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網站收集了上千篇《往事微痕》的文章,內容都是當事人在反右、文革等歷次運動中親歷、親見的事件。現將《往事微痕》文章整理後陸續發表;應讀者要求部分文章會重新刊出,以饗讀者。
三年刑期總算快滿了,離8月1日還有三個月,一天管教股長舒秉新找我談話,說:「你的刑期快滿了,寫個留隊申請書來,明天就交來。」我回答:「報告幹事,我不留隊,我要回去。」他說:「這是不可能的。你看看哪個不留隊?」我說:「人家是自願的。我不自願。」他說:「反正不准回去!」我說:「我一定要回去的!」
數日後,舒幹事再問我「留隊申請寫好沒有?」我答:「沒有寫。滿了我就要回去。」他沒吭聲。8月2日,我到管教室問了一次,答覆是「沒批下來」。同月10日,我再問一次,答覆還是「沒批下來」。同月20日,我第三次又問,答覆仍是「沒批下來」。9月2日下午飯後,管教股副股長劉兆龍突然將我禁閉起來。連夜審訊,要我承認「企圖逃跑」。我心裏一點不慌,這種檢舉太荒唐,我的徒刑刑期都已超過了,「企圖逃跑」從何說起?他迅即叫來鐵匠,將一副8公斤的腳鐐銬在我的腳上(這一銬就是三年,至今右腳踝還留有永不消失的鐐疤)。將雙手反銬,關入廠部小籠子。這是用人工挖在地下的一個土坑,高一米,寬一米,上面一塊大石板,石板上面填土,再上面就是廠部幹部廁所。由北排東邊第一間辦公室的東山牆上一道小門進入,一段約4米長的通道,彎腰往下走,就進入這個坑。坑前一道粗木棒製作的小門,隻豬圈的門大小,入坑,就坐在全是水的地上,水像屋漏一樣,不規則地往下滴。沒有一絲光,沒有一點聲。裡面倒也不冷,我想人死了埋葬在地下大概就是這樣了,只不過死了沒有感覺,沒有死,就有些恐懼,孤獨,心亂。比吊、打、捆那種皮肉上的折磨大不同的是心亂、神亂,七思八想,再加恐懼。怪不得相當多的犯人,說到「廠部小籠子」就心悸。有的人,只關幾小時,就實在挨不住,要什麼認什麼。「靜靜心,我沒有想跑,不能亂認!」我心裡面不斷重複。
心,慢慢靜下來了。想到「大鳴大放」,就是不夠吃嘛,我沒有亂說,有什麼罪?再想到勤工儉學,本來就是「本末倒置」!什麼「反對勤工儉學就是反對毛主席」!又想:毛主席啊,你怎麼用這樣的老師,這樣的法官?是不是你的事情多,管不過來了?我們吃不飽你不知道,他們不讓我們讀書你也不知道?不是說言者無罪嗎?怎麼說老實話,不但「有罪」,而且刑滿了還不准回家?歷史上說的「昏君」,大概就是這樣了吧。他大約是事太多,頭忙昏了。忙不過來,就叫別人管一點嘛……想著想著也不知天已亮了(因為沒有一點光線)。
炊事員送來飯,一個「生產員」開鎖進來,將我由裡面拖出來。長時間蜷縮,手、腳、腰全已發硬,被他一拖,百節酸痛不已!已是上午9時左右,陽光特別剌眼,開了背銬,叫吃飯,怎能吃下?休息大約一小時左右,來一個背槍看守,將我押往縣看守所。我背著簡單行李,他們用一條繩子將鐐鏈繫在我腰間,就這樣一步一咣啷,向縣看守所走去。這是1961年9月3日上午10時。蠕行近10公里路程,耗時9小時,進入合慶縣城。一入城,身後小童越跟越多,嘰嘰喳喳,指指點點,像看稀有動物,一直尾隨到城盡北頭縣看守所大門外。入所,逕直往東北角走去,又進入一道小門,所長開鎖推門而入,裡面死一樣沉靜,只見兩排大石與城磚混砌、像窯洞一樣,前面有碗粗木柵,每排五間,每間關一犯人,發須相連,兩眼呆滯看著來人。走到東邊第二間,開鎖抽起一根活動柵欄,我側身鑽入,丟下行李卷跌坐「床上」,一塊窄窄的木板60--70公分寬,兩頭搭在東西牆體上,腳頭一隻木桶,用來解便。此時全身百骨酸軟,萬蟲鑽肉,腸內咕咕,但堅信我根本沒有想跑,一定能弄清楚。
