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5年07月27日訊】春秋戰國時期,百家爭鳴,百花齊放。
比如,儒家主張「行仁政」、「民為貴」,道家主張「無為而治」,法家主張「以法為教」,墨家主張「兼相愛、交相利」。雖然各家主張並不完美,但各有可取之處。如果取其好的一面來說,儒家就是希望統治者對人民好一點,道家希望政府不要管那麼多,法家希望依法治國,墨家希望社會公正平等、人們互利互愛。
中國古代哲人的侷限性在於,雖然他們提出了這樣一些樸素的社會政治理想,但對於建設一種怎樣的國家制度才能實現這些理想,似乎未能拿出真正有價值的設計,他們主要把希望寄託在統治者特別是君王的自覺之上去了。當然,由於歷史記載是不斷按照統治者喜好進行修改的緣故,所以我們現在也不知道當時的古人,是否在國家制度建設上提出過一些更為先進的主張。
但無論如何,我們的古聖先賢還是很令人肅然起敬的。畢竟在幾千年前,他們就在一個相對思想自由、兼容並包的時代,為當世和後人奉獻出了那麼多政治智慧和政治理想。
而這些理想,現在竟然全部在「萬惡的資本主義社會」實現了。而那些不是「萬惡的資本主義社會」,比如朝鮮這種唱著「全世界都羨慕我們」的社會,反而沒有實現這樣的理想。
「萬惡的資本主義」為什麼能實現中國古人幾千年前提出的美好理想?
很簡單,因為憲政民主讓「行仁政」成為了執政的必須,而不僅僅是靠執政者的自覺。你不行仁政,不對人民好一點,就要被人民趕下臺。在這種體制下,官之命運操於民手,以制度來切實保障「民為貴」。
市場經濟、小政府大社會,讓「無為而治」基本上成為了現實。當然現在實行民主政治和市場經濟的國家,政府也不是什麼都不管。但他只管法律規定他必須管的,而且必須管好;法律限制他做的,他不敢伸手。這也就是所謂法治。
而普世價值觀的落實,「仁政」的實行,也就促進了社會的公正、平等與和諧。
顯然,現代憲政社會比中國古人理想中的社會還要好,因為中國古人只是把希望寄託在君王的自覺性上面,而憲政國家是由法律和制度來保障全社會必須這樣,不這樣不行。
如此看來,一個好制度,永遠比一個好皇帝或好官可靠。
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小政府大社會,這些東西,雖然好多都是中國古人早就想到了的。但幾千年過去了,中國卻一直沒有找到一條實現這些理想的制度化途徑。而英國、美國、德國、丹麥、挪威、瑞士、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很多大小外國卻找到了、實現了。中國之所以沒找到、沒實現,關鍵是被列寧斯大林牽了黑繩子,把中國牽到一條黑胡同裡面去了。後來,雖然他們的國家偷偷溜了出來,卻把中國繼續留在了這條黑胡同裡。
現在,中國唯一的出路,是從黑胡同裡走出來,重新走出一條光明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