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6-07-03 20:41:29作者:張寶伶
2009年我兒19歲被害身亡;凶手是四人合謀殺害我兒並毀屍滅跡,實屬罪大惡極不可饒恕,北京一中院的法官判決凶手八年刑;而且沒有賠償;我兒19歲還 這麼年輕就被四凶手殘忍殺害了,凶手才判八年刑。我堅決不服要求抗訴,可是當時法官說我不能抗訴維持判決,從此我拖著病痛之軀走上了申訴上訪的路。
同年也就是2009年,清華宴教授女兒被害的案件,凶手被判死刑賠償70萬元,有報紙為證,我看到此消息心裏更加氣憤不服,都是被害身亡為什麼教授的女兒 命我的兒子就不是命嗎,老百姓到哪裡講理呀、這樣的事發生在北京,而且都是北京一中院判決的,你們大家都看看這是首都北京天子腳下,如此的法官還有什麼公 正可言,我一定要為我兒討回公道,希望網友幫我鳴冤,我的電話13436938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