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婉婷的母親張明傑涉嫌貪污、受賄及濫用職權三宗罪。(圖:曲婉婷微博)
【看中國2016年07月24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以一曲《我的歌聲裡》一炮走紅的大陸歌手曲婉婷,其母張明傑涉嫌貪污、受賄及濫用職權三宗罪,涉案金額約3.5億人民幣。由於貪污數額巨大且張明傑拒不認罪,檢方建議判處死刑。
據《星島日報》報導,近日,曲婉婷在媽媽被審判後發了一首新歌《Your Girl》,歌詞寫到:你教我判斷是非對錯,不止是黑白之分,我永遠是你的女兒,我會為你祈禱。
據報導,曲婉婷母親被控涉嫌貪污、受賄以及濫用職權三項罪名,涉案金額超3.5億元,曲婉婷曾回應母親涉貪入獄傳聞,稱自己每天以淚洗面。
7月20日7時許,哈爾濱發改委原副主任張明傑被控貪污、受賄和濫用職權三項罪名一案在黑龍江省哈爾濱中院審理完畢。檢方最終以涉案3.5億余元的張明傑犯罪金額特別巨大以及拒不認罪等為由,建議判處張明傑死刑。
而辯方律師則以證人與張明傑有利害關係,檢方查案時出現不規範行為應該啟動非法證據排除以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界定模糊為由,認為張明傑無罪。
據澎湃新聞報導,兩天的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案件涉及的三個爭議焦點,即是否存在非法證據?土地使用權如何界定?以及張明傑與另一被告人王紹玉是否形成共謀——進行了充分辯論,法庭認真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在被告人最後陳述等法定程序進行完畢後,審判長宣布休庭,對該案擇期宣判。
據指控,2010年至2011年間,張明傑利用作為哈爾濱市道裡區人民政府副區長,主管農村征地工作職務之便,與王紹玉及魏某共謀,在哈爾濱市哈齊鐵路客運專線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哈爾濱市土地儲備中心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分中心徵收土地過程中,虛構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簡稱原種場)土地使用權已經轉移的事實,騙取征地款共計3.4985億元人民幣。
對庭審的進一步安排,哈爾濱市中級法院新聞發言人未作回應。
曲婉婷,中國大陸創作歌手。16歲時一個人來到加拿大留學,2005年開始詞曲創作的歷程。2009年成為加拿大Nettwerk音樂公司首位華人簽約歌手,2013年受央視春晚邀請擔任表演嘉賓,與杜淳一起演唱了她的原創歌曲——《我的歌聲裡》,由此在大陸一炮走紅。
2013年3月,曲婉婷受加拿大溫哥華旅遊局(Tourism Vancouver)委託,出任溫哥華旅遊大使,並得到了「溫哥華好聲音」(Voice of Vancouver)的頭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