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時期有一位儒生,他的名字叫劉庭式,字德之。他是齊州人,齊州也就是今天山東一帶。他考取進士以後,被派往密州做通判官,當時的大文豪蘇東坡正是這裡的刺史。蘇東坡很賞識、敬重劉庭式的人品。
劉庭式沒有考取進士之前,曾與本鄉一位民家女子確定了婚姻關係,只是還沒有下聘金。
後來,劉庭式考上進士做了官,又得到名人的賞識,看來是前程遠大不可限量。可是那位女子,卻在這個時候生了場大病,結果導致兩眼全失明。女子的父母是種田人,家境貧寒,也就不敢再向劉家提起這門親事。
朋友中,有人勸劉庭式:「那位女子已經瞎了雙眼,為了你自己的前程和未來幸福,就另行擇親吧!如果一定要和那家結親,就娶她的妹妹好了。」
劉庭式回答說:「我當年與她訂立婚約時,已經把心許給她了。她現在瞎了眼睛,但是她的心還是好的。我若是違背了當初的心願,我的心倒是變壞了。再說人人都會變老,當妻子年老色衰時,我們也不能更換年輕美貌的女子吧?人得守誠信,自己不能變心。」
就這樣,他們二人結婚了。婚後,劉庭式盡量照顧好這位雙目失明的妻子,夫妻和睦度日,很是恩愛,先後養育了幾個孩子。
蘇東坡知道這個情況後,對劉庭式的行為也深為感佩,說:「劉庭式真是一位情操高尚的人啊!」
劉庭式為什麼能做到這一點呢?其實,古人的婚姻觀跟現代人是有著很大的不同。
詩經裡有一著名的詩句叫:「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現代的很多年輕人很喜歡引用,特別是在新婚燕爾時,都有著這樣的美好願望。但是人們往往只是領會字面上甜蜜浪漫的意境,而沒有去體悟這句話背後的深意:牽著你的手,與你一起慢慢老去。
這可是一個漫長的生命過程啊!二十、三十、五十、六十年,在這漫長的歲月裡,兩個人會一起經歷怎樣的人生呢?榮華、富貴、貧病、戰亂、離別?……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做到執子之手,不離不棄嗎?
其實在這句詩的前面還有一句,叫:「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契是契約的契;闊是闊別的闊;成說,在這裡當「訂立」之意。我把這句詩的意思翻譯成:與你訂立一份契約,只有一人死了一人還在生,才能把我們分開。這樣的婚約是何等的份量啊!那是一生的托付,一生的承諾和一生的責任。
在西方社會,人們同樣對婚約看得很重,在教堂的婚禮上,在上帝面前發誓:遵照上帝的安排,無論在什麼環境下,都要互相關愛、互相忠誠,不離不棄。把婚姻看得很神聖,很莊嚴。
所以自古以來,無論是哪一個民族,婚姻的前提都是誓約,它保證了婚姻的合法性,也具有了對彼此的約束力。在西方有上帝的見證,而東方則以天地為見證。
現在人們還沿用的形容婚姻的說法,如終身大事、從一而終等,大概都是出自於這樣的婚姻觀。正是基於這樣的婚姻觀,前面故事裡的劉庭式才能夠信守婚約,不以客觀環境狀況的變化而改變初衷。
也許現代人很難理解劉庭式的做法,覺得他傻。因為現代人早已經不把一紙婚約當成一回事兒了,有沒有婚約都無所謂。沒有婚約,兩個人相愛就在一起;有了婚約,兩個人不相愛照樣分開。誰也不欠誰,根本不去考慮對方的感受,更別說孩子、老人的情感。
記得幾年前,聯繫上我一位十幾年沒見面的老同學,大家很高興,寒暄幾句後,她突然問我:「你老公還是某某某嗎?」把我給說愣了,她隨後說:「沒換啊?現在時興這個啊!」
環顧我們周圍,今天這個人離了,明天那個人又再婚了。大家都在婚姻的殿堂裡忙忙碌碌,甚至有些人根本不勞神結婚、離婚,兩個人一好了就住一起了,不好了就分開了;換男、女朋友就像換衣服一樣,還美其名說是尋找自己真正的幸福。那麼問一句:「你找到了嗎?」
當你對別人不信守諾言時,別人也同樣不會對你信守諾言;當你不尊重別人時,你也同樣得不到別人的尊重;當你把自己的喜好、感受、需要、利益放在首位時,別人同樣不會把你的喜好、感受、需要、利益放在他的首位。
一顆變壞的心又怎能找到一顆好的心來陪伴呢?這樣追求來的所謂自由的結合又何來長久可言呢?所以說真正傻的是現代人哪!
劉庭式娶瞎眼妻子,信守婚姻的承諾,保住兩顆好的心,這兩顆好的心在日後漫長的歲月裡只能越來越融合,越來越心心相印。真正能夠做到「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他們的幸福也就不言而喻了,那麼他們不是最聰明的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