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05月02日訊】正當中日關係在島嶼主權之爭日益惡化之際,中共上海海事法院4月19日在審判一宗二戰前的商業合同糾紛案件時,被判敗訴的日本商船三井株式會社的一艘運輸船遭受扣押,消息傳到日本後,引起日本社會和輿論界極大的震動。
中共司法不獨立、黨干預司法是眾所周知的事實,今次中共法院首次判決中國民間勝訴向日企索賠,被看作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中共新領導人習近平上臺一年多,對釣魚島(日稱尖閣島)主權紛爭束手無策,此舉是他對日施壓一環,在歷史問題上顯示其強硬姿態、不會讓步的立場,同時加強中國的民族主義份子對他的支持。
這宗勝訴案例,無疑引發兩萬多家在華日資企業極大的擔擾和警戒,因為這意味著中共對二戰民間索賠訴訟亮了綠燈,今後個人戰爭索賠案一旦原告勝訴,在華日企的資產隨時可能遭到扣押的風險。2012年,日本政府國有化釣魚島導致大陸發生反日遊行,打、砸、搶、燒的暴力場面早已令很多日企或減少對華投資,或從華撤資往其他東南亞國家。據調查,今年第一季度日本對中國大陸的投資與去年同期相比減少一半,目前日企在其他東南亞國家的投資額已是三倍於中國大陸。
日本媒體普遍認為這是一宗二戰後個人索賠的案件。依據1972年日中聯合聲明中,中共表明放棄對日戰爭索賠的要求,個人索賠權也由此放棄。中共雖然回應強調這是商業糾紛個案,與戰爭賠款無關。但這宗案件不管是否與戰爭賠償有無關係,卻抖出了中共放棄對日本戰爭賠償事實的存在。
1972年2月29日,中共與日本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日本國政府聯合聲明》。這份聲明由中共總理周恩來和日本首相田中角榮共同簽署,總共有9條,裡面的第5條寫著:《(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布: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這是無可置辯的事實。
自這份外交聲明文件公布後,日本政府、新聞媒介和日本人都認為,中共既然「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當然指的是放棄中國政府和民間雙方對日戰爭賠償的要求,因此拒絕對中國民間個人賠償是理所當然。不論日本人的主張、說法是否合理,中共一直沒有站出來反駁過一次,說明中國政府願意放棄的只是針對中國政府的戰爭賠償,把解釋權無條件交到日本人手裡,為以後日本拒絕中國民間訴訟索賠留下了一個絕佳的口實。因此,近數年來中國二戰勞工在日本提出的多起索賠訴訟案均以此為據被判敗訴,且中共歷來在大陸都禁止此類民間申訴案。
中共1949年竊取大陸政權後,積極展開外交活動,爭取外國對其紅色政權的承認,尤其是1968年就成為世界第二經濟強國的鄰國日本,為了消除中日間的敵意,中共在60年代就有了打算放棄對日戰爭索賠來換取早日與日恢復邦交的政策。
1956年11月,日中友好協會第一任會長、原參議院副議長松本治一郎前往北京參加孫中山誕辰90週年紀念活動時,周恩來在與松本治一郎談話中就討好日本表示:「日本人是無罪的,中國絲毫無意要求日本進行戰爭賠償」。
1972年7月27日,充當溝通中日政府之間角色的公明黨委員長竹入義勝去北京會晤周恩來,周將經過毛澤東同意的《聯合聲明》中方方案八項向竹入義勝披露,八項中的第七項是關於戰爭賠償的條款,內容是:《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放棄向日本要求戰爭賠償的權利》。放棄戰爭賠償完全是毛澤東提議、同意,由周恩來主動向日本政府表明的。
日本軍國主義者在侵華戰爭中,不但殺害了上千萬中國人,並使中國蒙受數百億美元的公共財產和私人財產的損失,本來中國擁有要求賠償這些損失的權利,然而中共在與日本建交談判時卻單方面、主動放棄這些權利。中共以「從大局出發」,「不想依靠別國的賠償來建設自己的國家」,「戰爭賠償是要求對戰爭沒有直接責任的一代支付的,所以是不合理的。」等論調來支撐、隱瞞、掩蓋其放棄對日本戰爭賠償的理由。
為何中共放棄對日本戰爭賠償的權利?或許可以從毛澤東與日本社會黨委員長佐佐木更三和日本首相田中角榮一段談話裡找到答案。
1964年7月10日,毛澤東在北京接見日本社會黨訪華代表團時,毛對日本社會黨委員長佐佐木更三和委員黑田壽南說:「沒有你們皇軍侵略大半個中國,中國人就不能團結起來對付蔣介石,中國共產黨就奪不了政權。所以,日本皇軍是我們中國共產黨人的好教員,也可以說是大恩人,大救星。」
1972年簽署中日建交,日本首相田中角榮訪問中國時,向毛澤東道歉:「對不起啊,我們發動了侵略戰爭,使中國受到很大的傷害。」毛澤東說:「不要對不起啊,你們有功啊,為啥有功呢?因為你們要不是發動侵華戰爭的話,我們共產黨怎麽能夠強大?我們怎麽能夠奪權哪?怎麽能夠把蔣介石打敗呀?我們如何感謝你們?我們不要你們戰爭賠償!」
轟動世界的中國放棄對日本戰爭賠償事件就由毛澤東一個人說算了而劃上了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