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安全法草案》進一步鞏固了中國當局對網路信息的管控(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07月09日訊】(看中國記者端木珊綜合報導)中國人大週一官網公布《網路安全法草案》,進一步鞏固了中國當局對網路信息的管控,有分析擔心,此舉將剝奪民眾知情權,進一步打壓人權。
草案共有7章68條,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第50條規定:「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國務院批准,可以在部分地區對網路通信採取限制等臨時措施。」
多家中國媒體解讀稱,這意味著,在重大突發事件發生時,國家可以限制網路。也有網友指出,包括新疆等地區早就實施了這個政策。
此外,草案第9條也備受輿論關注。其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際網路,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公共秩序等等,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淫穢色情信息、擾亂社會秩序等活動。
大陸維權網站六四天網負責人黃琦對此指出,該條款對大陸人權組織及人權工作者造成很大困難,因為定義這些信息的性質權利完全在當局手上,當局可以根據自己的好惡來決定這一切,導致大陸人權狀況遭受進一步打壓。
另外,草案第20條指,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註冊服務、辦理固定及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服務,應當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以推動電子身份認證。
針對中共當局新頒布的《網路安全法草案》歐盟駐華商會會長約格爾·武特克表示,商業遊說團體正在對這個草案進行消化,不過由於草案同許多中國法律一樣,實施方面的用語很「模糊」,令他們感到憂慮。國際特赦組織東亞部主任林偉(Nicholas Bequelin)說,草案將把中國政府的網上審查制度化,而這種情況是以前沒有的。
德國之聲評論說,草案加大了政府在訪問、獲取記錄和阻斷被中國法律視為非法的私人信息方面的許可權。路透社報導稱它將允許政府能夠更加自如地管控中國的信息流。
《自由亞洲電臺》引述廣州網路人士野渡指出,中國官方對網路安全立法聲稱是行使公民權利,但肯定是挂羊頭賣狗肉,有似是而非的條款,表面看來是保障網路安全及病毒攻擊等等,但這些基本上影響不大,最重要是發生重大事件,阻止網民在網上跟蹤傳播,並令普通公民在網上有自我審查的做法,有威嚇作用,但也會做成民眾對這一體制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