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逾二十團體「胸群出動」抗議警辱女性(攝影/關四妹)
【看中國2015年08月03日訊】(看中國記者關四妹採訪報導)香港4名反水貨客示威人士,本年3月1日參加「光復元朗」示威遊行時被警方拘捕,7月30日判刑。當中一名女示威者吳麗英,示威期間她投訴被警察非禮,其後被警察推倒在地,致鼻骨破裂滿臉鮮血,她隨即被警察拘捕,被控「以胸襲警」,判刑3個半月。
案件引起社會很大的迴響,8月2日上午11點,關注女性權益超過20個團體,包括「新婦女協進會」、「香港女社工協會」及「婦女參政網路」等約一百多人「胸群出動」,有部分示威者不分男女響應大會呼籲帶上胸罩,並舉起有胸罩的示威標語。多名立法會議員到場支持。示威完結前大會遞交請願信與警方代表。
在灣仔警署總部外示威,然後遊行到正門,沿途高叫「法庭裁決不合理、警方無賴」等口號。警方曾兩度舉起黃牌警告「示威人士違反法例,隨時可能被檢控」。示威人士並沒有理會。
活動發起人之一的陸潔玲表示,「如果女性只是喊非禮去保護自己,但被演譯為是煽動混亂的話,是令我們非常震驚和慰憾,這樣做會打擊女性日後在社會上的參與,以及她們參與的權利會被剝削。」
代表多個婦女團體發言人方女士強烈譴責案件審理不公。「陳法官的審理是荒謬絕倫,擔心會成為日後警方驅趕異見人士的手段,令婦女界參加公民社會活動時提心吊膽,站出來擔心就會被控襲警。」
並要求警方必須檢討全面作檢視,保障男性及女性免受性暴力傷害,並公開處理對待示威者的手法。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質疑主審法官陳碧橋的審理不合律法。陳法官在恐嚇所有示威者,尤其是女性。「主審法官對婦女受到侮辱無動於衷之餘,還說她用最有尊嚴的器官去襲擊人,這是喪盡天良。」
他指出,案件中,警察沒有控告吳麗英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非法集會及拒捕,在這個情況下,法官是不能夠在警方沒有控告以上3條罪下,子烏虛有地重判被告。
66歲的「保衛香港自由聯盟」發言人韓連山表示憤怒,他批評,「陳法官的審理是荒誕、無恥,是絕對不可容忍。」這是他人生的第一次載胸罩,他說要用更荒誕方式去揭示審理的荒誕,給民眾一個警示。
參加示威的陳小姐表示,從「雨傘運動」開始,警方濫捕濫告已是慣常手法,現在由投訴被警察非禮,變成以胸襲警,現在已到這樣荒謬地步。「我們參加遊行示威有可能隨時被警方巫告濫捕,提心吊膽的被控襲警,扞衛女性尊嚴維護更要爭取我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