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旅館種類繁多,稱謂不一。由於各歷史時期的文化背景、機構建置、生活習慣的差異,以及人們對旅館的認識與理解不同,古代旅館在各個時期的稱謂也不盡相同。從最早的「逆旅」「馬日傳」「驛傳」,到清代的「商館」「客店」「遞鋪」「驛站」,3000多年間出現了「館」「驛」「舍」「店」四大類幾十種的名稱或字號,形成了一部旅館名稱流變史。
商朝後期,為適應走南闖北的商賈的食宿需要,一批「客舍」「客館」相繼出現。周時,為了便於諸侯國向朝廷納貢朝覲,在交通要道也修筑了客舍。《周禮》中記載,在都城以外通衢道路上,每十里設「廬」,供給過路賓客飲食;每30里設「路室」,50里設「候館」,供給食宿。周王室還設官員管理客舍。
春秋戰國時期,「旅館業」引起當時統治階級的重視,已有嚴格的住宿制度。商鞅在實行變法時,規定旅客如無證件,店主擅自留宿者治罪。秦漢時期設立的「驛傳」則是專供傳送郵件公文和來往官員居住的旅館名稱。漢代,旅店又有了較大發展,長安城裡修建有140多所「郡邸」,還建造了「蠻夷邸」專供外國使者和商人食宿。
魏晉時期,晉武帝曾親自參與整頓舊旅店,「近畿輻湊,客舍亦稠,冬有溫廬,夏有涼蔭,芻秣成行,器用取給」,讓人有賓至如歸之感。晉代京都到各州的驛道每40里有「驛」,每20里有「亭」,不僅供過往官吏食宿,而且也對百姓開放,這就有一點商業旅店的性質了。南北朝時,出現一種新興的旅館——邸店,它是供客商食宿、存貨和交易的場所。其時,洛陽還開設有「四夷館」,招待四鄰各國的貢使和客商。隋朝建置的「典客署」,則用於招待西域各族和日本等國的客商和使者。
據考證,「旅館」之稱最早出現於唐代,唐代詩人戴叔倫的《除夜宿石頭驛》曾寫道:「旅館誰相問,寒燈獨可親。一年將近夜,萬里未歸人。」到了宋代,旅館名稱繁多,有四方館、同文館、來賓館、都亭驛等等,並出現了專為客商存貨的貨棧「榻房」。
明代商業頗為發達,尤以沿海地區和大城市為甚,因而這些地區民間客店甚多,官府對其也採取統一管理,設置「店歷」就是其中一項措施。《萬曆會典》卷三十五收稅條上記載:「凡客店,每月置店歷一扇,在內赴兵馬司,在外赴有司,署押訖……」
隨著清朝由強變弱,民間客店發展既有興旺繁榮的狀況,也有蕭條不堪的情形。《京華百二竹枝詞》中有「客店別名在校場,三元房屋甚排場」之句,足見客店的繁榮;而《老殘遊記》描述清末一家客店的「上房」只是「中間安放一張八仙桌子,桌上鋪一張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