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6年07月21日訊】很明確,圍繞電影《沒有別的愛》所發生的系列事件,都是政治事件。也很必然,作為事件結果,一元化的霸權統識獲勝,國族大義壓倒一切。
但事件中各方人士的身份、權力關係、行為訴求、心態變化等更微觀的政治(micro-politics)卻被遮蔽。看不清、甚至看不見的東西可能不少,大約有:
並不享有言論和網路自由的中國網民,與操控自媒體的資本集團的話語爭奪,由此發泄掉了南海爭端所聚集的愛國戾氣;策動本次群眾運動的共青團,充分向太子黨表達了忠心;參與合拍片的國外演職員的意識形態,與本地文明的衝突達到了新高度;當某些人將演藝界的名利爭奪置換為「統一/分裂祖國」時,其便享有百分之百的勝算;寫出三千字的戴立忍與發布道歉視頻的水原希子,人格上已萎縮成了名副其實的「中國人」⋯⋯
當國族政治成為「政治」的唯一內涵時,我們似有必要尋覓一下被鐵馬戰車碾碎的殘肢斷臂,嘗試拼合,以還原可能的真相,找回起碼的公平。
「道歉文化」之歷史和現況
中共黨文化中的「道歉」不等於Say Sorry,而是與「檢討」、「交代」、「認罪」(Confessions)等詞彙同義或相近。而「道歉」基本離不開這樣幾個範疇:身份說明、歷史澄清、事件細節和悔過。
網民「圍堵」戴立忍時,反覆逼問:「你是不是中國人?你認為臺灣是不是中國一部分?」這是兩道必答題,只能說「是」或「否」。更可怕的是,問者心中早有答案,假設你說謊或答錯,便罪加一等,這叫「不老實」。假設你為此解釋,便罪上加罪,名為「狡辯」。一旦這類提問出現,意味著政治審查和身份甄別的開始,當然是有罪推論,不然不會來審查和甄別你。接下來將實施的懲罰無論為何種,都具絕對合法性,而你已喪失基本人權。
這種政治行為,從延安開始,皆為群眾運動方式,延續至今。運動名稱多樣:整風、土改、三反五反、公私合營、四清、批武訓傳、反右、文革、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清除精神污染、反腐倡廉、唱紅打黑⋯⋯經審查和甄別出的「敵人」稱謂也繁多:老虎、特務、地主、資本家、反革命、右派、走資派、牛鬼蛇神、境外勢力、貪官、黑社會分子、台獨、港獨⋯⋯
當年那些「敵人」,假設有權保持沉默或含糊其辭,就不必經歷車輪審訊、暴力抄家、親屬株連、寫檢查、遊街批鬥、下放勞動等了。今天的戴立忍和水原希子的遭遇及成因,是歷史傳統使然。只不過,事件推進的場域在自媒體上,可效果依舊為:毀你名譽、株連親屬、停止工作、顛覆人際關係、精神恐嚇⋯⋯
我們可拿戴立忍的「三千字」,做個多向度比較,如下:
一、電影演員趙丹於1967年入獄的前中後期,每天以「叛徒」身份寫檢討,事無鉅細。其中一份名為《全面的認罪書》,開首第一段是:「我父親是南通北洋軍閥張仁奎手下的一個營長,之後不幹了,開了個電影院,成了資本家⋯⋯」。甚至連趙丹沒做過,只是想過的念頭,也要做檢討,比如「為什麼要演劉賊少奇」(注1)。
對比戴立忍聲明的家史部分,何其相似。同時,對一些他因不知而為、甚至別人為之的事,都要細細交代,比如參與有民進黨背景的活動,不相識的人推舉自己做區立委候選⋯⋯當然,我們可理解為戴導演謙卑有禮,且熱心公共交談。但不能忘記,如此「交談」的前提為:當事人及其朋友受到了網路暴力的脅迫,其事業蒙受了損失。
二、名伶言慧珠,1957年反右時朋友勸她不要死:「妳不做檢討,戴上帽子,你自己怎麼過日子暫且不說,小清卿(言慧珠的兒子,當時約一歲多)怎麼辦?」章詒和在《伶人往事》中寫道:「所有的政治運動,最典型的場面便是參與者、捲入者的相互攻訐,彼此出賣。⋯⋯在攻擊與被攻擊中,兩敗俱傷,彼此都是賤相和醜態⋯⋯言慧珠在遭眾人射殺的同時,也被加工製造成一粒子彈,射向⋯⋯。」(注2)
如上文字講出了兩件重要的事:
(1)每位道歉者都是不自由的,都有一位親人淪為強權的人質。朋友面臨大困境,足令戴立忍低頭,何況女友亦被網路暴民圍攻。
(2)受害者與加害者之間的轉化,是非常輕易的。15年前,趙薇為某時裝雜誌拍圖片,所穿服裝圖案酷似日本軍旗,引起抗議,儘管其連發三次聲明,其中包括兩則道歉,但還是在演唱會時遭人潑糞。而今,她卻成了出爾反爾與朋友劃清界限的那一位。
這兩件事不僅可說清戴立忍和水原希子的處境,也能照見出香港銅鑼灣書店5位書商的遭遇及他們各自不同的抉擇。
