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5年04月28日訊】2009年起,在浙江嵊州市西鮑第一紙業有限公司的債務清償案中,嵊州市法院副院長張斌的徇私枉法行徑,暴露無遺。
2009年,張斌將嵊州市西鮑第一紙業有限公司非法超低價拍賣給內定的西鮑村經濟合作社長童開華,拍賣沒有合法評估,而是私下框定100萬成交。其中骯髒的內幕交易,張斌和童開華心知肚明。
這所謂的拍賣100萬款子,如何分配給嵊州市西鮑第一紙業有限公司的債權人,沒有透明度,一盤糊塗賬,例如債權人尹女士,借給西鮑第一紙業有限公司王煜坤20多萬,沒有得到償還,尹多次找張斌,張說不是已經給你了嗎?尹女士哭訴,真是天曉得,什麼時候給我的?拿出憑據來!筆者認為,一個負責執行的法院副院長,說話竟然如此信口雌黃,不負責任,的確讓人驚愕。
最值得關注的是:2009年嵊州市西鮑第一紙業有限公司法人王煜坤得到交通局104國道改建工程指揮部拆遷補償款682萬元,而正是這筆巨款的處理,張斌沒有考慮債權人的權益,而是違法處置。
請看事實:一是申請保全的債權人瀋寶軍50萬,陳德軍180萬,他們根本沒有拿到手,那麼,被凍結的682萬款子究竟下落何處?是個謎。二是682萬其中有295萬被張斌擅自非法解凍,不是付給債權人,而是莫名其妙地轉移給童開華的合作社。三是這295萬巨款,竟然由童開華進行瓜分,而瓜分又是虛假的,例如,商某分得20萬,其實,商並沒有得到20萬,只得到2萬好處費,注意,是好處費,再如,支付西鮑第一紙業有限公司養老金35萬多元,而事實上只付了1。9萬元,連債務人王煜坤也分得14。6萬元,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類似的虛假支付還有好幾樁。這明顯是偽證,涉嫌貪污。
張斌身為國家執法者,又是人民法院負責執行的副院長,違紀違法,有法不依,濫用職權,給許多債權人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涉嫌犯罪。
中國最高檢察院關於瀆職罪的立案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3.造成個人經濟財產直接損失10萬元以上……
綜上所述,張斌身上已經長有腐敗的毒瘤,應予用法律的刀及時切除,毫不留情!
但是,張斌依然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