這一關三四個月沒有訊問。我想一定是去調查瞭解去了。也不著急。靜靜過了幾日,西鄰難友小聲叫我,問我為什麼進來。我簡明告知,又問叫什麼名字,幾歲等等。他亦主動介紹;他叫羅太元,27歲,合慶姜營區人,因營業所搶劫案被累及。他家大門與營業所後門同一巷道,搶劫案發生時,他串門回來,正在洗腳,準備睡覺,忽聽大呼「救命」,他急循聲前往,皎月下赤條條站一年輕婦女,定睛一看,正是毗鄰營業員之婦,身無絲挂,巷道又窄,不便闖過,只好返回家中,叫醒妻子。女人動作遲緩,又是穿衣緊褲,又是繫鞋尋褂,其妻將婦招呼回家,羅方能跳出家門,急急前往事發現場救人,這時四鄰已聞聲陸續趕到。羅將汩汩血漬傷員抱上汽車,車子啟動後,才返回家中。衣服褲子都是血漬,換下衣物,其妻將鮮血洗去晾好。次日中午,合慶縣公安帶一條狼狗前往破案,狗一路嗅去,進入羅家,對晾著的衣服吠叫起來,立即不容分說,將羅按翻在地,五花大綁,擒入縣看守所,關押至今一年半了。因為不是他幹的,所以堅決不認。他帶一副腳鐐,比我的重一些。審訊中也吊過幾次,決不承認:「搞死了也不會認,我是去救人,說了多次,他們只信狗,不信人。」又說:「這種社會,永遠也不能做好事。」幾日後,門鎖響處,所長又來提審羅太元。近45分鐘後,鐐聲響亮,羅又被押回。所長走後,我小聲詢問,「他們打你沒有?」回答:「沒有。只說‘人沒有死,只要你認了,就從寬處理,判上三年五年,就可以回去了。如果你頑固不化,就要從嚴懲處,無期、死緩,自己好好想想吧。你拖著不認,就這樣關下去,能活得出去嗎?黨的政策向你說過多少遍了,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下去好好反省吧。’」我問:「那麼你打算怎麼辦?」答:「我也想過,認了也就是幾年刑,留著這條命,以後再申訴,這樣關下去,遲早要被關死、餓死的。但不是我幹的,為什麼要認啊!」我說:「我不這樣想,只要不是我幹的,我就是不認。死就死嘛,像石灰一樣,原來是頑石,雖然燒成灰,但是清清白白的留在人世間。他們就說我是‘花崗岩’頑石,‘要帶著花崗腦袋去見上帝’。頑石就頑石!頑石有什麼不好」。他默然。日子這個東西,說也怪,有時特長,有時特短。靜靜三個月,沒有提審任何人,兩排小籠子,關押七個人,誰也不說話,死一樣的靜。長時間靜,是一種刑,能耐住「寂靜」這道無形關,實在需要極大耐力。
有一個難友,廣東人,叫李平,原是大理州州級幹部,南下來的,參加過抗日戰爭。據其他難友講,河口「解放」時是個團級,曾任河口市委書記,因家庭出身是「破落地主」不宜在邊疆工作,調大理州賓川縣任縣委書記,後又調州工業局任副局長。1957年「整風」時,他在黨委會上講:「我李平,革命大半生,還沒有聽說過‘老百姓反對共產黨’,我們是浮在上面,是不是要下去看看,下面的幹部是不是如實的執行政策。老百姓要反對我們,我們還幹革命幹什麼?」他家出身是「破落地主」,被認為是「藉機反黨」,劃為右派。由於認為自已不錯,是「老革命」,於是與領導大吵,由「右派」升格為反革命,初判11年。後改為8年。在勞改隊一直與領導大吵,領導認為他不認罪,不認罪就會逃跑,所以腳鐐是不能不戴的。從進入勞改隊,到被武裝開槍打死,都是鐐不離身。被打死後,叫犯人李貴德小組去掩埋,他們連腳鐐一齊裝入棺材,當時有個犯人說「死也死了,就把鐐下了吧」,組長李貴德吼道:「下什麼下!這種‘反改造分子’,就讓他戴著腳鐐去見上帝吧!」
