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蘭(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12月01日訊】最近新華社發表關於桑蘭案的追蹤報導「撤墊子指控沒有根據——桑蘭摔傷真相調查」,又掀起新一輪對桑蘭案的爭議。民眾反應海內外明顯有別:在更加瞭解案情始末的海外華人中,無論親中國官方還是反官方的,多數痛斥桑蘭;但在不太瞭解案情的國內讀者中,相當一批人因痛恨官媒而同情桑蘭。
作為異議人士,我的政治觀點跟新華社可謂兩極。但這次我跟新華社報導的看法一致:桑蘭把一個徹頭徹尾的謊言撒了17年!豈止如此,除了官司過程中桑蘭撒的無數謊之外,她登峰造極的恩將仇報,更令人痛恨萬分!是痛恨,不是痛心。
有些不明真相的網民質問,在桑蘭到海外打官司幾年之後,新華社為什麼現在還要跟桑蘭過不去,為什麼現在出來「欺負」桑蘭這個殘疾人?
事實上,桑蘭索賠21億美元的荒謬絕倫之案打了四年,直到幾個月前因桑蘭拿不出任何證據而撤訴才暫告一段落。新華社這篇報導,只是就新近發現的一篇美國運動醫學專家桑茲教授(William Sands)對桑蘭摔傷過程的錄像分析文章而做的關於桑蘭案的追蹤報導。從專業角度來講,報導那篇論文不僅對體操專業人士有益,也是對社會大眾負責,而且報導文字本身客觀、準確地介紹了該論文的主要內容。
新華社這次正確之舉之所以被一些人罵成「黑桑蘭」,是因為它的政府喉舌形象深入人心,人們對其報導缺乏信任、甚至牴觸,這是新華社多年做「喉舌」遲早要付的代價之一。即使它有了比較新聞專業性的報導,人們經常也不認,仍是憑印象或積怨而「反感」。這裡的責任不在民眾,而在新華社。
就桑蘭案,新華社一開始是站在支持桑蘭打維權官司的角度來報導的。但在對該案的追蹤報導過程中,新華社駐美記者們越來越多地看到了桑蘭的一連串醜陋惡行,所以新華社的報導沒有像其它一些中國官方媒體那樣隨著桑蘭的「腦殘心殘」的指揮棒做病態報導(以殘疾博同情,以煽動民族主義、仇富心態來打官司),而是客觀真實地報導了此案。
桑蘭到美國打官司初次亮相時,身穿貼著中國國旗的運動衫,背後更懸掛著大幅中國國旗,儼然一副代表中國跟美國打官司之狀。但在隨後向法院遞交的訴狀中,為了申請美國政治庇護(可以移民),她就控訴中國是極權國家。這種隨「利」應變,「朝中暮美」殘疾劣行,無論是對親中國政府的,還是反北京當局的,都無法忍受。
最近發現的這篇桑茲教授對桑蘭摔傷過程的錄像分析,等於戳破了桑蘭「有人撤墊子」而導致她失誤的謊言,這當然是個新聞。在幾年來一路跟蹤報導了桑蘭案之後,這次新華社的報導不僅是正常的,更是應當的。這種報導不是跟桑蘭過不去,而是跟謊言過不去!這才是新聞工作者的本份!
