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在美國生下的孩子可以自動獲取公民身份。不過,有專家認為,第十四修正案本意不包括給外國遊客來美產子的自動公民權。(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5年10月25日訊】(看中國記者黎紫曦綜合報導)一名華人孕婦為了讓自己的孩子獲得美國公民身份,於10月7日在飛往美國的的中華航空班機上產下女嬰。雖然該女子後來被強制遣返回國,但是該女的孩子卻順利拿到美國公民的身份,事件引發外界廣泛討論。
根據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款規定,所有在美利堅合眾國出生或歸化,並受其法律管轄的民眾,都是美利堅合眾國和他們所在州的公民。就此,兩位憲法問題專家在華盛頓保守智庫傳統基金會的討論上展開討論。
美國之音援引美國憲法專家、吉布森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詹姆斯·何(James Ho)表示,自第十四修正案通過以來,不論是立法、司法還是行政當局的結論都是:「自動公民權適用於任何生在美國,接受美國法律管轄的人。」但是,第十四修正案的爭論焦點是「受其管轄」(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的條文。
詹姆斯·何認為,除外交官等享受豁免權外,其他在美國出生的民眾,只要接受美國法律管轄,就有權獲取美國公民的身份。
但加州查普曼大學(Chapman University)憲法專家、法學教授伊斯特曼(John Eastman)則認為,受美國法律管轄還應該包括效忠美國。「法律管轄指的是,完全徹底受其法律管轄,而不是有條件的、部分管轄。」伊斯特曼說,「如果是臨時居住,當然按照目前的情況,還包括非法居住在美國的人,他們是沒有權利按照第十四修正案獲得自動公民權的。」
美國目前的做法是,只要是在美國出生的孩子,無論其父母是否有美國身份或非法居民,在美國落地出生的孩子,都可獲取美國公民的身份。因此,許多外國人以遊客的身份來美國生產,目的是想先讓孩子得到美國身份,隨後自己亦可通過孩子的美國身份轉為美國公民。
事實上,自2008年美國放寬中國大陸居民赴美簽證政策後,「赴美生子」在中國社會非常流行。甚至美國加州還出現了許多華人「月子中心」一條路服務。根據2013年的資料,洛杉磯的「月子中心」達到154余家,佔整個「美國月子中心」的88.6%。
伊斯特曼認為,外國遊客到美國生的孩子沒有獲取美國公民的資格,「因為他們是臨時訪客,他們的父母不效忠美國。這些孩子和他們的父母一樣,會對他們父母的國家效忠,而不是效忠美國。」
伊斯特曼認為,第十四修正案本意不包括給外國遊客來美產子的自動公民權。
而稍早,美國國土安全部所屬移民及海關執法局公關部門發言人也曾表示,該孕婦雖然到美國生產不違法,但卻存有欺詐方式取得簽證的不當行為。
華航產子回顧
事件起因於10月7日,一名近40歲的簡姓女子在赴美的華航班機上身感不適,當時她告訴空服人員是胃漲氣,但該孕婦在發現羊水破了之後,不得不承認自己已經懷孕,而且已經是36週。然而,就在機組人員幫孕婦找到有接生經驗的乘客醫生為她接生時,該孕婦卻在不停的詢問「到美國領空了沒?」並執意稱,要再等等。
機長考量孕婦與胎兒的安全問題,決定就轉降安格拉治,其後孕婦在醫師的協助下,順利在機上產下一名女嬰,母女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