三、幾天前,一位90後維權律師的助理獲取保候審,她在微博上發了3封公開信,引起觀者迴響。信的主要意思包括:因年輕,才醒悟自己的工作是協助境外機構抨擊中國法制等,對不起祖國,感謝民警幫助⋯⋯其中一封明確指證一位協助過她的律師有罪,且很快傳來該名律師被她起訴的消息。(注3)
中國司法不獨立,人人得而抨之,而是否境外機構,及資源從哪裡來,根本不是重點。90後律師助理微博與戴立忍所寫:「過去我參與公民運動是社會參與,並非起於政治行動⋯⋯」,皆為似是而非的語言。所指與能指的分離,無法嚴密表述,似是而非的邏輯,往往是人格萎縮狀態的特徵之一。戴立忍和水原希子,與趙丹、言慧珠、銅鑼灣書商、90後律師助理皆失去了自由,他們內心的煎熬及未來可能的不堪回首,應較類似。
在沒一個人是安全的國度,每個人的家人都可能是「人質」,自己也隨時成為「人質」。故而,本次事件的各種參與者:具體的某位網民,藝人、藝人的朋友家人、資本家、政治力量⋯⋯都隨時可能輕易調換加害者和受害者的角色,成為別人棋子的同時,也可能掌握著別人的命運⋯⋯
1966年文化大革命時期,一幅張貼在北京街頭的海報。(AFPPHOTO/JEANVINCENT)
酷刑與「中國夢」
曾輸出革命到歐洲、南美和東南亞的中國,絕對是與時俱進的,其不但掌控了社交媒體(自媒體)、也完全懂得如何使用其來發動群眾運動。這算不算「威權韌性」(Authoritarian Resilience)的表現之一呢?但起碼從現象上來說,中國依舊在提供一種政治奇觀,也就是:充分利用人性中的孤獨與無助,不僅把當前世界第一的極權國家運作得生機盎然,並再次向世界輸出其價值觀,即所謂的中國模式和中國夢。
香港的朋友比較單純,問過我兩個問題:
一、「中國夢」的橫幅貼在街上,行人看到其實是怎麼想的?
二、中國外交官總說些奇怪的話,一聽就是謊言,他們真認為別人能信嗎?──我曾用同一個內容嘗試回應過:誰都知那是謊言,並以為保持不理會,散佈謊言的機器就永遠不會來找自己;而「機器」卻根本不在乎其散佈的話有多蠢,因你們明知我蠢,依舊擁護我至今,不但說明我的統治有效,且你們也真心認同,這才是最重要的。
傅柯在《規訓與懲罰》中寫過如下的場景:
「1751年3月2日,達米安因謀刺國王而被判處‘在巴黎教堂前公開認罪’,他應‘⋯⋯被送到格列夫廣場。那裡將搭起行刑臺,用燒紅的鐡鉗撕開他的胸膛和四肢上的肉,用硫磺燒焦他持著弒君凶器的右手,再將熔化的鉛汁,沸滾的松香、蠟和硫磺澆入撕裂的傷口,然後四馬分肢,最後焚屍揚灰’。」
「1757年4月1日的《阿姆斯特丹報》描述道:‘⋯⋯達米安反覆呼喊:‘上帝,可憐我吧!耶穌,救救我吧!’聖保羅教區的牧師年事已高,但竭盡全力地安慰這個受害者,教誨在場的所有觀眾。」
法國大革命後,國家以建立監獄、學校訓導等「輕柔」的方式,替代中世紀酷刑,懲戒方向由肉體轉向心靈。但在資訊發達的全球化時代,仍不經法庭審判,在「愛國」名義和黨刊帶動下,民粹群眾公開凌辱可能的不同政見藝人,進而規訓大衆必須遵從其非法的規則。於是這一回,我們聽到了戴立忍和水原希子受刑時的「呼喊」。那麼,上一回是誰呢?周子瑜嗎?那下一回呢?
中國網上有一個涉及超過30位港臺藝人的黑名單(注4),按他們言論、行為分為「高危」和「低危」藝人,以告誡他們未來可能的合作者:你們也許將成為下一個《沒有別的愛》劇組。這種規訓的趨勢只會越來越嚴、細和暴力:這回是你不說某些話而批鬥你,下回是你不用標準普通話說某些話而批鬥你;這回是你轉發朋友圖片或點讚而批鬥你,下回因你曾有過這樣的朋友(即便已解除友情關係)而批鬥你⋯⋯
在如此情勢下,我的觀點是:理解、同情並寬容「道歉者」,但只要哪怕多一位願堅持的少數派,我們都應極珍惜並盡全力支持,以為將來保留哪怕很小的可能性。我更願意相信:當「國族政治」唯上時,「知行合一」方顯公民本色。
2016年7月18日
註釋
1.《趙丹的文革交代》,作者:李輝。
2.《伶人往事》,作者:章詒和。
3.部分摘自考拉(趙威)微博上的三封公開信:〈致朋友們的一封信〉、〈震驚與憤怒〉、〈親愛的老媽,生日快樂〉。
4.「明星無法遠離的喧囂,「政治劣跡」藝人全新大名單」,來自微信公號:娛樂八卦聯合促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