上述新華社那篇文章已經簡潔準確地報導了美國專家對桑蘭摔傷的分析,我這裡再就桑蘭自1998年開始的「有人撤墊子」之說,做一點簡單的推理:
桑蘭來美國打官司的基礎是美國運動會管理混亂、羅馬尼亞教練撤墊子,她受到干擾而失誤(變成是人為事故,而不是意外),所以她才有官司可打。
當時因是熱身跳(不是正式比賽),所以運動會沒有錄像。但在現場的美國體操教練卡特(Jack Carter)做了錄像。美國不是政府包辦體育,而是教練們自己開設私人訓練班。這個把桑蘭摔傷過程錄了像的卡特就是這樣一個私人訓練體操運動員的教練,他在亞利桑那州開了一家體操學院(Carter's Gymnastics Academy),後由他女兒主持。卡特可能是唯一就桑蘭摔傷現場錄像的人,但事後他一直不肯公布錄像帶,理由是怕傷害桑蘭。我曾致電要求採訪,但被拒絕,卡特就桑蘭摔傷一事不接受任何採訪。對這樣一個關係到摔傷者本人、能給其他體操運動警察示、對所有相關者瞭解真相有利的錄像,他不公開出來,雖然他完全有權利,但實在缺德。由於他拒絕採訪,別人只能誅心論:卡特不公布這盤錄像的原因,是怕電視一遍遍播放,讓那些做父母的看到這個中國女孩被摔成終生癱瘓,不敢送孩子去學體操了,由此影響他的體操生意。
但卡特明確表示,這盤帶子他只交給桑蘭本人。這是一個關鍵點。如果桑蘭真的相信「有人撤墊子」,她應是全世界最積極、最想拿到那盤錄像的人。明擺著,如果錄像帶展示有人撤墊子,那麼她控訴美國體操協會,美國友好運動會、保險公司等等,甚至未來控告那個羅馬尼亞教練,都會有第一手、最過硬的證據!
在桑蘭到美國打官司時,紐約《僑報》副總編輯喬磊就跟卡特電子信聯繫上,隨後電話交談,寫了頗為傾向桑蘭的報導。按常理,桑蘭應對此感到「如獲至寶」,通過喬磊跟卡特聯繫。而且卡特還會些中國話(曾在香港執教四年),對桑蘭印象很好,桑蘭摔傷前,他們甚至有過幾次交談。
但桑蘭卻沒有做任何跟卡特要錄影帶的努力。她在紐約打官司時,飛到卡特所在的亞利桑那,只要四小時,但她完全「無動於衷」。任何案子,更何況是21億美元的索賠案,如果有一點點證據,當事人都會挖空心思去拿到。有現場錄像這種絕硬的證據,人家又願意交給桑蘭,她為什麼就是不去拿呢?
問題就在這裡:桑蘭心裏清清楚楚:現場沒人撤墊子!如果播出錄像,她的謊言就會被徹底戳破!如果她拿到錄像不公開,也等於默認沒人撤墊子。錄像可以技術處理,但只能剪去,卻不能「增添」撤墊子場面。桑蘭大概每天都在祈禱:卡特千萬別公開錄像,也別交給她。當然她自己更絕對不去問卡特要!
桑蘭黃建現在聲稱他們曾要過,但沒拿到。這明擺著是跟「有人撤墊子」這句話本身一樣的謊言。這次新華社的報導再次刊出卡特的郵箱和電話,等於提醒桑蘭,你可以拿到這盤澄清自己的錄像帶(如果真有人撤墊子的話)。但桑蘭可以發瘋地寫博客,繼續一籮筐地撒謊,卻死也不去要錄像帶。今天,一個電子郵件就可以把錄像傳過來,桑蘭為什麼不去要?!
最早給桑蘭形象「毀容」的其夫黃建聲稱,官司已經過了訴訟期,要來帶子也沒有意義了。憑什麼沒有意義?它可以證明桑蘭是否撒謊。他們半夜半夜地發博客,不就是扯著嗓子喊桑蘭沒撒謊嗎?怎麼就不用舉手之勞去拿最過硬的證據呢?就因為沒人比桑蘭更清楚:錄像帶可以把桑蘭砸死。
在「有人撤墊子」這個最根本的謊言之上,桑蘭來美國打官司還撒了其它一串又一串的謊(我會另文再斥)。在隨口撒彌天大謊的這個惡行之上,桑蘭的恩將仇報更令無數跟蹤這個案子、瞭解真相的人深惡痛絕!
桑黃兩人以殘疾人的「可憐」到美國來打21億美元的欺詐案,在拿不出任何證據支撐其一堆荒唐指控、不得不撤案後,在把被告(中國體操協會委託的義務監護人劉國生夫婦)折騰了四年多,付出了身心的代價,花費了上百萬美元的律師費之後,他們居然憤怒新華社「折騰」他們、打破了他們的「寧靜」。這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到底是誰打破了誰的平靜?明明是桑黃兩人憑空對美國體操協會,對時代華納,尤其是對照顧了癱瘓的桑蘭十個月的劉國生夫婦和兒子「扔炸彈」,恩將仇報,甚至誣陷他們父子強姦/性侵她,不惜把他們送進監獄。桑黃到底為什麼「殘疾」到如此地步?
