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方6月11日通報稱,周永康因涉嫌泄露國家秘密、濫用職權和受賄罪,被處無期徒刑,(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06月14日訊】(看中國記者晏清流綜合報導)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案日前獲通報結果,周被秘密審判後被判無期徒刑,但並未涉及政變等相關罪行。當局對周案的處理引發輿論嘩然。有外媒披露,中共內部已下達通報,周永康被以違紀性質通報涉及「非組織」政治活動等。有港媒評論指,中共黨內潛規則大於法律,「依法治國」只是幌子。
傳周永康案通報內部涉及政變
中共官方6月11日通報稱,5月22日,周永康案在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秘密開庭審理。周永康因涉嫌泄露國家秘密、濫用職權和受賄罪,被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
周案被秘密審理及刑罰判決令外界大失所望。外界注意到,中共當局在這次對周永康的審判中,完全迴避了此前中共最高法院的一個年度報告中提及的周永康和薄熙來「搞非組織政治活動」的罪行。
另一方面,《法廣》6月13日報導說,6月12日,中共通過黨務系統下達了《中共中央關於周永康違法犯罪案及教訓的通報》,目前這份文件已經傳達到了縣處級。
消息透露,除了公開報導披露周永康的三項罪名的細節外,這份通報還指周永康策劃參與「非組織」政治活動;個人野心膨脹,謀求改變黨組織決議;並且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等等。消息稱,周永康涉及的這些問題,均屬於中共黨紀問題。
有關周永康涉及「非組織」政治活動,此前外界分析多指或暗示傳聞已久的政變罪行。
多家海外媒體曾報導,周永康和薄熙來曾密謀發動政變,暗殺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企圖事成後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做中共總書記,周自己則做「太上皇」掌控政權。但因王立軍事件發生而東窗事發。薄周政變的幕後支持者被指是江澤民和曾慶紅。
據大陸媒體報導,周永康宣判後,中共各地官方的均紛紛表態,目前至少湖北省、雲南省、甘肅省、中國氣象局等部門均召開了類似的學習會。
周案定性似是而非 中共如同拆彈
有關周永康案的定性,中共當局一直似是而非。
2014年7月29日下午,中共官媒發布了中紀委對周永康「涉嫌嚴重違紀」立案的消息。
7月30日,中共喉舌《新華網》曾刊發題為《周永康被立案審查的幾個深層看點》的署名文章,直接把周永康案與三、四十年前的「四人幫案」相比較。
12月6日,當局對周案的處理通報中,曾列出其收受巨額賄賂、以權謀私、泄露黨和國家機密、與多名女性通姦等七項罪名。
通報同時出現了批周永康「所作所為完全背離黨的性質和宗旨」的內容。這是薄熙來案和徐才厚案的公報中沒有的。海外媒體有分析認為這含蓄暗示著周永康案可能涉及到「反黨」及「路線」問題,或涉及到政變問題。
今年3月12日,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公開表示,周永康案將公開審理,並透過微博發布過程。3月18日上午,中共最高法院在年度報告中首次提及周永康和薄熙來「搞非組織政治活動」。
4月3日,中共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就周永康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一案,向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公訴。周永康僅被控三宗罪引發輿論猜測。當中值得注意的是,對比去年12月的通報七宗罪中的「泄露黨和國家機密」,周4月被起訴時,相關罪名已變成了「故意泄露國家秘密」。
而據香港《東網》4月4日援引《中通社》報導,北京消息人士稱,在中共官方公布周永康被公訴的前一天,周永康案的通報已被傳達至北京中共高級官員,通報的內容比此後發布的公訴內容更詳盡。但消息人士未透露具體內容。
中共流氓本性不改 分析指「依法治國」成空
去年10月召開的中共四中全會曾堂皇宣稱「依法治國」。不過,熟悉中共官場政治的人士都表示中共體制使之不可能做到。
香港《南華早報》去年9月2日曾引述陸媒報導,85歲的大陸法學教授江平表示,北京當局在宣布周永康案時,就說了「違紀」但沒說「違法」。他並直指中共現有體制無法治本,「自己的問題怎麼能完全靠自己呢?」
針對周案結果,《東網》評論員東步亮6月14日刊文指,中共的潛規則是:貪腐官員,級別越高,案件影響越大,數額越大,犯案之後越不會被判死;反過來,如果官員級別越低,案件影響越小,數額又很大,判死的可能性越高。「在號稱依法治國的中國,所有的法律都只是一個漂亮的幌子,真正起作用的是政治和社會運行潛規則。」
他批評,中共竟連基本的法律形式都不走,對周案不公開審判。但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在中共兩會期間還公開宣稱周永康案將「依法公開審判」。中共和其官員還有何公信力可言?
不過,港媒文章認為,周永康的那些同謀、家人等那些同案犯只要公開審理,裡面的秘密就注定要被公眾所知,怎麼掩蓋也掩蓋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