事後有一天,我對李貴德說:「你真是‘積極’,人死了還要將腳鐐戴進棺材!」李見四下無人,悄悄告訴我「你怎麼腦子也不用,人死了不能說話,但是這副腳鐐會說話的。」果然,後來省上來為李平平反,獄吏說他因為逃跑,不聽制止,被追捕的工作人員擊斃。來平反的工作人員詢問李平的墳在哪裡?我告訴他們:「埋他的人叫李貴德,是合慶甸北人,找到李貴德他會帶你們去的。」來平反的人確也認真負責任,他們找到了李貴德,挖出了李平的骨頭(帶去革命公墓安葬),在棺材裡,腳鐐還在腳上,另外還有一顆子彈頭。一個虛報謊言雖被事實揭穿,也就是揭穿而已。誰去追查凶手?初始心憤然,仔細一想,頑凶也是受害者,形式不同而已。一隻受訓練的凶犬,咬人再多,也是犬。罪不在犬,在主。
一日下午,「咣咣」鐐聲傳來,聞聲知戴鐐人步子甚急。不時,已至一道門前,鎖響處,推進一人,瘦高個子,手上有銬,足上有鐐,口中高聲喊冤不止,看守所長在後面推搡,旁邊兩個公安官員一左一右,抓住兩膀拖拽前行。其人抵死反抗不入,到我的籠前,所長打開西邊籠門,三個官員將其強制塞入,鎖好門,離去,容他怒吼高罵。由他大叫大罵中得知,他為黃坪搶案抓來。他一直罵到天近黃昏,早已聲嘶力竭,罵聲漸止。這時,關在西邊的羅太元小聲說:「小孫,告訴他,要是他幹的就認起來,漢子做事敢作敢當。」雖然小聲,但他就關在我東邊,他們中間相離甚近,當然聽的清楚,他迅即沙聲暴吼,滿口髒話。羅長嘆一聲,說:「唉!你說的抓來那個人就是我,也不是我幹的。我也是冤枉的。」兩人都死不認。新來的人說:「我叫尹均平,鄧川人,為了討生活,做點小生意,去黃坪買點菜籽油,紅糖,背回鄧川賣。這些狗日的,說是‘投機倒把’,一路設卡搜查。白天沒法走,只能晚上悄悄走。來黃坪住在我親家張致遠家,說是張致遠‘已經認了’,說我作的案。他媽的,我要求當面對質,他們又不得,硬要我承認。說以前抓的那個羅太元是抓錯了,已經放了。不是我幹的,老子死也不會認!」。羅太元說:「我就是羅太元,放什麼放!已經關了差不多兩年了。什麼樣刑都用了。他們對你用刑沒有?」尹說:「只是打了一頓,兩個人死命的捆,把老子的手差點弄斷!狗日的,沒有本事破案,亂抓人來靠打,靠吊,挨不住的人只好認,他們就算破案了,這些狗日的!」以後的三個多月,小籠子園子裡靜悄悄的,沒有提審人,好像把這些關押的人忘了一樣。一天,所長將我提出受審,檢察長問我:「你是不是想在我們這不出錢的房子永遠住下去?」我說:「檢察長,請你想想,我刑都滿了,怎麼會跑呢?」他說:「那倒不一定。說不定你就會跑的。」我說:「我沒有跑啊,怎能把沒有發生的事情,硬說是要發生呢?」他說:「‘防患於未然’嘛。把你關起來是為了你好。」我說:「按你的這種說法,為了社會治安好,把所有的人關起來,就不會有人犯罪了,你們也就不需忙了。」他火冒三丈,一反文質彬彬樣子,大吼道:「你真是頑固不化,花崗岩腦袋!」揮揮手,所長又將我帶回小籠子。