桑蘭的維權官司,實質是「圍錢」,狀告劉謝夫婦,就是想從他們那裡敲詐出一筆錢。在案子開打不久,黃健就代表桑蘭放出了這樣的口風:如果劉謝夫婦提出庭外和解,桑蘭答應並非沒有可能。就是想逼迫劉謝拿出真金白銀。
桑蘭和丈夫黃健曾坦言,「我們發現,友好運動會的發起者特納是全美數一數二的巨富」。那邏輯就是,他是「巨富」,就該敲他一筆。敲不成前CNN總裁特納,就敲他們最熟悉的劉國生夫婦。桑蘭前律師海明曾披露,桑蘭黃健曾駕車特意到劉國生夫婦的住宅看了一圈,他們曾在那裡住過,很看重那套大房子,覺得打官司能把那套房子打到手也不錯。就這種地痞二流子,硬是把正經過日子的人折騰得幾年雞犬不寧,還得賠上一大筆陪流氓發瘋耍賴費。
當年桑蘭打殘疾牌,今天又搬出兒子裝弱者,把兒子拉出來做擋箭牌——每篇文章必談和此案毫無關係的孩子,令人無法不感嘆,被「心殘」的父母如此這般abuse的孩子,在美國的話,恐怕是要被政府收走了。
從打官司開始到今天,桑蘭一路用貧富、強弱來掩蓋是非、對錯,這是作惡者慣用的烏賊戰術。我曾在「高牆雞蛋,到底站哪邊?」一文中強調,凡事必須以是非論斷,而絕不是強弱。窮人沒有打土豪分田地的權利,弱者也絕不可欺詐強者。
作為殘疾人,桑蘭沒做到「滴水之恩,湧泉相報」沒人跟他計較,但「恩將仇報」,比「農夫與蛇」的蛇更毒,則是必須痛斥的。
我曾就桑蘭案寫過十幾篇文章,閱讀過幾乎所有的相關文件。被桑蘭誣陷敲詐的劉國生夫婦不僅沒有做過任何傷害桑蘭的事情,而且給桑蘭捐過三萬美元,更照顧了桑蘭(和她的母親)十個月,在北京還關照了她十年!結果卻是被桑蘭訴訟索賠一億美元。從劉國生的博客得知,他們為應對桑蘭官司花掉的律師費,已經上百萬美元——等於他們每照顧桑蘭一個月,付出10萬美元律師費,而且每照顧桑蘭一個月,欠桑蘭一千萬美元!
什麼《農夫與蛇》,什麼《東郭先生與狼》,古往今來、古今中外,真實或小說,你們誰見過如此登峰造極的恩將仇報的惡行?這般喪盡天良如果被容忍,今後誰也不敢再幫人了,尤其不敢幫殘疾人(桑蘭豈止是殘疾,更是殘「廢」)。桑蘭嚴重地毀壞了殘疾人的聲譽,連累了整個殘疾人群體。殘疾人組織如果對自己負責任,如果期待世人繼續伸出溫暖的援助之手,應該群起怒斥桑蘭!
迄今為止,別說桑蘭黃建對他們劣行沒有一絲一毫的懺悔(而是繼續漫天撒謊、繼續死纏爛打),即使他們痛哭流涕悔過,都無法彌補他們使「監護人」一家遭受的精神和金錢損失,更無法彌補他們的惡行給中國人形象帶來的巨大負面影響——天下難找如此惡毒之人,而這種人是中國人!所以跟桑蘭黃建,只要他們不徹底道歉理賠,媒體就有責任跟他們沒完,就絕對不應該饒過他們!這是對社會負責,對大眾負責,對天理負責,對人的天良負責!
2015年11月29日於美國
来源:看中國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