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房子出租,不久前搬來一對老夫妻,六七十歲的樣子。看房子時朋友本來就不太想租給他們,架不住夫妻的兒子一個勁的央求,不停說好話,就勉強同意了。住得時間不長,可是表演夠充分了。
首先,毫無誠信
搬進來第一天,要和前面的房客交接,拿公寓鑰匙,押金應該退給人家,朋友不在,就打電話讓別人幫助,把錢先墊付了,沒說的,朋友之托,受托之人去敲門,老太太絮絮叨叨地解釋,兒子給的錢一直沒到帳,老頭跑了幾次銀行了,都沒有取到。人家沒說什麼,但是心裏卻想,本來是你們自己的事情,應該自己想辦法,讓別人墊錢沒道理的。
更讓人沒想到的是,一轉身,同屋的房客要開車去買菜,老太太立馬就跟著去,大家知道,華人買菜多去華人的超市,而他們去的這個華人超市常年明白告示:只收現金。朋友知道了,說這老太太剛剛打電話講自己沒錢,怎麼買菜就有錢了,六七十歲的人了連實話都沒有。
貪圖便宜
朋友去超市,這老太太不買東西也跟著,常常是兩桶豆漿或者一瓶醬油,等朋友一起付帳。沒多少錢的事,朋友也懶得和她計較。
朋友不在這裡住,每次回來這老兩口總是要這要那,好像房東什麼都應該提供似的,要電視機,朋友說,想用你自己買去吧。
要插排,說自己房間插座都在牆上用著不方便。
要電風扇,不是他們房間沒有,朋友都準備了,是看見別人房間的新,要換,反覆嘀咕,朋友礙於面子,給她換了,沒想到下次回來他們又生事,說新電風扇不擺頭,能不能再換別人的。
要燒水的壺,要衛生紙,不厭其煩。說床墊不舒服,朋友說,以前住的人並沒有這個感覺,她說反正我睡不好覺,那怎麼辦?我看誰誰房間的床墊不錯,我想換那個。這一下把別人惹火了:你怎麼那麼特別,這房子的東西是不是都應該先你挑選,不喜歡由著你隨便換,你怎麼那麼自私?老太太聽了,癟了。
挑撥離間
年輕小夥子做事馬虎,衛生間洗衣服有點水撒地上了,還沒等洗完,她已經打電話告訴房東,小夥子很不滿意,為什麼不和我直接說,我收拾乾淨就是了,就這點事值得告刁狀嗎?她還數次和我的朋友說:這些人住你這房子,事可多了,我都不能跟你說,有天晚上飯廳的燈一夜都沒關,晃的我一晚上都沒睡好,朋友說既然你看見了,起來一下關了不就得了。
她無語。大家住在一起,就不能像在自己家一樣,都應該相互體諒,相互照顧,可是他們這倆人不管是不是有人夜班需要休息,是不是有睡得晚的沒起來,天天一大早就弄得廚房和走廊山響。說自己的的垃圾自己處理,卻經常把垃圾放在別人的門口,讓人罵了了一回老實了。
最難以讓人容忍的是這老太太喜歡打聽別人的事情,用朋友的話形容:刨根問底。我朋友是自己一個人,見了面就問:你是離婚的,離幾年了,男人現在在哪裡,幹什麼的,現在找朋友了,又是幹什麼的。對別人也是這樣:來幾年了,家裡都什麼人,原來在國內是幹什麼工作的,現在幹什麼工作,掙多少錢。別說在這裡,就算在國內這樣打聽別人的隱私也是不禮貌的。
問別人這樣,問她腦袋上卻躲躲閃閃,有次她剛剛把別人一番盤問,聊到老人的問題上,別人問她,你們多大年齡了,這樣問是想告訴她,有些為老人服務的機構是有年齡限制的,不到一定年齡去了也是白去,她閃爍其詞,眼睛還飄忽著:我們挺大年齡了。又不是年輕女人,不願意道出年齡,都六七十歲的老太太了,有什麼不可以說的,既然這樣,別人也沒必要幫助你。
一而再,再而三,朋友說,他們再這樣我就不能讓他們住了,終於把我朋友搞煩了,請他們另找地方,剛剛一說,老太太講:退我們錢,我們馬上就搬,講好了日子,廣告發出去,新的房客搬來了,他們卻耍賴了,說錢交了就住到月底,一付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逼得新來的小夥子在別人的房間打地鋪。
朋友沒收房費,弄得心裏還很不舒服。到了月底,他們又出妖蛾子,說30日也要在這裡住,明天1日才能搬走。我的朋友也是好說話,再次寬容忍讓了他們,這要是別人,早就不客氣了:可以讓你們住滿時間,午夜來收鑰匙,香港回歸不是零點進行嗎。
按說,年輕人應該尊重老人,老人也應該自重,值得別人尊敬,就這樣自私自利,不通事理,如此矯情,到哪裡都不會受歡迎。後來知道他們從兒子家搬出來不是和這些沒關係的。兒子不住多倫多,就想把他們打發得遠遠的。