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繪於18世紀,描述《西遊記》的板畫。(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如果仔細分析《西遊記》,你將會發現一個驚天秘密:唐僧的母親、丞相的女兒殷溫嬌,在跟新科狀元陳光蕊未結婚之前,就已經懷上了孩子(唐僧)。
要說明白這個題目,還得從《陳光蕊赴任逢災江流僧復仇報本》的一段故事說起。
唐僧的父親陳光蕊考上了狀元,遇到丞相的小姐殷溫嬌拋繡球招親,那繡球「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因此成就了一段姻緣。陳光蕊赴任江州,從丞相府出發,一路上竟無人伴隨,僅帶著老婆和一個家僮,前往洪江渡口。艄公劉洪、李彪見色起意,殺了陳光蕊和家僮,逼小姐順從。小姐尋思無計,只得順從劉洪。劉洪穿起陳光蕊的衣冠,帶著官憑文書,同殷溫嬌往江州上任。
由於,殷溫嬌擔心懷著的孩子(即後來的唐僧)會有危險,當她孩子生下之後,就順水放走,由老和尚收養。過了十八年,兒子陳玄奘年滿十八歲後,到京城報信,丞相發六萬御林軍,捉了殺父仇人劉洪,拿到江邊渡口祭奠,活剜劉洪的心肝,然後龍王送陳光蕊還魂復活,一家人團圓,後來殷小姐從容自盡。
這裡面,有幾個關鍵問題需要釐清:陳光蕊和殷溫嬌什麼時候結婚?什麼時候赴任江州,從丞相府出發?一路上耗費多少時間?陳光蕊什麼時候遇害?
我們暫且逐一分析:
陳光蕊和殷溫嬌什麼時候結婚?陳光蕊中了狀元,跨馬遊街,遇丞相之女殷溫嬌打繡球招親,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當晚就拜堂,入了房,這是第一天。什麼時候赴任江州,從丞相府出發?書上寫得明明白白,結婚第二天一大早,陳光蕊就奉皇命從丞相府出發赴任江州,這是第二天。一路上耗費多少時間?我們先來研究陳光蕊赴任的路線:京城——陳光蕊家——萬花店——洪江渡口——江州。這一趟路途究竟有多遠?原著中作者已經給出了答案。
一、從京城到陳光蕊家有多遠?
書中寫到十八年後玄奘復仇,在見婆婆時有交代:玄奘領婆婆到劉小二店內,又將盤纏交給婆婆道:「我此去只月餘就回。」這個「月餘」是指:從萬花店經過陳光蕊家到京城報信,在外公家住上一或三天(或是更多天),然後再返回江州去復仇,等一切事情都辦完了,再來萬花店接婆婆,只在一個月左右的時間。一月三十天,減在京城外公家住二天,一來一回各十四天,減去從陳光蕊家到萬花店的四天,約為十天。
二、從陳光蕊家到萬花店有多遠?
書中寫到陳光蕊赴任路過自己的家,接了母親張氏,當日即出發,「在路數日,前至萬花店劉小二家安下。「數日」為幾天?一般指三天,或三∼五天。如果有七∼十天就是「旬日」了。如果超過十天,就是十數日。所以從陳光蕊家出發,到萬花店,約有四天左右。在萬花店,母親張氏養病誤了二天,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欽限緊急,孩兒意欲明日起身,不知母親身體好否?」張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時路上炎熱,恐添疾病。你可這裡賃間房屋,與我暫住。付些盤纏在此,你兩口兒先上任去,候秋涼卻來接我。」光蕊與妻商議,就租了屋子,付盤纏與母親,同妻拜辭前去。陳光蕊打算第四天一起走,母親叫他們先走。於是,他們在第三天先走了。
三、從萬花店到洪江渡口有多遠?
在萬花店門前,陳光蕊問漁人:「這魚哪裡打來的?」漁人道:「離府十五里洪江內打來的。」可見有十五里遠,這是洪江打魚的地方,並不是洪江渡口。渡口要遠一些,原文中寫道:「曉行夜宿,不覺已到洪江渡口。」
曉行夜宿,是一個成語,指天明趕路,直到夜裡才住下來。也就是當天晚上要找旅社住宿的時候,到達的洪江渡口。從萬花店到洪江渡口,走了一天的時間。
緊接著:「不覺已到洪江渡口。只見梢水劉洪、李彪二人,撐船到岸迎接。」於是,陳光蕊夫婦誤上了賊船。「光蕊令家僮將行李搬上船去,夫妻正齊齊上船。」
就在當天夜裡,陳光蕊遇害。「將船撐至沒人煙處,候至夜靜三更,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把屍首都推到水裡去了。」
四、從洪江渡口到江州,已經不遠了
這段路,陳光蕊和家僮死了,沒有走成,只有殷溫嬌走完全程。書中交代:劉洪、李彪,候至夜靜三更,先殺家僮,次將光蕊打死,拋屍洪江。「卻說殷小姐痛恨劉賊,恨不食肉寢皮,只因身懷有孕,未知男女,萬不得已,權且勉強相從。轉盼之間,不覺已到江州。」殷小姐相從劉洪,只因身懷有孕。又行了幾日,才到的江州。
真相已經出來了。殷溫嬌和陳光蕊結婚的第二天一大早,「五更三點,文武眾臣趨朝」後,得到皇帝聖旨,開始遠行。「即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蕊謝恩出朝,回到相府。」五更三點,約為現今的早上五點十分左右。這個時候,陳光蕊正在朝廷裡面等待調任。而在先一天的晚上,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一宵是多久?一夜!即使沒有一夜,也有大半夜!至少得轉鐘兩三點。也就是說,兩個人在一起睡的時間,只有一兩個小時左右。陳光蕊的酒量如何?精力如何?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問題,但畢竟是同房了。
因為從殷溫嬌結婚的那天晚上算起,到陳光蕊被殺,上面已經算得極為清楚了,按多的算:只有十八天時間!而殷溫嬌小姐竟然已經確認自己懷孕了!
按醫學常識,一個女人,在受孕後,出現妊娠反應的平均時間是在四十天或四十五天以上。那麼,溫嬌小姐怎麼在十八天內就確認懷孕了呢?只是未知男女。這「未知男女」就是懷孕已經很長時間了,而不是剛剛才發現的。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說:溫嬌小姐肚子裡懷的這個孩子,是在結婚之前就已經有的,因此絕對不可能是新科狀元陳光蕊的孩子。
不要以為這是在譁眾取寵,在《西遊記》原文中的其他地方,另外還藏有很「鐵」的證據,不信的話,請翻閱《西遊記》第三十七回,三藏道:「……當時我父曾被水賊傷生,我母被水賊欺佔,經三個月,分娩了我。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師,救養成人……」
「經三個月」這四個字說得非常清楚:唐僧是在陳光蕊死後三個月出生的!
陳光蕊與溫嬌小姐結婚的時間,可以被證明的,只有十八天左右。而無論如何,也證明不了有六、七個月之久。因為結婚的第二天就奉皇命赴任去了,「欽限緊急」、「勿誤期限」,不可能走了七個月還在半路上。
所以,唐僧的母親殷溫嬌小姐,在認識陳光蕊之前就已經懷孕有幾個月了。那麼,可以肯定地說,陳光蕊絕對不是唐僧的親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