由羅的小籠子前經過,我才看清羅的面貌:瘦削臉,二虎頭個子,身瘦如柴。鎖好門,所長離去。羅太元關切地問我:「怎麼幾分鐘就回來了?」我告訴他審訊情況,他只嘆一聲氣,西邊的尹均平卻大罵起來:「這些狗日的,吃飽了無事幹,專門把別人往壞處想!他們想你是賊,就要你認是賊!不認就亂打亂捆!簡直是一夥畜生!那天他們把我嘴上血也打出來!」我問:「你進來時我怎麼沒有看到你的血」?羅太元說:「有的有的,他左邊那個人把你擋著,你看不見。」羅又說:「我比你們慘,吊就吊了三次,頭次手沒好,第二次又吊。去年那幾天,我真是不想活了。」尹說:「你死了白死,人家就說是你幹的,畏罪自殺。」羅說:「正是為此,我才硬撐著活下來!」尹又說:「要是你死了,有你頂這個冤大頭,我和我親家也就不會進來了。」我說:「那真正凶手也就逍遙法外了。」尹又說:「當然是這樣,挨得住的在外面,挨不住的在裡面。膽子小的在裡面,膽子大的在外面。」我說:「你晚上敢走夜路背油,背糖,膽子也算大了。」他說:「我逼的沒有辦法了,一家子沒法活了,老老小小,發來的布票,肉票,糖票都沒有錢買,不去做點小生意,咋個生活?」
這時西盡頭有人咳嗽,示意「來人了」,談話立即停止。原來是背槍的看守向這邊踱過來了。這個小籠子園子有個潛規則,凡是有人在談話,別的人就自動注視四周,發現有人來,即咳嗽示警,說話人馬上停止,悄然寂靜。最西邊第二間,關了一個,原是麗江商業局營業員,叫童梓新,合慶縣板橋人,由單位請探親假回家探親,買了點肉,兩口子煮草烏吃(這種草藥當地常有人煮吃,有時也有少數人吃出問題,但只要弄的好,多數人不出問題),一同高高興興吃飯,誰知,半夜女人中毒,搶救無效死亡。抓進來,罪名是投毒殺人,要他承認「在外面好了人,回來把婆娘殺了,要和別的女人好」,他不認,說他們是一同吃。審訊人員要他交代與誰好,他說沒有。審訊員將他關起來,認為不坦白。根據「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政策,要從嚴處理。他罵審訊人員:「這是狗屁政策!你說我好了人,是張三?李四?還是王二麻子?你總得說出個人來,無根據亂說,叫我說與誰好?」「你不說,我怎麼知道?」「那為什麼說我抗拒?」「你不說,就是抗拒,你還抵賴?」「我抵賴什麼?」「不抵賴為什不交待?」「交待誰?」「交待與你好的人。」「與我好的人就是我老婆。」「不對。」「那你說是誰?」「要你自己說!」「沒有。」「這不是抗拒是什麼?」「這狗屁政策!」
就這樣已經關半年了,也不提審。一日,所長來開籠子門,一個個提著便桶魚貫而出,去菜園倒糞便,所長遠遠站著監視。童梓新發現一顆生鏽五寸圓釘,悄悄撿起,帶回籠內。是夜,只聽見「嘭」的響聲,過一會又一聲,伴隨沉悶哼聲。又過很長時間,又傳來一聲。也不知發生什麼事情。次日上午10點多鐘,炊事員提著木桶來送飯,發現童已自殺在籠內,其狀之慘,亙古曠聞:他用拾來的大園釘從太陽穴打入,用頭猛撞牆體,故發出嘭嘭之聲。出血不多,但腦漿流出。雖然事過50餘年,每憶此事,仍全身雞皮疙瘩立起。努力不去想它,但這個畫面,像魔一樣,不時襲來。夜間襲來,一夜無眠;白天襲來,心晃神搖。幹活無序。
一日,又來將羅太元提出審訊,近一小時後回來。又將尹提走。羅告訴我,「今天沒有捆吊,問了一會,來了幾個穿白衣服的醫生,抽了一管血,說是‘科學破案’,這種‘科學破案’會不會冤枉人?」我說:「真正的科學是不會冤枉人的,怕只怕對這門科學技術沒有學好的人,就難說了。就好像寫一個錯字,會把事情本來面目弄得全非。」他說:「這麼重要的事情,不會讓那些三腳貓辦吧?」我說:「這就看領導用人的水平了。有的人整天在領導屁股後面笑臉吹捧,領導高興,沒準就會調到什麼位置上。」這時鐐聲響起,尹被押了回來。所長走後,尹也說同樣抽了一管血,說要「科學破案」。三四天後,突然來叫尹收拾行裝,當著羅太元的面,開了腳鐐,由所長跟隨,帶出了小籠子園子。次日,又來提審羅,這一去,近兩小時才押回來。所長走後我問:「怎麼問這長時間?」羅說:「他們說尹是抓錯了,已經放回去了,要我好好的承認下來,爭取‘坦白從寬’。但不是我幹的,我為什麼要認呢?」我問:「你認了沒有?」他說:「沒有。關死了算球!背一個賊皮皮,有辱祖宗三代!」
