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6-07-06 11:07:23作者:
一位華人申請加拿大移民時,竟因僱主過於褒獎而招致移民官拒絕。(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7月06日訊】據《加拿大家園網》5日報導,華人蔡某申請加拿大經驗類移民(CEC),請僱主幫他寫職位證明信。沒想到由於僱主對身為採購員的他過於褒獎並描述成為公司的骨幹人員,反而降低了移民官的信任感,導致申請被拒,後經向聯邦法院上訴,才獲得第二次審核機會。
據聯邦法院披露,蔡某是多倫多一所食品貿易公司的採購員(Food Buyer),他每週工作35小時,年薪2.88萬元,在此公司全職工作一年後,以此職位申請經驗類移民。在遞交申請時,蔡某按照要求,請僱主幫他寫了一封職位證明信。
僱主對蔡某的請求非常上心,證明信寫得十分詳細,並在裡面盛讚他勤勞、有上進心,還將其職責一一列出,如採購食品、質量控制、每週制定食品清單、運貨、及時向公司提供新產品及特價信息等等。
沒想到,這些褒獎之詞並未增加移民官的好感。移民官表示,對於採購員這一職位申請CEC,移民局有詳細的規定,其工作任務還應該包括代表公司參加貿易展覽會和產品設計活動,以及同供應商的議價等,可信上對這些隻字未提,因此,蔡某的移民申請遭到拒絕。
蔡某不服,向聯邦法院上訴,申請進行司法覆核。
法官在審核證據後指出,蔡某提交的證明信已經清楚地列明其職務,只欠缺參加貿易展覽會及產品設計活動部分,因而這些證據並非「既不合理又不明智」,並將本案交由另一移民官重新審核。
加拿大移民專家提示,如果申請人資歷較淺、年薪過低,但卻在公司擔任重要職務,往往會引起移民官懷疑。另外,寫證明信時,僱主也不要照著移民局的標準原文照抄,描述的職務範圍應該符合實際情況,否則反而會引起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