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妝是女子出嫁時,從娘家帶到丈夫家去的衣被、傢俱及其他用品。各地、各民族的風俗習慣不同,其所送的嫁妝也會不同。一般為結婚的時候娘家人給女方帶丈夫家自用的小私房。古時殷實人家嫁女兒準備的嫁妝,小到馬桶、床櫃、妝匣,大到棺材都會準備好,讓女兒哪怕不花夫家一分一毫也可以過很好,這樣在夫家才有底氣不用看當家人臉色。嫁妝窮富懸殊,厚薄不一。
陪送嫁妝的風俗
「嫁妝」又稱「妝奩」、「奩具」、「嫁資」。從史料來看,陪送嫁妝的風俗,至遲在春秋時期已出現。《左傳·哀公十一年》記載,「轅頗為司徒,賦封田以嫁公女」。當時,魯國大夫轅頗擔任相當於今國家土地資源部部長的司徒一職,對封邑內的土地徵收賦稅,用來作為魯哀公女兒的嫁資。
那時不只諸侯嫁女有嫁妝,民間也已普及。中國最早的一部詩歌總集《詩經·國風》中,有一首反映衛風的詩歌《氓》,裡面便提到了衛國女子出嫁時的情形:「以爾車來,以我賄遷。」這是女子對其未婚夫說的,大概意思是,你駕著馬車快來吧,我帶著嫁妝嫁到你家去。
送嫁妝的原因有三:
一是為了女兒過得更好些,貼補家用,或以備應急。二是盡量給女兒爭取在男方家的地位,嫁妝多可以顯示女方家有經濟實力。所以經常看到古代女人非常重視自己帶到男方家的嫁妝:如手鐲、玉器等。三是古代嫁娶,新娘子都是蓋著紅蓋頭的,所以隨身物品可以讓新娘子因為熟悉而感到安心,有的大戶人家還會把女兒的隨身丫鬟一起帶過去。
「十里紅妝」
所謂「十里紅妝」是指舊時嫁女的場面。人們常用「良田千畝,十里紅妝」來形容嫁妝的豐厚。舊俗在婚期的前一天,女家將置辦的奩具雇挑夫送往男家,由伴娘為之鋪陳,俗稱「鋪床」或「發嫁妝」。「鋪床」儘管不在婚姻六禮之列,但長期以來卻是漢族婚俗的重要組成部分。富家嫁妝驚人,床、桌、器具、箱籠、被褥一應俱全,日常所需無所不包。發嫁妝的隊伍綿延數里,故稱「十里紅妝」。
所有陪嫁物品以及送嫁妝用的各式車輛工具一律系以紅綢布,以示吉慶。送嫁妝的人員、車輛、物品宜為雙數。男方得給送嫁妝的人員喜煙、喜糖和喜錢。給押嫁妝男童的喜錢應略多。女方得派一近親男童,一般為新娘胞弟或近親族弟,手執陪嫁之箱櫃鑰匙前往,現在一般只要隨同前往即可,名為「押嫁妝」。
嫁妝是新娘的私人財物
嫁妝是給新娘子的,屬於新娘子的私人財物,婆家是無權動用和干涉的,如果要動媳婦的嫁妝,必須得到媳婦的同意,而媳婦如果不同意也是正當的。在古代,侵佔媳婦的嫁妝是很惡劣的行為,對名聲很不利。
女人去世後,她的嫁妝只能由親生子女繼承,如果沒有子女,則要由娘家後人繼承。這是因為從宋朝以後,中國女子實際上有一定的繼承權,而對娘家財產的繼承就是通過嫁妝來體現,所以如果她沒有後人要返還給娘家,夫家其他人是不得佔用的。如果女人被休離或者離開夫家,嫁妝自己帶走,沒有分割一說。
古代的現實生活中,很多媳婦還是會因為軟弱被婆家霸佔嫁妝,但這種事情如果有人告或傳出去,婆家是要付出代價的。古代女子通常用嫁妝來補貼家用,資助丈夫讀書或經商,養育並傳承給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