又過兩月許,一天清晨7時左右,所長來又將羅帶出,上午10點半左右,才帶回來,腳上已經沒有鐐了,園子小門也沒有關鎖,所長也沒有跟進來,羅的手裡還拿著一條香菸,一包糖果。羅向我的籠內投來一包香菸,十多粒水果糖,告訴我「他們放我了,給我27元錢,這包糖和這條煙」。我向他祝賀,他長嘆一聲:「媳婦也死了,回去也就我一個人了,有什麼意思!」神情十分沮喪。對我說:「你好好保重,以後回來來我家玩。我家在黃坪,一進街子問羅太元家,個個都知道的。」
我心情沈重,是喜?是悲?是憂?是憤?說不上來。關了兩年多,受這多刑,就這麼一條煙,一包糖,27元錢。這是怎麼計算的?這是把羅太元當三歲孩子,還是當弱智?我問:「你就這樣算了?」他說:「不算要怎樣?難道說在這裡一輩子?」我說:「一輩子就一輩子!總不能就這樣算了!」「唉,小腿扭不過大腿!只怪我命不好!」我默然,心中想:只要進來,就一輩子完了,如果犯罪,是自食其果,怪不得人,既是冤枉,一輩子就一輩子!既沒有永遠的白天,也沒有永遠的黑夜!製造冤案的人,總有一天要受懲罰的,自己是一潭稀泥,既放縱了這些人渣,也是對別的善良人的殘忍!善良悲嘁嘁,魔鬼樂逍逍。
所長進來將羅帶出去了,我心裡面空蕩蕩的。沒有想什麼,也不知想什麼。
時間這個東西,對人也是一種「刑」。用不好,它會把你折騰得六神無主,有誰不信,請到合慶看守所小籠子一試。用好了,也是大有裨益的事,我就用靜靜關著的這兩年時間弄懂了好些事。比如:人為什麼活著?人總是要死的,人的生命比地球的生命微不足道,所以人貪生。不管怎麼怕死,還是得死。所以人貪財,不管有多少錢,死了一文也沒有。所以人貪權,死了兩手空空,權在哪裡?權在老百姓的嘴裡。權用的好,百姓想你,老子說給兒子,兒子說給孫子:某人的爺,何時當了什麼官,是個如何好的好官。那時百姓日子如何好過,為誰洗了冤。黑獄酷吏贓官,老子也說給兒子,兒子說給孫子:某某人他爸,是黑獄酷吏,迫害冤枉了某某人的爸。幾代子孫都抬不起頭,遺臭萬年!所以人應當尊崇「威武不屈,貧賤不移,富貴不淫」這個生活原則,活的時候,雖然艱苦,但總是清清白白的,子孫也不背祖輩的惡臭罵名。這些酷吏,總要有報應的。這不是迷信,是因果。我用這些時間想事,想人生,「吃他的飯,學我的做人」。幾年以後的文化大革命,那些整人的人一批一批倒下來我心裏好像證實了小籠子裡思想改造的結果。對那個亂局,有一種「必然感」。
寂靜對我已不是「苦」,變成「悠然」。轉眼近兩年,小籠子生活結束,又被帶回紙廠。這次不像來時走路,是坐生產員孫治安的馬車,下午四點到達紙廠,編入制料車間。組長是國民黨兵痞何晏清。全廠頂尖級打手。巧的是尹均平也在這個組。我悄悄問他:「你不是放回去了?」「狗屁,已來半年了,老羅乍樣?」「回去了。」「那件事是姜營治保主任王樹幹的,判了十五年,在刷草組。」後來在秋收秋種時,他適應不了超強勞動,自殺於草倉庫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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