,要求賠償300萬美元,外加利息。
美國投資移民,外國人只要在美國投資至少50萬美元,並提供十個工作機會,就有機會申請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